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月兰,何临平
(1.甘肃省和政县气象局,甘肃 和政 731200;2.甘肃省广河县气象局,甘肃 广河 731300)
气象灾害是由于气象要素变化,天气(气候)状态严重偏离其平均状态时所发生的天气(气候)事件[1~3],也称之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暴雨是由降水异常所引发的气象灾害,因其突发性和毁灭性危害等特点而备受关注,出现暴雨时往往伴随着狂风、冰雹、雷电、急剧降温等灾害性天气,对国民经济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近几年来,对西北地区的暴雨、冰雹等对流性灾害天气,从不同地域、不同角度已有了大量的分析和研究[4~11]。和政县地处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海拔高度1 900~4 368 m,境内山丘起伏、沟壑纵横、山多川少,是短历时强降水的高发区,容易诱发暴洪灾害,是甘肃省气象灾害的高发区,气象灾害占到整个自然灾害的90%以上[5],因大(暴)雨以及由此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中小河流洪水等次生灾害近年来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分析和政县暴洪灾害的时间演变特征,总结其发生、发展的变化规律,将有助于更好地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利用和政县气象局30 a(1983—2012年)实况观测资料和和政县民政局上报的灾情资料统计气象灾害日数,同次灾害天气持续数日只记1个灾害日。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关资料由和政县民政局提供。
按中国气象局的降水规定,特大暴雨为24 h降水量≥250 mm,大暴雨为24 h降水量≥100 mm,暴雨为24 h降水量≥50 mm,大雨为24 h降水量≥25 mm[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