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 竞,何盛江,郑 华,屈一鸣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骨科,重庆永川402160)
临床中对于骨折的治疗方法较多,其中交锁髓内钉是效果较受肯定的一类,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于交锁髓内钉治疗的下肢骨折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要求其具有更佳的治疗效果及显效速度,同时对其不良情况发生的控制要求也越来越高,临床较多研究认为对于此类治疗方法的患者早期进行动力化治疗是促进其愈合速度的有效方法,但也有研究认为早期动力化治疗并不具有早期促进骨折愈合的效果[1-2]。本文即就交锁髓内钉早期动力化治疗对下肢骨折患者治疗效果及骨折愈合相关因子的影响进行研究,以了解其应用价值,现将结果分析如下。
1.1 一般资料 根据AO骨折分型原则,选取2010年6月至2012年3月于本院采用交锁髓内钉进行治疗的62例下肢骨折患者为研究对象,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31例。对照组男17例,女14例,年龄18~72岁,平均年龄(38.4±4.6)岁,受伤至手术时间0.4~8.0d,平均(4.6±0.7)d,其中胫骨骨折15例(A型5例,B型7例,C型3例),股骨骨折16例(A型4例,B型9例,C型3例)。观察组男18例,女13例,年龄18~73岁,平均年龄(38.6±4.4)岁,受伤至手术时间0.5~8.5d,平均(4.7±0.6)d,其中胫骨骨折15例(A 型4例,B型7例,C型4例),股骨骨折16例(A型5例,B型8例,C型3例)。两组患者的性别比、年龄、受伤至手术时间、骨折部位及分型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采用交锁髓内钉进行治疗,患者于麻醉后进行复位,在扩大髓腔后以合适的交锁髓内钉进行置入,然后将两端以锁钉固定,在此基础上观察组所有患者均于术后第6周进行动力化治疗,主要为将近端的锁钉取出,改为动力固定,另外改为动力固定后应加强对患者的骨痂部位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