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婚礼仪式中的“巴岱”身份考察

2013-08-15 00:46林春菲
怀化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新娘湘西苗族

林春菲, 陆 群

(1.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贵州贵阳550001; 2.吉首大学哲学研究所,湖南吉首416000)

我国著名民族学家、人类学家凌纯声和芮逸夫著的《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一书中,提到苗族“巴岱”是婚礼仪式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作为神职人员参与婚礼仪式中的一些重要环节。早在1933年间,他们对湘西苗族进行了为时三个月的实地调查,此次调查是在当地的苗族知识分子石启贵、吴文祥、吴良佐等人的共同协助下完成的。正因为有这些当地的苗族知识分子参与,让笔者相信这段有关婚礼仪式中“巴岱”身份存在记录的真实性。然而,令人迷惑的是,现今笔者在对湘西苗族婚俗进行田野调查时,却没有发现婚礼仪式中有“巴岱”的参与。甚至那些长期从事宗教活动的苗族“巴岱”自身,也否认以神职人员的身份参与过婚礼。

笔者查阅了一些地方史书,如《湖南通志》 (光绪十一年重修刻本)、《保靖县志》(同治十年本)、《凤凰厅志》(道光四年刻本)、《永绥直隶厅志》(清杨瑞珍纂,同治七年刻本)①等,在有关苗族婚俗的记载中,均没有对婚礼仪式的具体过程进行记录,更没有注意到婚礼仪式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巴岱”。一些有关苗族婚俗研究性书籍或论文,如贵州省民间文学工作组编写的《苗族文学史》 (贵州人民出版社,1981)、苗族简史编写组《苗族简史》(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王辅世的《苗族简志》(民族出版社,1985)等,石邦明、龙炳文的“湘西苗族婚姻习俗 (上)”(《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2期)、晏红兴的“云南金平苗族婚俗”(《民族论坛》1991年第2期)、万昌胜“奇异的苗族婚俗”(《华夏文化》2004年第1期)等,也都没有提到婚礼仪式中有关“巴岱”的参与,甚至根本没注意到“巴岱”身份的存在。面对上世纪30、40年代的民族学调查记录与现今的调查状况和研究动态的不相符,笔者欲对苗族婚礼仪式中的“巴岱”身份进行考察,对“巴岱” 身份在婚礼仪式中的变迁及其原因进行分析。

一、苗族婚礼仪式中“巴岱”身份的现状调查

笔者对湘西腊尔山苗族的婚礼仪式过程进行了田野调查。腊尔山位于云贵高原之东端,武陵山脉之西端,境域面积南北长约120公里,东西宽约130公里,总面积约6 975平方公里,约占湘西州总面积的45%。这里自古以来就是湘、黔、川 (渝)边区苗族人民聚居的核心地带,“改土归流”之前,这里一直是王化之外的“生苗”地[1]。这里一直保留了苗族传统的风俗习惯,语言、服饰、音乐、宗教等。因此,笔者选择腊尔山作为婚礼仪式的调查点。“巴岱”宗教信仰是苗族东部方言(湘西及贵州松桃苗族)对以祖先神灵信仰和崇拜为核心的各种原始宗教形式如自然崇拜、灵魂崇拜的总称。“bax” 即“父亲” 之意,“deib” 是儿子的意思。“巴岱”(bax,deib)即是主持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其身份相当于“巫师”或“鬼师”等角色。湘西腊尔山活跃着很多“巴岱”,很多的民间仪式中都可看到“巴岱” 的身影,那么婚礼仪式中的“巴岱”身份是否存在呢?笔者对此进行研究调查。

笔者询问腊尔山苗族村民,婚礼仪式中是否有“巴岱”的参与?他们的回答是否定的。甚至是长期从事苗族“巴岱”宗教活动的历代传承人,也否认这一事实的存在。2012年8月中旬,笔者对花垣市雅酉镇高务村以及相邻的凤凰县柳薄乡禾排村、禾若村进行调查,询问了三个村的9位“巴岱”,其中年长的“巴岱”72岁,中年的“巴岱”42岁,他们的回答都表明“巴岱”不参与婚礼。禾排村的“巴岱”隆老董,今年70多岁,他说:人家结婚是不请“巴岱”的,家人生怪病、疯癫、求子等情况下才找我们。禾排村的“巴岱”吴玉西,今年42岁,他说结婚不要请“巴岱”等。此外,笔者10月下旬在凤凰县禾库镇做调查时,询问村民在婚礼中要不要请“巴岱”?有人甚至很反感,说:“你们不要胡乱编造不属于我们苗族的东西。”面对这种情况,笔者感到很困惑,难道婚礼仪式中的“巴岱”身份是民族学家、人类学家记录的错误?还是曾经有过的事实,现在却被人们遗忘了?又或者是,上世纪30、40年代凌纯声和芮逸夫在湘西苗族进行调查时,“巴岱”可能已经退出了婚礼仪式,他们可能是询问了一些年长的苗族老人,而得知“巴岱”曾参与婚礼仪式过程中的一些环节,然后将这一听闻作为事实记录下来?对于他们当时是否亲眼所见婚礼仪式中有“巴岱”参与的情况还有待考证。对此,笔者更愿意相信是前一种可能。这是因为,上世纪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导致全国各地大面积的对宗教文化的摧毁,很多有关宗教的书籍、法器、服饰、道具、宗教类绘画等等被摧毁,甚至连寺庙都被帖上“唯心主义” 的标签而加以无情地摧毁。苗族“巴岱”信仰也不例外,一步一步走向衰亡,而“巴岱”,作为神职人员也渐渐淡出了日常生活的舞台,以至于现在很多苗族人觉得根本不需要“巴岱”参与婚礼。

而今,苗家人否认婚礼仪式中有“巴岱”的参与,但他们却承认婚礼中有道士的参与。笔者在花垣市雅酉镇高务村采访妇女主任杨爱莲时,询问在婚礼中要不要请“巴岱”?她回答说:“不要请,请道士就可以了。`巴岱'主要参加祭祀活动。”由此,笔者推测苗族“巴岱” 作为婚礼仪式中一个不可缺少的人物,曾经参与过婚礼仪式中的一些重要环节,而后来可能让位于道士。

现今,苗族“巴岱”也可能会参加婚礼,但不再以婚礼仪式中的“巴岱”身份参与,而是以歌师的身份参与。2013年1月9日,笔者采访凤凰县腊尔山寨镇板拉村的“巴岱”吴恩寿,今年80多岁。从他的口中得知,以前结婚算八字要找“巴岱”,现在结婚都不找“巴岱”,他们都找道士参加婚礼,但是“巴岱”会以歌师的身份去参加婚礼。他还告诉笔者说:“前段时间,我就被请去参加婚礼,是以客人、歌师的身份去的。”由此,笔者猜测由于上世纪频繁的政治运动,苗族“巴岱”是不允许出来从事宗教活动的。但是为了保持婚礼的神圣性,烘托婚礼的热闹和喜庆,苗族人将婚礼中的“巴岱”身份转化为“歌师” 身份进入婚礼。换种身份进入婚礼,大约是那个特殊年代所形成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特殊防卫方式,既可以隐蔽自己的真实身份而自我保全,又可以延续传统上为新人祈福的美好愿望。

二、苗族婚礼仪式的“巴岱”记录

笔者在凌纯声、芮逸夫所著的《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一书中,看到了长达800字的有关“巴岱”参与婚礼仪式一些重要环节的详细记录。如在婚礼开始时,由“巴岱”组织祭拜祖先,然后请出新娘向祖先、父母、兄长、外祖父母叩头,表达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情,感激亲人的关爱之情:“新娘即梳妆,同时请苗巫祭祖……巫师念咒,叩头卜筮,断邪魔……请新娘出来,向祖先神位三叩头,拜别父母……”[2]拜别父母后,由“巴岱”宣告良辰吉时,将新娘从娘家带到婆家。在此期间,“巴岱”要负责说吉利话:“客巫祝告云:日吉时良,天地开张,新人到此,大吉大昌……”“巴岱”将新娘带入婆家后,要为全家人祈福,祈求好运,赶走凶神,称为“解煞”:“手拿雄鸡一只,又念:……弟子得来解煞鸡……天煞归天去,地煞入幽冥……”然后,“巴岱”奉请合合仙师为新郎新娘祈求夫妻和顺,婚姻美满:“天灵灵,地灵灵,奉请合合仙师……”接下来“巴岱”为新郎新娘制作合合酒、肉,愿他们的生活和和美美:“取酒一杯,肉一块,画符一套,焚化……名为合合酒、合合肉。”“巴岱”在婚礼中所做的法事结束后,同汉族的习俗一样,通过放鞭炮来表达婚姻的喜庆:“巫师作法事完毕,乃放爆竹。”在放鞭炮的同时,“巴岱”要引新娘进屋,帮新娘选好坐的位置,不能太前也不能太后。新娘坐好以后,“巴岱”用新娘洗脸的盆画符念咒,当新娘洗脸时,“巴岱”要在新娘身后帚扫几下,为新娘扫除灾祸和坏运:“椅子位置须离火塘稍远……椅子不能后退……坐的方向须面朝里或向供祖先神位处……盆中画符念咒。新娘洗脸时,巫师在她的后面用帚扫几下。”从这则不赘冗长的记录中可以发现,“巴岱”作为婚礼仪式中的一个重要人物,在婚礼仪式中担负着主持婚礼、为新郎新娘祈福等不可忽视的作用。

另外,笔者在石启贵的《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一书中发现了这样一段记载:“红庚讨得后……请合师用黄纸画石朱符,贴轿前后以驱邪……经合师用鸡拦煞……任合师者,陈酒二碗……分送新郎新娘……用合师者,新娘入屋时,秘诀喃喃……咒曰:奉请天合仙师……吾奉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3]石启贵是湘西花垣县苗族人。书中提到合师画符驱邪、喃喃咒语、咒念急急如律令敕等,这些念咒、驱邪的活动只可能由宗教神职人员来执行。由此可以判断,作者笔下的“合师” 其身份实则相当于“巴岱”。

“巴岱”作为神职人员参与到婚礼仪式中,这一事实被伍新福、龙生庭、石维海、龙兴武等学者们注意到。伍新福在其《中国苗族通史》有关婚姻习俗中,引用了凌纯声和芮逸夫书中所描述的这一段调查资料:“新娘梳妆后,请苗巫祭祖驱魔,念咒叩拜……巫师手拿雄鸡1只,念完咒辞……请“天合仙师” ……取酒1杯、肉1块、画符1套……巫师做法事完毕,放爆竹……新娘洗脸时,巫师在她的背后用帚扫几下。”[4]龙生庭、石维海、龙兴武等所著的《中国苗族民间制度文化》一书中,也引用了凌纯声、芮逸夫的这则材料。这三位作者都是湘西花垣县苗族人,作为本民族人来审视婚俗,在面对苗族婚礼仪式中的这一细节问题时,他们一致选择沿用《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中的这段材料。足见他们对“巴岱”参与苗族婚礼仪式中的这一现象并无歧义。对此,笔者更加确信“巴岱”曾真实存在于苗族婚礼仪式过程中。

笔者去年在湘西花垣县董马库乡大洞村采访“巴岱”石寿贵,他今年61岁。笔者从他口中得知,以前结婚要举行“收煞水”的仪式。“巴岱” 在“收煞水”时会咒念:“弟子手拿金河银河,手拿金海银海。一化成河,二化成海,三化成琉璃,四化请神恶煞,五化天煞归天,地煞归地,开煞月煞,日煞时煞,一百二十凶神恶煞统统避退。要收千人口说,万人口讲,是非口嘴,吵事郎子,闹事郎君,药公药母,药子药孙。要收一切凶神恶煞,天火地火,五瘟时气,一概收在金河银河、金海银海,风平浪静,大吉大利。”[5]笔者:“结婚请客时,由于人多,恐有吵闹、病痛、水灾等发生,因而在客还没有进家门的清早,先用水碗收去这些煞星,用低盖盖住,摆在新房床下,不要动着,散客之后,拿去水沟或天星眼倒掉即可。”说的结婚收煞水与《湘西苗族调查报告》中的解煞鸡、《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中的用鸡拦煞有异曲同工之处。可见,“巴岱”曾真实的参与到婚礼仪式的过程中。

除湘西之外,像“巴岱”这样的“巫师”在婚礼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其他苗区也同样存在。如吴秋林、王亮贤、游珍海、杨春艳、刘安康、郎丽娜等所著的《“蒙恰”苗人文化研究》一书中,在长水沟婚姻习俗个案中有这样的记载:“主人家三个鬼师在门口献酒,祭奠前三辈祖宗,三个鬼师各祭一辈……口中念:“新媳妇背酒来到,某某老人,请喝酒。到最后一个鬼师……要祭所有的列祖列宗。”[6]另外,在龙子建、田万振、张贤根、张伯祥、王平、吴雪梅所著的《湖北苗族》一书中,也记载了婚礼中有“巫师”参与的情况,如:“姑娘出嫁后,家里要请苗老师 (巫师)安家先,巫师从宗表中撤掉该女名单。”[7]

请神职人员参与见证世俗婚姻,以确见证婚姻的神圣性、合法性在很多民族都曾有过。如黎族新娘到达男家门前,男家预先请来一位“鬼公”,拿着一把剪刀跟在新娘后面,一面口念咒语[8]。布依族新娘进男方家时,要请摩公举行“扫熬”仪式,念诵经词。盘瑶新娘进门时迎候在门口的师公砍掉一只公鸡头,称为“断煞”[9]。仡佬族当新娘来到婆家门前停下后,巫师一手提鸡,边动作边念咒,法事毕,将鸡和茅草往新娘身后丢去[10]。土家族当花轿到男家时,由土老司咬鸡冠洒血“退煞”。新娘下轿从“七星灯”上跨过,同新郎拜堂,吃交杯酒,进入洞房[11]。按照土家族规定,姐妹填房,其婚礼仪式男方须按初婚的仪式办理。在举行婚礼前要请巫师祭神谢土,祈祷神灵保佑[12]。可见,这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古老文化现象。而众所周知的是,在基督教中,至今仍保留了由牧师来主婚的习俗。苗族婚礼仪式中“巴岱”这一角色,犹如基督教中主持婚礼的牧师。婚礼仪式中“巴岱”进行祭祖仪式,犹如牧师在婚礼上向上帝祷告;婚礼仪式中“巴岱”宣告良辰吉时,犹如牧师请新人宣誓;婚礼仪式中“巴岱”奉请合合仙师,犹如牧师的祝福和祈祷;婚礼仪式完成后,苗族成群结伴的对歌,则相当于牧师带领刁家唱欢快的婚礼进行曲。

通过上述的记录及其分析,笔者判断,“巴岱”曾作为神职人员参与到婚礼仪式中的记录与腊尔山区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婚俗事实相符合。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民族学调查和传统民族志记录的巨大反差呢?其实,我们只要从苗族“巴岱”身份流变过程的考察,就可以得出答案。

三、苗族婚礼仪式中“巴岱”身份流变的原因

(一)政治文化运动的冲击

文革中,原始宗教遭到极大的冲击。如苗族“巴岱”信仰在历史过程中,其发展完全靠民间自发组织,没有国家物质资源配置。不仅如此,国家还往往运用暴力工具捣毁民间仪式的场所以及法器、服饰、道具之类,甚至通过特定知识和规范的灌输,促使受众自动放弃这些仪式[13]。如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提出“破除几千年来一切剥削阶级所造成的毒害人民的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口号”。苗族“巴岱”被视为“旧风俗”,遭到国家的高度压制。在国家意识形态的压制下,苗族“巴岱”为了避免与国家发生正面冲突,被迫在社会生活中放弃“巴岱”身份。从此“巴岱”沦落为普通人,其在民间社会中的影响力逐渐减弱。随之“巴岱”信仰在现实生活中的活动范围逐渐减少,婚礼仪式中的“巴岱”也逐渐淡出日常生活,最终退出婚礼仪式。

与基督教不一样,基督教拥有统治者的支持和强大的宗教资产,是牧师主婚这一仪式得以长期保留的重要原因。公元四世纪的罗马,为了适应帝国对各民族统治的需要,统治者企图创立一种“世界性”的宗教。基督教的宗教观适合大帝国统一,同时,基督教也需要罗马帝国的支持,帝国统治者便把基督教提到国教的地位,演变成罗马帝国的官办宗教[14]。基督教的发展与国家的支持密不可分,两者相互影响。基督教通过国家支持提高宗教地位,而基督教地位的提高不仅给基督教组织带来权力,而且带来财力,如他们拥有自己的教产,土地、牛马、牧场等。正因为权力与物质的支撑,基督教才能在社会中持续发生影响,其中就包括由牧师担任婚礼仪式中的证婚人这一角色的稳定性。

(二)市场经济的冲击

传统的苗族“巴岱”主要是靠农业收入支撑家庭的各项开支,做法事只是其很小的经济来源之一。传统上,“巴岱”的报酬并不丰厚,通常是别人的自愿给予,给什么给多少往往根据各自的家庭经济条件而定。条件较好的家庭会给3、4斤肉,1斤面1斤酒,30到50元不等的红包,或是猪头、牛头或一只猪腿、牛腿;条件不好的就只送一些米粮。而“巴岱”通常不会因为给的少就怠慢人家,很多“巴岱”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为族人祈福、保平安,并不以赢利为目的。在老人的记忆中,“巴岱”在苗族的地位很高,苗家人只要有事,无论事情的大小,都会请“巴岱”做法事。但不管怎么说,法事中的收入,如米、面、肉等,对一个传统社会而言,还是相对丰富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日常饮食生活的质量。为了改善饮食生活而选择从事宗教活动的神职人员,至今仍在部分“巴岱”的观念中存在。如笔者采访凤凰县柳薄乡禾若村的“巴岱”龙兴成,笔者问他为什么会学做“巴岱”?他回答说:“因为有肉吃。”他的徒弟学做“巴岱”的理由跟他一样,也是因为“有肉吃”②。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步伐加大。很多苗族人也迅速加入了打工队伍。相比之下,“巴岱”的报酬显得微不足道,远远比不上打工所得的工资。面对市场经济的冲击,有些“巴岱”甚至放弃神职人员的身份,选择外出打工。如花垣市雅酉镇高务村的“巴岱”龙家佑,笔者在调查时,听他的堂哥龙家宝说,龙家佑已在外打工好几年了。传统上,苗家人不管生什么病,通常要请“巴岱”做法事。而现在,随着现代科学文化思想的发展,他们往往是求医,除非医学上不能解决的一些怪症,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巴岱” 来做法事。通常“巴岱” 是家庭的支撑者,他要面临孩子的学杂费、家庭的生活费、生病的医疗费等一切家庭开支,而传统的经济形式已不能满足现代的生活所需。

正是市场经济的冲击,苗族“巴岱”们不仅在地位上、权威上出现明显的下降,报酬也相应的缩减,其活动范围也不断缩小。自然使原本由“巴岱”主导的苗族婚姻、丧葬等活动逐渐减少。可见,市场经济的冲击是导致“巴岱”退出婚礼仪式的原因之一。

[1]陆 群.腊尔山苗族“巴岱” 原始宗教“中心表现形态” 的分径与混融[J].宗教学研究,2011,(1).

[2]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1):59-60.

[3]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增订):153-154.

[4]伍新福.中国苗族通史 [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1012-1014.

[5]湘西花垣县董马库乡大洞村采访“巴岱”.石寿贵口述.

[6]吴秋林,王亮贤,游珍海,等.“蒙恰”苗人文化研究[M].贵州大学,2008:81.

[7]龙子建,田万振,张贤根,等.湖北苗族[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9:129.

[8]严汝娴主编.中国少数民族婚姻家庭 [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86:529.

[9]瞿明安.中国少数民族婚礼驱邪仪式中的象征符号[J].宗教学研究,2007,(3).

[10]翁家烈.仡佬族[M].北京:民族出版社,1992:39.

[11]湘西土家族、苗族民族志 [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9.

[12]永顺县志(乾隆五十八年抄本)禁违律转房.

[14]高丙中.民间的仪式与国家在场 [J].北京大学学报,2001,(1).

[15]许明炎.中西宗教信仰的不同特点与文化差异[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1989,(2).

注释:

①《永绥直隶厅志》(清杨瑞珍纂,同治七年刻本)“苗人婚嫁,亦犹买物,不识问名采纳之礼,惟讲牛马数目,遣牙郎传说……陪嫁之物,自牛羊以及犁耙等……新妇目不许左右视,视则夫不喜……。”

②龙兴成,今年42岁,20岁开始学“巴岱”,因为自己喜欢学。徒弟隆贵江,今年35岁,才学“巴岱”半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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