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平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钻井一公司,湖北 潜江433121)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石油石化企业的重组上市,石油钻井工程监督机制也应运而生。进一步理顺机制,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钻井工程监督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法律法规、各类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以保证投资方目标的实现。
在石油勘探开发工作中实行甲、乙方管理是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手段,是确保目标实现、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措施、是企业从社会化迈向市场化、国际化,进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而合同管理是保障甲、乙方管理模式有效、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法律约束形式。而监督则是合同的执行人和具体的实施者,起到联络、沟通甲、乙方关系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较强的独立性和较大的必要性。
钻井工程监督的主要任务是代表甲方(投资方)监督和管理乙方(钻井工程施工单位)承包的钻井作业项目,以保证施工方按合同要约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施工作业任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敦促乙方严格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工艺流程等组织施工,以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对工程项目实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HSE控制,以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