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芝麻官”雁过拔毛纪委“拍苍蝇”斩断黑手

2013-08-15 00:51忻州市忻府区纪委
支部建设 2013年36期
关键词:危房改造民政办事

■忻州市忻府区纪委

王志煜,男,1955年5月生,忻府区三交镇邢家山村人,高中文化程度,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担任忻府区上寺乡民政助理员,2001年4月撤乡并镇后,担任忻府区三交镇民政助理员。2008年以来,他累计索贿受贿10.29万元,贪污侵占危房改造款3.83万元。2013年9月3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忻州市纪委“双规”,9月26日,被移送司法机关。这是忻州市纪委开展基层反腐败“拍苍蝇”行动以来,查处的一起发生在忻州民政系统的“小官大贪”典型案件。该案的查处在全市民政系统引起了强烈震动,对基层干部进行了一次以身边案件为警示的生动教育,对于预防基层干部腐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案件回放】

经查,王志煜有下列违法违纪问题:

一是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王志煜身为民政助理员,从事的是把党和国家的温暖送到基层贫困百姓手中的职业。但他全然没有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反而视手中的权力为敛财谋利的工具,找他办事的群众可谓是人人过关、个个出血,他甚至为提高办事的好处费价码而将群众的申请材料压着不报。他那贪婪的双手伸向的是那些生活本来就十分困难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群众对他的评价是“不见钱不办事”的“民怕助理员”。2008年,王志煜为南陀罗沟村残疾人王某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12000元补助款申办到位后,他以借款为由向王某索要了7000元的办事好处费;2012年,他在为张盛村村民张某办理低保审批手续时,索取好处费1000元;2013年,付家庄村霍某身患癌症五年之久,为治病债台高筑,在申报低保时,他仍然索取好处费1500元。王志煜从不放过任何捞钱的机会,可以说是大小通吃,远近皆喝,简直发展到了丧心病狂的状态,在给五保、低保户办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出具证明时还要向每户收取5元钱的盖章费,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收取了每户10元钱的照相费,并将此款全部据为己有。

二是插手工程,变相索贿。在王志煜看来,其手中所掌握的危房改造户信息便是自己“生财致富”资源。他利用手中权力,迫使辖区内大部分危改户将危改工程承包给郭某,向郭某提供危改户信息,还在工程验收、危改补助资金结算方面给郭某提供诸多便利,他从中牟利。2009年以来,王志煜共向郭某索要好处费现金20000元,要求郭某为其修建彩钢房10间,变相索贿17800元。

三是虚报冒领,贪污克扣。王志煜欲壑难填,对金钱的贪婪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竟然冒用他人名义,违反政策规定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0年,王志煜在为东峪村残疾人王某、李某申报残联危房改造补助款后,又采用欺骗手段利用二人五保、低保的身份,再次向住建局申报了危房改造补助,两笔补助款项到位后均由王志煜代领。他只付给王某、李某每人12000元残联危房补助款,而将住建局发放给两户的22000元补助款据为己有。2012年,王志煜隐瞒其妻叔王天云已入住敬老院享受国家供养的事实,以王天云的名义申报了残联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为自己在南陀罗沟村建房,贪污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6300元。

四是以权压人,借机敛财。王志煜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不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三交镇开办饭店从事营利性活动,而且利用其民政助理员的身份,强迫找他办事的村干部及低保户在其饭店吃喝消费,饭店制定了固定的套餐标准,不仅价格虚高,而且只开收据不开发票。村干部、低保户去镇上办事,最怕被王志煜看到。有位村干部年底找王志煜结账时,王志煜翻看了一眼账本,很不高兴地说:“别的村一年都吃10000多元,你们只吃了3000多,让你们照顾,就照顾下个这?”并将收据狠狠地扔向地面。其蛮横霸道,可见一斑。

五是瞒报迟报,玩忽职守。定期复核低保享受对象情况是乡镇民政助理员的基本职责。王志煜身为民政助理员,工作严重失职,死人保、人情保、关系保、超龄保等问题在其辖区内层出不穷。2008年1月至2013年9月,三交镇低保人员累计死亡377人,其中115人不同程度存在“死人吃低保”现象,金额高达66000余元,时间最长的达三年之久。截至案发,仍有25名死亡人员在领取低保补助;低保户家庭成员中满18周岁超出低保救助范围的仍有44人享受低保补助。王志煜不仅失职渎职,还态度蛮横,对抗组织。2012年1月,忻府区民政局为规范低保审批程序,改变了低保申请表的发放方式,申请低保程序由原来的先发表后审核,变为先审核后填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民政助理员的权力。在召开全区民政助理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时,王志煜当场提出异议,不服从工作安排。在之后的工作中更以消极、懈怠的态度对抗上级工作安排,2012年1月至今,他将60户低保申请资料压而不报,致使辖区内贫困户得不到及时救助,行为极其恶劣。

【案因分析】

王志煜出生于穷苦家庭,家境贫寒,年少时发奋学习,靠着自己的勤奋与努力走上了教师岗位,后调入党政机关工作,先后担任过乡镇统计员、民政助理员。工作初期,他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工作努力,成绩突出,多次受到区、市的表彰奖励。是什么原因使这样一位成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坠入贪腐深渊而不能自拔?深入分析其思想根源和外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自身改造不彻底,思想出现滑坡与蜕变。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王志煜放松了世界观改造,思想逐步发生了蜕变,觉得自己是将近退休的人了,还是一个“零级”干部,一无所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如抓住机会大捞一把。于是,他开始疯狂捞钱,从起初的心惊胆战,到后来的公然索贿,恣意贪污。他即使在2007年因为玩忽职守被忻府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警醒,反而在贪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难以自拔。正如他在检查中写的:“自己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客观上讲有腐败风气的影响,但最最主要的还是自己思想滑坡了、堕落了,没有抵挡得住物质的诱惑,沦为了金钱的奴隶。”

二是群众维权意识薄弱,纵容了其违纪违法行为。忻府区三交镇系忻府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群众大都是残疾人和孤寡老人,对国家的社会救助政策知之甚少,更不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他们虽然期盼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但不知怎样去申请办理,对有人能帮自己办理救助手续,自然心存感念。因而,对于王志煜的公然索贿行为,一些人认为虽不合法但也合情合理,所以不予深究。就是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一些群众也不愿意站出来举报、指证王的违纪违法行为。群众的宽容与无知,更加助长了王志煜贪婪的欲望。

三是审核办事不公开,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温床。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在基层,无论是低保办理、危房改造等政策,还是相关手续的申报、办事机构的审核审批程序,都没有严格按规定向农民群众进行公开,农民群众既不能对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救助政策进行全面了解,也无法对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进行有效监督。一些群众甚至不知道国家有这方面的政策,对自己该不该享受救助、能享受多少救助更没有明确的概念,即便提出申请,也只能任由村干部和乡镇民政助理员办理,客观上给办事人员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留下了可乘之机。

四是监督流于形式,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王志煜在民政助理员岗位上工作多年,民政系统混了个脸熟,地方上的一些事情他也了如指掌,在当地有一定的人脉关系,乡镇党委政府有时真拿他没有办法。按规定,五保、低保、危房改造户的申请手续需乡镇分管领导签字才可以上报,但王志煜从未征求过分管领导的意见,而是通过代签而上报。在镇领导过问时,他竟蛮横地说:“坐牢由我顶着,用不着你们管。”加之基层民政工作的“双块”管理模式和现行民政救助制度重流程轻监督的弊端,致使审查把关不严、审核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乡镇和民政管理部门之间互相扯皮、推诿,也容易在监督和制约方面形成真空地带,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和可能。

【案件反思与启示】

王志煜走到今天这一步,固然与其长期放松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有着密切的关联。但从其贪腐事实来看,同时也暴露出了民政社会救助在申报、审核以及资金管理、发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对此,各级民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问题,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坚决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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