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廷
(中共中央党校 政法部,北京100091)
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1]
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当下面临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必须要明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方向和路径问题。
十八大明确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定位和重点任务,并突破性地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写进了小标题应该说是水到渠成的。
毫无疑问,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那么,在现代化这个大背景下,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涵盖了现代化的全部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