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大学行会制度中的大学基因探析

2013-08-15 00:44雷湘竹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行会治校中世纪

袁 果,雷湘竹,白 静

(1.广西师范学院 教科院,广西 南宁530012;2.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530012)

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学一直是我们民族的一个梦想。要在中国建设一流大学,首先要看清楚的是:世界一流大学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大学的源头——中世纪大学中有哪些因素在引导和改变着高等教育发展轨迹?从源头来梳理大学发展的基本因素才可以更加真实地看到以知识为载体的大学发展轮廓,为当今大学发展中的困惑找到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本文通过考察大学源头的发展史,来探索影响大学发展的基本因素,并希望对我国现在大学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一、欧洲中世纪的行会制度及其起源

西欧的行会制度始于9世纪,又称作“基尔特制度”,包括商业行会制度和各业行会制度。在十一、十二世纪期间,为了维护和发展其工商业,城市市民必须自行组织起来应对来自封建领主贵族的封建压榨,针对各工业行会而言,一些同一行业的师傅们便自行联合起来,组成一种同业行会。

中世纪大学产生之时,采取和模仿了城市行会的形式。这是多种原因作用的结果。正如阿什比所说:“任何类型的大学都是遗传与环境的产物”。[1](P7)因此,中世纪大学沿用行会制度的根源,与中世纪城市特定的经济、政治、宗教、文化状况以及大学的外部环境密切相关。

西方著名史学家汤普逊认为:“中世纪的历史基本上是中世纪教会的历史。”在政治文化方面,教会一直贯穿于中世纪大学的发展中,此消彼长地控制中世纪社会政治的发展。中世纪欧洲基本上没有一个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中心,在政治真空情况下,公元392年罗马教皇狄奥多西一世把基督教定为国教,从而奠定了基督教文化在欧洲社会的母体地位。伴随信仰上的成功,在现实生活中则更加需要一个强大的组织机构与之相称,基督教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基督教在早期承担起了拯救和重建欧洲文化的重任,但实际上随着帝国政府一步步衰落,教会事实上承担起了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最后发展成为中世纪最强有力的社会组织。最终,在教会的努力下陆续出现了一些修道院学校、大主教学校、教区学校。显然学校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呈现出一种精神,即宗教的博爱精神。这种精神把各种不同层次的存在和价值逐步融合进一种神圣精神集体中,通过教会传递给广大世人。在经济发展方面,1095年至1270年期间,在罗马教廷的主持下,罗马发起对地中海东岸地区的八次侵略性军事远征,即十字军东征。通过十字军东征,开拓了国际交往的新道路,同时也带动了中世纪城市的兴起和发展,大量的手工业者聚集在一起从事社会生产,渐渐地手工业者逐步成为特殊的专业人才。10至11世纪,欧洲封建制度进入巩固和发展时期,农业和手工业开始出现逐步上升的趋势,新市民阶层需要寻求一种共同观念和市民精神,出于合作本能和自我保护需要而自发形成了社团。随着贸易和工商业的兴起,使得各种管理和服务机构不断增多,社会又需要大量具有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才。因此,从事某种手艺或行业的师傅开始带领学徒。师傅要求徒弟遵守一定的约定,结果具有“行会”特征的社团便应运而生。

二、中世纪大学行会制度中的大学基因

(一)大学基因的定义 通过自然的发展规律可知,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是随着时间的变迁而发展和繁衍。社会生物学的奠基人威尔逊认为,基因是生物遗传的基本单位,在生殖过程中,个体复制的并非他们自己,而是自己的基因,并把基因像种子一样撒播到群体中去,机体一代一代地死亡了,但基因并不灭亡。“不灭的基因”就是大学在发展和演变过程中需要现代大学继承和发展的元动力。大学的形成与发展之路如同生物的遗传与进化一样,在发展过程中有些基因恒古不变,源源不断流传下来,而又有些基因随着社会发展而慢慢地改变着,渐渐地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笔者对大学基因的定义:作为大学源头的中世纪大学行会制度所具有的框架历史元素,一直保持和携带,并一脉相袭,内化为后世大学能够担当传承和革新人类文明的社会责任所必需的精神特质。

(二)中世纪大学行会制度中的大学基因回顾早期的中世纪大学行会制度,它在民主管理、学习制度、培养目标等方面为后世大学创建提供了重要基因元素。同时,在现代大学的发展过程中,中世纪行会的大学基因一脉相承地存在于现代大学之中,其中教授治校、学位制度、人才培养,这些基因关乎大学建设与发展,下面主要从几个方面探讨大学基因。

1.教授治校。在早期行会师徒关系中,通过师徒相授传授技术,后来成为对生产的维持、发展及传授技术的艺徒制度,此制度下师徒之间是一种契约关系,作为熟练工匠的师傅要把本行业的知识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学徒。这种制度演变为中世纪大学中的“教授治校”制度,其制度包括学者自我管理,选择校长,挑选学生,安排课程,组织考试,授予学位,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以及大学与社会对外交流。传统意义上的“教授治校”,作为大学内部的一种治理模式,是教授集体通过教授会、评议会等组织机构和形式全权管理大学事务,维护学校的自主与自治。例如:欧洲大陆国家大学传统上主要由讲座教授把持学校事务,甚至达到架空学校层级管理的程度,美国大学教师通过教授会等形式参与治校,这些都是教授治校组织形式多样性的体现。[2]欧洲和美国的“教授治校”尽管在管理形式上有差别,但本质是相同的,大学教师在学校事务管理过程中一直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从而有效保障了大学的管理和决策不会偏离其作为学术组织的属性,而且尽可能地保护了教师群体的利益不会随意受到损害。总而言之,“教授治校”在本质上体现了一种大学的民主管理、学术自治制度。

2.人才培养。追溯到中世纪大学的行会源头,审视中世纪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会发现,大学教育的基本特点是进行古典人文知识传授,以培养宗教神职人员和文、法、医为中心的绅士教育。在早期“七艺”教学过程中,先学语法、修辞、辩证法,随后学算术、几何、音乐、天文。无独有偶,只有取得文学院的资格才可以进入法学院、医学院、神学院进行更高层次的学习。显而易见,文学院是为进入高级学院学习做准备的机构。中世纪行会大学执着于对学科知识的探索,而鄙视知识的实际运用,通过教导学生依据所学知识探索高深的理性知识。[3]这就决定了大学不可放弃“追求真理,崇尚学术”这一科学使命,从而使大学朝向崇真、向善、求美、务实的方向发展。正是从“七艺”教育开始,为古典文化延续了一息血脉,也成为后来大学诞生后的主要基础课程内容,具有现代大学的通识课堂意义。[4](P37)

3.学位制度。早在中世纪的商业行会里,为取得师傅身份,有对帮工评定“杰作”的制度。帮工要升为师傅,就必须先做出一件手艺很高的产品,以表明他具备了足够的技能,然后举行仪式颁发证书。这种评定“杰作”的制度,在中世纪行会学校中逐渐演变为一种选拔优秀人才的方式,可以说,学徒、帮工、师傅体制,就是学位制度的雏形。与此相比,在效仿行会组织而形成的大学机构里,学位制度以一种历史进程的先后顺序而出现,先有执教权和就职礼,而后才有业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早期的业士学位是随着艺学院的发展而形成的,它属于初级学院的结业凭证,主要培养学生的读写和学习拉丁文的能力,为进入其他职业性学院打好基础。然而,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开始没有高低之分,前者是颁发给法学院的学生,后者颁发给神学院的学生。显而易见,中世纪大学的学位渊源与商业行会有这密切的关系。随着大学机构的延续,学位制度一直保留至今,成为高等教育区别与其他教育的标志之一。

三、中世纪大学行会制度中的大学基因的现代意义

现代意义的大学起源于欧洲,是中世纪留给后世最可称赞的文化遗产,这一遗产为后续发展起来的现代大学开辟了一条通往知识天堂的道路。

第一,对学术的追求。现代大学发展的内涵十分丰富,但是如果我们将现代大学发展的种种指标进行一番梳理,就会发现,大学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等各方面的发展都是由一个重要的变量所引发的,那就是大学自身的内在目的,即大学的学术追求。大学是知识活动的场所,大学产生和发展是知识逻辑和社会逻辑共同支配的结果。例如: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时期,在人文主义精神的影响下,德国率先创立了以柏林大学为代表的现代大学,树立起了“大学自主”、“教与学的自由”、“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等现代大学原则。[5]大学的发展要以学术发展和创新为基础,通过大学内部的发展来积淀学术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来引领大学朝向未来的发展。

第二,对综合人才的培养。随着时代发展的要求,大学承担着培养具有专业技能和能力的综合性人才的功能。中世纪大学起初均为单科大学,如博洛尼亚大学为法学科,巴黎大学为神学科,萨莱诺大学为医学科,中世纪大学在此基础上,又增开了很多其他学科或交叉学科。现代大学不仅进行知识创新、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而且更要用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的新成果、新方法培养人才,通过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知识创新与学科发展。[6]值得一提的是交叉学科的发展,“知识背景交叉成为科学家打破习惯思维、扩大创新思维广度、取得原创性成果的源泉,”尤其是20世纪以来,“学科知识的交叉与融合,既孕育了精彩纷呈的原创性成果,又造就了善于打破学科壁垒,把不同学科理论与方法有机融合的创新性人才。”[7]综合人才的培养需要交叉学科建设,通过课堂教学启发学生学科交叉知识的应用,培养科学拔尖创新人才。

第三,大学的发展与经济紧密联系。回顾中世纪大学,它的前身是服务于世俗目的的大教堂学校和城市学校,即通过提供教育机会培养学生供职于教会、政府或法律及医学部门的能力。与此同时,大学的职业性与服务性紧密地与经济回报结合,同时也带有浓厚的功利和实用色彩,被看作是适合于大多数职业活动的基本的准备。例如:近代,在欧洲多数大学里,神学是吸引的学生人数最少的学科,原因是人们认为神学太理论化了,而民法通常是最受欢迎的领域,其次是教会法,然后是医学。现代大学的学科性和实践性都随着社会经济职能的发展而变化着,教育服务经济的同时,经济也在支持着教育的发展。从美国的“硅谷”到中国的“中关村”、珞珈山园区,哪一家都紧紧靠近大学群。以知识和科研作为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时代要求大学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以创新和技术来更快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世纪大学的行会形式为当今大学的形成提供了一套客观的发展路线,也为建立起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教授治校保证了大学沿着追求学术和真理的正确轨道前行,有效保障了大学自治,深刻体现了大学制度的合理性,同时大大激发了大学教师的学术创新能力。在高等学校学术背景的影响下,学位制度等级制度也在形成中,为了满足社会对不同人才的需求,从而促进了国家人才培养制度的发展,体现了中世纪大学与古典高等教育的最大区别。相比之下。现代大学一一继承了中世纪大学行会发展这些特点,这些因素又成为大学发展中所必备的动力。

[1]阿什比.科技发达时代的大学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

[2]彭阳红.论“教授治校”[D].湖北:华中科技大学,2010,(6).

[3]龙先琼.论大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历史嬗变[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6.

[4]宋文红.欧洲中世纪大学的演变[M].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10.

[5]苟国旗.浅析现代大学学术精神的内涵[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

[6]马廷奇.交叉学科建设与拔尖创新人才[J]高等教育研究,2011,(6).

[7]郝凤霞,张春美.原创性思维的源泉——百年诺贝尔奖获奖者知识交叉背景研究[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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