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仲义
(厦门城市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8)
1930年才24岁的威廉·燕卜荪 (William Empsom)出版了《含混七型》一书,很快成为新批评派一块重要基石。颇具戏剧意味的是,燕卜荪对“含混”的推崇竟出自对39位古典诗人的取证,反而成了他对现代诗这一基本特征的回望式“追认”。有意思的还有——隐含在新批评自身内在的建构逻辑,含混不其然也成了后来张力说的成长基点之一。或者倒过来说,诗歌这艘最大的张力“旗舰”,一直离不开含混的编队“护航”。
最初燕卜逊把含混定义为“能在一个直接陈述上加添细腻意义的语言的任何微小效果”,显然还比较稚嫩,在遭到众多质疑及自我纠偏中,17年后他在二版中将之改成“任何语义上的差别,不论如何细微,只要它使一句话有可能引起不同的反应”[1](P140)就变得严密多了。在今天,含混成为诗歌一个突出的品质好像不怎么样,但在燕卜逊之前的时代,含混和多义一直被文学当作批评的不良对象——一种表达的失败,燕卜逊的翻案功夫还真的是做足了。
含混七型的划分可谓祥矣尽矣,①含混七型具体分为:(一)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相似点将某物比作另一物。(二)一个用语具有双重或多重含义,这些含义在逻辑上保持一致。(三)一个用语同时具有两个含义,只有其中一个含义在逻辑上与上下文有关联。双关语属于这一类型。(四)用语具有双重或多重含义这些含义并不完全一致。(五)诗人在一段话中间才确定自己所要表达的含义,结果导致这段话首尾互不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