胡适研究《红楼梦》述论

2013-08-15 00:42孙亚男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西安710062
名作欣赏 2013年23期
关键词:红学曹雪芹乾隆

⊙孙亚男[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西安 710062]

作 者:孙亚男,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在红学史上,胡适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研究者,他以独特的研究方法,批判旧红学,建立新红学,开创了红学中的考证一派。胡适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中说:“我为什么要考证《红楼梦》?在消极方面,我要教人怀疑王梦阮、徐柳泉一班人的谬说。在积极方面,我要教人一个思想学问的方法。我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他将这种“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一切以充分证据为根基的考证方法运用到《红楼梦》研究中,为红学开辟了新道路,赋予了红学全新的生命气息。

一、建立新红学的研究规范

1.批判旧红学

在1921年发表的《〈红楼梦〉考证》中,胡适有力地抨击了以王梦阮、蔡元培为代表的索隐派,因为他们“都走错了道路”、“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并举例说明这种索隐做法是无益的。对此,蔡元培在1922年有所回应,从而拉开了索隐与考据两种不同学术观点进行交锋的序幕。胡适认为蔡元培的索隐方法可适用于《儒林外史》《孽海花》等小说,却不适用于《红楼梦》,因为《红楼梦》研究不能忽略“作者之生平”的大问题。这次论战后,索隐派日渐衰微,而以胡适为代表者、以考证为主要着力点的新红学由此兴盛起来,考证派开始成为众多《红楼梦》研究者中的最大学派。

2.提倡新方法:考证

考证的方法古已有之,是以文献史料为依据,寻求事物的历史本相。胡适晚年在与胡颂平谈话时曾回忆总结了自己的研究经验:“我对《红楼梦》最大的贡献,就是从前用校勘、训诂考据来治经学、史学的,也可以用在小说上。”旧的研究方法,经过他的一番科学改造和实践,焕发出新的价值和效果,从而在《红楼梦》《水浒传》《儿女英雄传》《官场现形记》等十二部古典小说的研究上,皆卓然有成。

建立在文献史料基础上的对“著者”和“本子”的考证,以实实在在的考证之法取代索隐之法,是胡适的红学研究所提倡的新规范和目标。他在《〈红楼梦〉考证》中说:

其实做《红楼梦》的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著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书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

这是一种能够有效实现目标的科学方法,即考证学的新方法。此后,他还多次对这种研究方法做过阐述,说考证学的方法,就是运用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得出合乎情理的结论。又曾指出,所谓“证据”,就是那些可以用来考定作者、时代、版本等的证据。也就是说,这种考证方法运用在学术研究中的要求是一切以证据为向导。在《介绍我自己的思想》一文中,胡适较为具体地谈到自己对《红楼梦》的考证,是赫胥黎、杜威的思想方法的实际应用。将西方的科学精神运用到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中,这在当时是一种创举。他说:

我要读者学得一点科学精神,一点科学态度,一点科学方法。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科学态度在于撇开成见,搁起感情,只认得事实,只跟着证据走。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

胡适自20世纪20年代初便陆续发表考证《红楼梦》的论著,并在此后的四十余年中,时刻关注着红学的进展,终其一生,都与《红楼梦》研究为伴。尽管有时也根据新材料以调整自己的观点,但坚持以证据说话的研究方法,则始终未曾改变过。

二、丰富的成就

1.文献资料的搜集整理

在研究《红楼梦》的过程中,胡适特别重视对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有曹寅《楝亭诗钞》等、敦诚《四松堂集》、袁枚《随园诗话》、俞樾《小浮梅闲话》、杨钟羲《雪桥诗话》、吴修《昭代明人尺牍小传》、李斗《扬州画舫录》、韩《有怀堂集》、章学诚《丙辰札记》及《上元江宁县志》《江南通志》《八旗人诗钞》等。尤其是在1927年,发现了残存十六回的重要版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版。这些珍贵的资料,为红学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红楼梦》作者研究

为达到知人论世的研究效果,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用很大篇幅考证作者的生平。先是考证曹寅的家世,然后根据《雪桥诗话》里的记载指出曹雪芹是曹寅的孙子,又依据一系列文献推断曹雪芹的事迹和境遇,最终得出六条结论:

(一)《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

(三)曹寅死于康熙五十一年。曹雪芹大概即生于此时,或稍后。

(四)曹家极盛时,曾办过四次以上的接驾的阔差;但后来家渐衰败,大概因亏空得罪被抄没。

(五)《红楼梦》一书是曹雪芹破产倾家之后,在贫困之中做的。做书的年代大概当乾隆初年到乾隆三十年左右,书未完而曹雪芹死了。

(六)《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是当日曹家的影子。

在《跋〈红楼梦考证〉》中,胡适根据从《四松堂集》等书中搜索到的新材料,进一步得出四点结论:曹雪芹死在乾隆二十九年甲申;曹雪芹死时还不到四十五岁;曹雪芹的儿子先死了,因此他没有后人;曹雪芹死后还有一个飘零的“新妇”。他在《红楼梦》的研究过程中,就是这样在继续搜集新资料的基础上,不断地深化自己的研究,同时也随时修正旧观点。如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胡适就根据甲戌本上的脂砚斋批语,推翻之前所推测的曹雪芹卒年,而重新确定曹雪芹是死于壬午除夕(乾隆二十七年除夕,公历1763年2月12日)。

胡适一直坚持《红楼梦》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的作者自叙传,认为曹雪芹空有天才而未能得到提高创作修养和发展思想的机会,所以,《红楼梦》的见解和文学造诣都不甚高明,在思想上比不过《儒林外史》,在艺术上比不上《海上花列传》《老残游记》。也许正因如此,胡适从来没有对《红楼梦》的文学价值做过研究,而将精力都放在了文本考证上。

3.《红楼梦》版本研究

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粗略介绍了上海有正书局石印的戚蓼生序本(简称“戚本”)、乾隆五十六年第一次活字排印的一百二十回全本《红楼梦》程甲本,和第二年在程甲本基础上校改修正的程乙本。他还考证了程本后四十回的作者,从文献记载和小说内容的外证和内证两个方面进行说明,确认是高鹗所写。并对高鹗的续书给予充分肯定:“高鹗补的四十回,虽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确然有不可埋没的好处。……作一个大悲剧的结束,打破中国小说的团圆迷信。这一点悲剧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见《〈红楼梦〉考证》)

在《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中,胡适全面介绍和深入考察所收藏的十六回残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因为其中有脂砚斋批语和抄写时间,故而简称为“脂本”或“甲戌本”。胡适认为这是《红楼梦》现存的最早版本,是最接近于曹雪芹原稿的本子,价值在其他各本之上。又在《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中,认为庚辰本是乾隆二十五年秋写定本的过录本,时间应在戚序本之前、甲戌本之后。1961年,最后在《跋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中,胡适统计当时所知的《红楼梦》版本,并按时间顺序排列,构成《红楼梦》的版本简史:

(一)乾隆十九年甲戌(1754)脂砚斋钞阅再评本,存十六回。

(二)乾隆二十四年乙卯(1759)冬月脂砚斋四阅评本,存三十八回。

(三)乾隆二十五年庚辰(1760)秋月定本“脂砚斋凡四阅评过”,存七十八回。

(四)上海有正书局石印戚蓼生序本,存八十回。此本虽无明确年代,胡适还是依据戚蓼生考中进士的时间而暂定为乙丑年(1769)。

(五)乾隆四十九年甲辰(1784)梦觉主人序本,存八十回。

(六)乾隆五十六年辛亥(1791)北京萃文书屋木活字排印《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即“程甲本”,一百二十回。

(七)乾隆五十七年(1792)北京萃文书屋木活字排印《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是程伟元、高鹗校阅改订过的版本,即“程乙本”,一百二十回。

这在当时的《红楼梦》版本的搜集和研究上是相当全面的,并开《红楼梦》版本学之先河。

除以上已涉及的著述外,胡适还在《跋〈红楼梦考证〉》《重印乾隆壬子本〈红楼梦〉序》等文及多封与朋友来往的书信中论及《红楼梦》的版本问题。

余英时说:“胡适可以说是红学史上一个新‘典范’的建立者。这个新‘典范’,简单地说,便是以《红楼梦》为曹雪芹的自叙传。而其具体解决的途径则是从考证曹雪芹的身世来说明《红楼梦》的主题和情节。”简明而全面地概括出胡适对《红楼梦》研究的重要贡献。对那些在学术史上开新除旧的学人来说,其最重要的价值并不在于做出了多少实际成果,而在于所开创的新的学术道路和研究方法。胡适的“考证方法”及其研究实践,对以后的红学乃至整个学术研究领域都一直产生着深远影响。

[1]胡适.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2]张燕瑾,吕薇芬等.清代文学研究[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1.

[3]黄霖,许建平等.二十世纪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史(小说卷)[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

[4]余英时.红楼梦的两个世界[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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