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是不是唯一的路?

2013-08-15 00:43刘薇陈中小路
领导文萃 2013年10期
关键词:贪官贪腐存量

□刘薇 陈中小路

反对特赦方:

黄苇町(中共中央《求是》杂志研究员、反腐理论研究专家,曾任红旗出版社副总编辑):主张特赦的学者,对腐败存量估计过大。

我的判断依据,五年来,贪腐案件我们实际上刑事处理的24000多人,就算腐败黑数比较大,95%都没有追究,也不过48万。当然这只是估算,况且这其中还有基层、中层和高层,真正能影响的,我觉得也就是高层,数量更少。

目前反腐败的形势很好,很多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这种情况下,不适宜赦免。首先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否则会动摇民众对我党反腐败的信心。有党中央的决心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不需要用特赦换取支持,要做的是揭露和清除,腐败受到应有的惩治,才能守得住正气。

马怀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到底腐败现象存量有多大,没有科学的结论和数字,就很难做判断,我认为这个说法似是而非。可能形成对改革和发展的阻力,这也是不准确的说法,任何改革都有阻力,任何改革都是要突破既有利益格局的羁绊,没有必要担心贪官的阻力。

中国目前在反腐高潮阶段,谈特赦是不恰当的。这意味着动员号还没吹响,就投降了,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汪丁丁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主张大赦天下贪官的理据之一是贪官太多,以致如果不行大赦就要亡党亡国。荒唐!贪官太多于是不得不大赦贪官,是一种心理障碍。

大赦贪官不是一项正确的反腐败政策。不仅如此,而且如果真实行这一政策,我们将再一次错过走向政治清明的机会。民间原本有维持道德的自发传统,道德问题的关键是要有政治清明。

主张大赦贪官的学者,并非尊重常识。这里需要的是政治权衡,全面反腐败还是全面赦免腐败,两种政策的政治后果,孰轻孰重,这不是专家学者的职能,也不是他们擅长之事,他们本应闭嘴却纷纷发言。

林喆(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这个逻辑是极其不合理的,为了让官员有动力改革,就不抓他?你是先容忍了,再找个法子大赦,荒谬了。除了用荒唐,无话可说。

贪官反对不是我们不进行和重新采取措施的理由,就是要强行推行,贪官不喜欢,就要强行申报,你要制约他们的行为,不是和他们商量。

赞成特赦方:

李永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我在纪检系统干了33年,当查案子的主任就当了十多年,太知道对手是个什么情况了。就像打仗一样,对手实力已经强大了,我不可能一口吃掉他,只能和他做交易。必须分化,只有有条件特赦,才能分化。

在具体案件实践中,我们已经在用这种方法,例如韩桂芝案,六个省部级,三十多个局级,几百个县处级,怎么办?怎么抓?退了钱,算了。国贸城案、远华案,都如此,在局部早就采取了这种方法。这是不得已的选择。

我已经论证十多年了。老说特赦不行,那还有什么办法?用群众运动的方式?

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教授):有一个现实要认清,我曾在最高检挂职,接触过一些个案,认识到很多腐败是历史形成的,是制度性腐败,中国送礼成风的传统,改革开放后权力监督的缺失等,使一些人被裹胁进来,这些人是能争取的力量,要给出路。

“特赦”不是唯一路径,但是最优选择。

从2009年到现在,我也认识到“特赦”出台难度很大,会引起社会不稳定,社会风险比较大。很多人跟我说,你心是好心,但不懂政治。所以最近我又提出一些替补方案,有三招:

一是自愿公示。党中央可以鼓励各级领导干部公示个人家庭财产,不是必须的,但鼓励。中纪委可以建一个专门网站,到上面公示,这可以正一正官场风气。

二是晋级公示。升官的人必须公示,不公示就不升官,一定要一直到上面,部级也得公示。慢慢置换存量。

三是抽签公示。每年每个级别的官员随机抽取1%来公开,抽上谁算谁。

这些都能使官员财产公示逐渐发生作用,也行。

但这些都是渐进式的,不能立刻奏效。从我内心,如果政治上没有问题的话,我还是更赞成以“特赦”换取立即建立这个制度。

吴思(历史学者):没人能准确知道贪腐数字,只能根据常识推算。

根据总部在柏林的NGO透明国际公布的2012年腐败指数,中国处于中等腐败,按照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的计算,中等腐败国家贪污腐败的金额为GDP的3%,2009年约为1万亿,这是一年的增量。

2009年,中纪委实际查到的贪腐金额是100亿,只占1万亿的1%,按这个比例,用查处的干部的数量乘以100倍,就是潜在的贪腐的干部数,再除以干部总数,就能得出一个比例。

这就是对存量的估计,当然只是估计。

我们要把这部分力量争取过来,使中国很和平地,不流血地完成一次转型。就得通过一场交易,交易的内容,就是用特赦来换取改革的启动。这是一个无奈的办法。如果不给一个出路,他们就会成为公开的反对者。

许小年(经济学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不靠赦免,也可以有其他的路径:通过司法体系推进改革,并公正有效执行,但很难,因为司法不独立。靠媒体舆论以公众力量推进也行,但在中国现实下很难。那就只有一个推动力量了,政府。让政府推动一个针对自己的改革,进行得下去么?我想象不出如何推进下去,要引起官场大地震。

选择特赦,不能说是最好的路径,甚至不能说是最不坏的路径,只是一条最可行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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