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 健
(河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群众路线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法宝。群众路线的核心在于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毛泽东是党内较早认识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领导人。他关于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思想主要表现在他的人民群众是实践主体、认识主体、价值主体、社会变革主体等思想方面。在当前全党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背景下,分析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毛泽东的人民主体地位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内涵十分丰富,就其核心内容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马克思主义认为,单个人的实践活动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因此,个人的活动具有社会性。孤立个人无法生存,只有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结合在一起的人民群众,才能从事生产实践活动。马克思曾说过:“甚至当我从事科学之类的活动,即从事一种我只是在很少情况下才能同别人直接交往的活动的时候,我也是社会的,因为我是作为人活动的……而且我本身的存在就是社会的活动”[1]122。
毛泽东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的思想,认为实践是“社会实践”,“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实践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和智慧,正是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