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狼来了”的三种文化模型的阐释

2013-08-15 00:50李宗刚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世道抗争

李宗刚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山东济南 250014)

“如果狼来了,我们要怎么办?”这是一个假设性的纯生物性命题。从生物学角度来讲,随着社会的进步,人已经成为万物之灵长,对狼不再惧怕。有时反而狼会惧怕人。但是,类似“如果狼来了,我们要怎么办”[1]这样的社会性命题,并没有过时。当像狼一样的灾难来临时,我们是及时地去制止灾难还是放任灾难,乃至是助长灾难?这便涉及人面对灾难时的选择问题,以及由此而确立起来的三种文化模型。当年,日军这样的“武装到牙齿”的“狼”进入了中国之后,整个中华民族的每个人都被迫做出了历史的选择,这犹如一个反光镜,把民族的优点和民族的缺点、民族的脊梁和民族的败类,均毫发毕现地呈现了出来。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为所欲为,甚至像赵高那样“指鹿为马”,结果是也有不少人跟着“指鹿为马”,这使得“文化大革命”成为历时十年之久的一场大浩劫。因此,从社会学角度对“如果狼来了”这类问题的探讨并不是没有价值和意义的。“如果狼来了”,我们将会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这三种方案将会产生出三种截然不同的结果,进而形成三种文化模型。

“如果狼来了”,第一种情形是人们纷纷躲藏,明哲保身,甚至为了保全性命于狼世,不惜躲在狼还暂时无法无暇顾及的高树上,向狼暗示在某处还藏着他人。因为人人都聪明到极点,所以,狼可以悠然自得地把躲藏起来的人分别吃掉,其结局是人人都无法摆脱厄运的降临。

从本质上说,人保全自我不被狼吃掉,这是人的自然属性使然的结果,我们没有必要对人的这种保全自我的自然属性予以过分的指责。而狼作为一种食肉动物,本身具有食肉的自然属性,人作为可食的肉类动物,狼要吃人也可谓其自然本性使然的结果。这是生物链条中极其合理的一个法则。也许,世界上的一切生灵,作为生物链条的一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摄取生命所需要能量的合法性。对此,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狼要吃人或者其他弱小动物,本身具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我们不能指望狼能够站在人的立场上,体谅人因为被吃掉后会在其同类或同胞中引发悲痛或者悲愤的情感,改变其食肉的自然属性,进而进化到像食草类动物那样,也去吃植物的果实;如果真是如此的话,这也许并不是一件幸事,说不准还可能引发生态灾难。因为所有的动物都成了食草类动物,没有了生物链条的自然动态平衡,那很可能会导致大自然的草类植物的枯竭,进而使植被破坏,导致沙漠化等生态灾难。由此说来,我们如果用生物链条的法则来审视狼食肉的自然属性,实在没有必要对其吃人的本性有着过分苛刻的要求。

然而,我们站在人的文化立场上,审视“如果狼来了,我们该怎么办?”的问题,便存在着人在生命情况下才会最大限度的保障自我的权益,保全自我的生命的问题。有人看到狼来了,尤其是看到狼在饥饿到了一定程度时,就自动地走出来,用自己的肉身来饲养处于饥饿中的狼。严格说来,这样的人并不是一个具有健全的理性的人,很可能是精神出现了某些异常。至于这样的行为,在其同类看来,是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中国自古就有这样的民间话语,诸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好死不如赖活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等等,都是在感叹浮生若梦后做出的一种以自我为核心的价值判断。但是,这样的价值判断,从对自我的作用来看,尽管也会起到某些作用,但从长远来看,一个族类或者种类要能够长久而有序地生存下去,仅仅弘扬这样的一些价值尺度肯定是不行的,甚至贻害无穷。当然,如果有些人“留得青山在”,是为了能够像越王勾践那样,以忍辱负重的生存姿态,创造出更多的“人间奇迹”,那是很好的。毕竟,没有了生命,那些寄托在生命之上的一切“人间奇迹”,都将毫无实现的可能。所以,我们对那些“保全性命于狼世”的人,既可以理解为这是人的自然本性使然的结果,也可以理解为“苟全性命于狼世”的目的是为了积蓄力量,以图反戈一击。显然,后者已经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般说来,“如果狼来了”,人人都“明哲保身”,是难以做到的。因为,狼要维持生命的运行,便必然去寻找猎物,那些被当作猎物的人,面对着死亡,在“明哲保身”而不得时,必然会有一番挣扎,甚至会演绎出一场轰轰烈烈的“抗狼壮举”,成为后人可以效法的楷模。但是,这样的“抗狼壮举”,出于被吃掉时的悲剧命运压迫,属于不得已而为之,而不是为了保全“族类”,抱定“牺牲我一人,幸福后来人”的坚定信念,主动地去迎战“狼”。因此,这仅仅是一个“明哲保身”者抗争死亡的壮举。这和那些在被狼吃掉时连一点抗争的勇气都没有,尤其是和那些“引颈就戮”的人比较来说,自然值得肯定。况且,他和狼的抗争,在客观上也起到了保护族类的积极作用。实际上,人人都想“明哲保身”,那结局是谁也保不住身的,其最后的结果就是人人都成为狼的“盘中餐”。

有些人为了保全自我,采取了明哲保身的方法;还有些人,在明哲保身而不得时,为了保全自我,采取了出卖同类的方法,则需要我们从道德(的)层面上进行讨伐了。作为“保全性命于狼世”的人,不是采取积极的措施,或者是从根本上改变“狼世”,而企图通过出卖“同类”来满足狼的吃人欲望。然而,狼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严格说来,出卖一个或两个可以暂时解除狼的饥饿感,但这是一种“扬汤止沸”的治末之法,而不是“釜底抽薪”的治本良策。毕竟,从生物运行的法则来看,狼绝不会因为吃了这个人,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了饥饿问题。根据消化系统的运行法则,被吃掉的人,很快地在其胃里被分解掉,进而转化为提供其生命运行的能量。然而,一旦这能量被消耗掉了,狼还是需要新的能量来补充,进而产生出同等程度的饥饿感。在此情形下,“保全性命于狼世”的每一个个体都将面临着被吃掉的危险,其差别仅仅在于是作为上顿的食物还是作为下顿的食物,是作为今天的食物还是作为明天的食物。总之,人作为狼的食物,其差别仅仅在于在什么时间节点上会成为其食物,但就其最终的命运而言,都逃不掉成为狼的食物的命运。如此说来,那些因为早先有人出卖而提早进入了狼的肚子里的人,如果有在天之灵的话,也会十分“欣慰”地看到,那些“助狼为虐者”,也没有逃掉被吃掉的命运,其所不同的仅仅是,他除了在人世间提心吊胆地伺候了狼一段时间,除了在精神上经历了更多的磨难之外,并没有什么更好的结局。到了最后,每个人肉体的分子还是再次相聚于狼的胃袋里。

从某种意义上说,狼之所以能够为所欲为,一方面是那些逆来顺受、自甘受辱的“绵羊”一般性格的人,使狼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把其吃掉;另一方面,则是那些企图明哲保身者,因为总是盘算着个人的得失,而“鱼贯而入”一般,被狼分而食之。

“如果狼来了”,第二种情形是人们纷纷起来抗争,抄起铁镐的、木棍的、甚至是赤手空拳者,蜂拥而上,将狼毫不怜惜地打死。虽然期间也许会有几个人为此负伤,甚至丢掉性命,但毕竟人们又可以相安无事地去过平安日子了。“抗狼战争”胜利后,那为此而负伤、丢了性命的人,将受到人们格外的景仰乃至膜拜,其遗属将获得人们的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藉。如果狼来了,人人都意识到如果让狼主宰了这个世界的运行法则,使这个“人的世道”由此变成了一个“狼的世道”,也就是由此进入了“狼世”,那最终的结局就是“人的世道”将不复存在,人人都会成为这个“狼世”的奴才,人的尊严和价值将不复存在,人与人之间由此出现的差距,无非在于每个人在奴才系列中所处的位次有所差异罢了。

如果狼来了,人们心往一起想,劲往一处使,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最终把狼打死了,这种理想化的情形是很难存在的。在中国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就有很多经过了历史过滤后,依然尊崇的格言,这像指路明灯一样昭示着后来者明辨方向。如“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司马迁),“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曹操),“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北齐书·元景安传》)等等。这些备受推崇的价值尺度,便是牺牲自我、保全族类或者种类的英雄之举和崇高精神。尽管这种价值取向在实际的社会运行法则中,并没有获得全面推广和践行,但毕竟还是备受后人推崇的,这恐怕也是岳飞、杨家将等历史上的忠良,以及林则徐、孙中山等近代那些挽民族大厦于将倾的民族英雄,当代的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倍受后人推崇和爱戴的根源所在。

如果人们纷纷起来抗争,便会使狼企图建构起一个以狼为主导的“狼道”世界无法得到确立。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世道得以运行下去,需要的是居于这个世道的人,能够自觉地崇尚和遵循这个世道的运行的基本法则,并把这个基本法则内化于心,成为调节和指导自我行动的内在规则;如果处于这个世道的人,对这样世道的一个运行法则持有排斥乃至反抗的心理,甚至还外化到行动中,那这个世道赖以平稳运行的前提条件便荡然无存了。因此,狼如果仅仅依靠着强制的外力来确保“狼道”的实施,那只能保证一时,而无法保证一世。此理恰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所昭示的那样,植根于大地的野草,只要没有被剔除出其赖以生存的土壤,“野火”仅仅把那些生长于地上的野草烧尽,但在条件成熟时,那蛰伏于地下的野草之根,便会继续发出无可抑制的幼芽来,进而把大地再次染成漫野的绿色。

由此说来,只要抗争的“根”没有剔除,只要人们打狼的“心”没有死去,狼要想着把这个“人的世道”变成“狼的世道”,就永难获得实现的可能。而那些生生不息、前赴后继、永不停止、永不懈怠的抗争,则最终会把狼驱逐出这个“人的世界”,并由此建立一个基本的道德法则;那些关于荣誉和耻辱的价值评判尺度,使人们对那些在“抗狼战争”中负伤的人残疾的人,乃至那些牺牲的人,都会受到那些“苟活者”的推崇和礼赞,甚至把标示着他们名字的灵位放进那些用来祭祀的庙堂之中;而那些“助狼为虐者”,则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这样的一种泾渭分明的价值尺度,在诸多的民族中,实际上也是如此践行的。像坐落在西湖之畔的岳飞墓前,那个用铁铸成的一直跪着的秦桧塑像,后人为此赋诗感叹道:“青山有幸埋忠骨,铁铜无辜铸奸佞”。

尽管每个民族都会在历史的发展中会逐渐形成一种价值尺度,但在客观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依然在“狼来了”之后,并没有都去做勇士或者是烈士。有些人成为“助狼为虐者”,成为狼吃人的帮凶,这便是我们所说的第三种文化模型。有些人起来抗争,有些人躲藏起来,还有些人为了能够自保,不惜卖身求荣。因为抗争者较之第二种情形来说要少一些,所以在和狼的抗争中,付出的代价也就要大得多,其结果往往会是,或他们把狼打死了,或他们被狼吃掉了。如果抗争者把狼打死,那结果自然是好的,躲藏者在分享这胜利果实时,甚至当面还免不了要称赞这打狼者,并鼓励他们再接再励。至于在背后,则少不了要嘲笑这些傻瓜的,并谆谆告诫其子嗣千万不能干这等“傻事”。如果抗争者因势单力薄,使得这轰轰烈烈的“抗狼战争”失败了,那么,狼就会更疯狂地报复这抗狼者的家属;而那些躲藏者则可能考虑躲藏终究不是个办法,便会试探着把家中豢养的猪、羊等宰掉,奉之于狼的面前,虽非心甘情愿,但还是无可奈何地做着狼的奴隶。况且,这样的事,自古就有,当下也不是一二个人,最后只好归之于命运的安排。

一般说来,抗争者和躲藏者和明哲保身者三种类型人汇聚在一起,在“抗狼战争“中是最为常见的情形。毕竟,人的十个手指还没有一般齐,何况站在不同的文化立场上、基于不同的利益诉求,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去参加轰轰烈烈的“抗狼战争”。有些人,说不准还会祈望着狼的到来。因为狼的到来,难免会打破了人的既有世界的秩序,使得这个秩序获得了重新调整的“窗口”。一般说来,从狼侵入人的世界动机来看,自然是要以寻得猎物为目的;但从人的世界来看,在既有世界的秩序中,那些被压抑了许久的人,则可能会和狼的诉求具有“同质同构”的特点。也就是说,从狼的视点来看,他要建立起可以一统天下的地盘,并在这个新建立的世界中,确立起一种新的秩序,即“人为鱼肉,狼为刀俎”。从那些“助狼为虐者”的视点来看,狼在大的地盘上所建立起来的世界秩序,和他在自己的小地盘上所要建立的世界秩序也是“同构”的,即他的社会位置属于“一狼之下,万人之上”,在这个相对独立的王国里,人们要认同狼的大秩序,便要认同他所确立的小秩序。他是这个相对独立的王国里的“狼“,或者说是狼的代言人。因此,严格说来,一个狼所建构起来的世界秩序得以确立和运行,恰好在于这秩序不仅体现了狼的意志,代表了狼的利益诉求,也体现了那些处于这个秩序中狼的代言人的意志,代表了狼的代言人的利益诉求。由此说来,有些人在“抗狼战争”中谋划着自己的算盘,算计着自己的得失,甚至希望“坐山”“观虎斗”,最后来个“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指望着人人都成为“抗狼战争”中的英雄是不现实的。客观的现实是,当狼打破那个既有世界的秩序时,使这世界处于“千百年来未有之变局”时,还有人祈望着自己实现了“鲤鱼大翻身”,而至于种族的利益则早就被放到了一边。

值得我们玩味的是,那些背叛了同族或同类的人,即便是想着成为狼的走狗,哪怕是死心塌地、丧心病狂地想着“助狼为虐”,其实,在狼的视点看来,这样的“走狗”依然无法取得信任,狼也不会把人看作自己最可靠的联盟。因为在狼看来,一个能够背叛自己赖以成长的同族之人,对于狼是否忠诚,自然也是难以确定的。毕竟,背叛者无法改变自己的肤色,也无法改变自己的体型,即便是这一切都改变了,背叛者依然是狼的世界里的外来者,无法把自己真正融入到狼的世界中。毕竟,背叛者对狼而言,依然缺少那种所谓“种”的共同记忆,以及“类”的共同情感,更不可能把自己同化为狼的同类。

但是,一个社会或族类之所以延续下去,总得有自己的脊梁,总得有一些人能够为了类的利益,不惜以身相许。有时候,以身相许者也并不见得有如此高的觉悟或境界,但是,狼总得要不断地吃人,这便有个“风水轮流转,明日到你家”的几率问题,这就会使得有的人会成为狼的食品只不过是谁成为狼的食品,“还是一个问题”而已。在此过程中,作为狼的奴隶,并不见得招惹了狼,但这并不妨碍狼来招惹人。也就是说,作为一些老实巴交的绵羊一般的人,本身并不见得就有被必须吃掉的主观过失,然而,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正是基于这样的运行法则,狼要吃人并不是因为被吃者有什么过失了才导致了被吃的结果,作为被吃者的同类也就毋需通过自我反省与自我检讨,达到独善其身的人生境界。

类似的情形,在一些文学作品中,也有过不少的叙述。像那些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哪个一开始就愿意“落草为寇”?只不过社会不让你去做奴隶,即鲁迅所说的“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像林冲作为教头,可谓是身在体制中的人,但是,在体制中那个比他更有权势的高衙内却惦记着林夫人,最后,林冲被迫和高衙内以及高衙内所代表的、同时也是自己赖以安身立命的体制决裂,走上了反体制的道路。然而,林冲走上的这条反体制的道路,依然无法确保人的独立价值和人格尊严,这便在客观上决定了类似的悲剧命运还会有继续上演的可能。

“如果狼来了”,有人起来斗争,有人视而不见,如此不公正的现象长久地运行下去,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将使抗争者“吃一堑长一智”,也进而变得明哲保身起来,到那时,我们将面临着一个人人被分而食之的共同的悲剧性命运。要想避免悲剧的发生,需要从制度上规范人的行为:其一,要能够从精神上极力褒扬打狼者,从物质上尽可能地补贴打狼者;其二,要对那些在大狼当前时时畏葸不前、明哲保身者,在舆论上和道义上予以谴责,甚至借助体制的作用,攫夺其在社会中所享受的物质待遇乃至所处的社会显赫地位。因为面对着狼的到来而无动于衷,这本身虽不能说是狼的帮凶,但却实在是对狼的纵容和对正义的无情拍卖。通过这样的新举措,令躲藏者在社会舆论面前无处躲藏,更不让他从中得到任何好处;其三,要对那些“助狼为虐者”,给予严厉的惩戒,把其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昭示后人,卖身求荣者到头来将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误了卿卿性命”。由此一来,才会真正地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如果狼来了,则不分老幼,皆有守土抗狼之职责,这既是为了保全自己,也是为了保全别人。

其实,对于“如果狼来了,我们要怎么办?”之类的问题,在当下依然有种种变形。像“文化大革命”来临之际,很多人企图通过“落井下石”而求得自保的行为,不但没有能够避免灾难的降临,反而使得灾难“有条不紊”且又“环环相扣”地落到了这些人的身上。这恰如身陷囹圄的夏衍改编的那首打油诗所说的那样:“闻道人该整,而今尽整人,有人皆可整,不整不成人,整是由他整,人还是我人,请看整人者,人亦整其人。”诗末并自批曰:“往事如梦,一笑可也,何必伤神。”[2](P384)这里的诙谐,实在是隐含了历史发展的某些内在规律。因此,对于“如果狼来了”之类的问题,我们最好的办法是提早把“狼”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旦我们“放狼归山”,再去搞什么“抗狼战争”,那代价就不再是“折腾”可以涵盖得了的。唯此,我们才会真正挣脱“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时代,“创造这中国历史上的第三样时代”[3](P210-213)。

[1]李宗刚.如果,狼来了[N].联合日报,1997-03-28.

[2]会林,绍武.夏衍传[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5.

[3]鲁迅.鲁迅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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