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珩
王珩/延边大学在读硕士(吉林延吉133002)。
对于“修辞”,有不同的定义和诠释。《辞海》对“修辞”作了如下概括:“依据题旨情境,运用各种语文材料,各种表现手法,恰当地表现写说者所要表达的内容的一种活动。也指这种修辞活动中的规律,即人们在交际中提高语言表达效果的规律。”金兆梓在《实用国文修辞学》中说:“故修辞学者,教人以极有效极经济之言说文辞,求达其所欲之思想感情想象之学科也。”鲁迅说:“正如作文的人,因为不能修辞,于是不能达意。”陈望道在《修辞学发凡》说:“修辞不过是调整语辞使达意传情能够适切的一种努力。”从中不难发现修辞一个基本内容——表情达意。表情达意服从服务于说话者(口头或书面)所要达到的语言交流的目的。
“修辞”一词的出现可追溯到先秦时期。《易经》中有“修辞立其诚”的记载。“修辞”的目的在于表达真实的思想。先秦百家争鸣的境况一方面使其形式成为众人褒贬议论的焦点,另一方面各家的著述也发展了“修辞”本身。作为一门系统理论的学说,“修辞”在先秦时期还处于萌芽阶段;但作为表情达意的媒介,修辞的运用已经十分普遍和成熟了。
儒道关于 “修辞”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言”和“美”。
老子从其哲学思想出发,对要不要“言”做出了回答:“大音希声”,“听之不闻名曰希”,“希言自然”。老子强调无言不在于世界本身,而在于观者的态度,是观者超越言说的欲望。知识不真,它是世界虚假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