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琼琼
(衡水衡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国现行建设监理体制的分析
袁琼琼
(衡水衡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论述了我国建设监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深层次的原因,从多年建设监理的发展速度缓慢可以看出,建设监理业必须要作出调整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发展下去,以适应建设市场的要求,并迎接WTO的挑战。至此,在提出下一步发展战略之前,要分析一下建设监理是否还是一个有生命力的事物,其发展空间如何的问题。
建设监理;体制;分析
由于我国正处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工程建设体制也正在进行综合配套改革,旧的体制已经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健全,政府的观念和功能也未完全转变。由于这些原因导致政府对建筑行业的整体管理不善,影响了建设监理业的正常发展。
具体地说,政府在建设领域存在的过度干预有几点。
(1)政府对工程合同的管理过死。我国目前建设工程领域有关的主要委托与承包关系都要求采用政府统一的合同文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减少出现合同纠纷及不平等合同关系的机会,规范建设行为,在国外也有类似的做法。但问题有两点:一是国外的这种做法是可以由行为主体自由选择的,如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件”虽然非常普遍,但其使用与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并没有任何的政府行为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