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占光
(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老子》思想虽有超越性的一面,但其旨趣是追求一种人生的终极价值。理想人格即“圣人”的境界便成了老子救渡世人而预设的最高人生价值意义上的象征。“圣人”是心合于“道”之人,他们身在世俗之中,精神上却超越世俗的异化,达到生命的自然境界。“道”是人存在的形上的本体,是人的一切价值之源,落实到主体之中为德,这个过程便是价值实现过程。所以人生意义就是具体个体要“尊道贵德”,实现精神上向道的复归。可见,《老子》蕴含的境界观,主要是以“道”境界的实现问题展开的,必然会面临三个方面的向度:体道的可能性即“俗与圣”的问题,体道的方式即“损与观”的功夫,体道后的状态即“婴与朴”本真境界。
《老子》文本向我们展示出俗人与圣人的两种截然不同存在状态。人是生活在世俗之中的人,俗人与圣人的区别就在于圣人是悟道之人,不为外物所牵累,俗人则无法超越世俗之身,被世俗的种种牵制,不能获得自由。俗人的精神境界没有得到升华,主要在于他们陷入“知”和“欲”泥沼之中,不能自拔。《老子》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以“我”主观标准去定“美”之名,那么万事万物必然打上“我”的主观烙印,“我”的爱恨取舍也必然掺杂在烙印之中,所以便产生分别之识。特别是这种分别识变成了多数世俗之人的道德理念,那么必然会带来无法预料的“恶”。世人求贤、求美、求名便成了一股强大的世俗之风,“智慧出,有大伪”(《老子》十八章,以下只注篇名),造成自我与外界的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