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3-09-30 06:39黄志灿
中国信息化·学术版 2013年6期
关键词:安全管理建筑施工

黄志灿

[摘要]建筑施工企业由于行业自身的特点,安全事故比较突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高低,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决定影响。本文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管理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6-0293-01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因此,如何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防和控制,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必须科学、严肃对待的课题。因此,在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今天,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对于促进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建筑工程的安全概念

建筑工程安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分两个方面,其一是建筑工程完成后建筑物本身的使用安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完成的建筑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使用的问题,这样的安全问题是由质量来决定的,因此,我们常说安全和质量不可分离也就源于此。安全的第二个概念,是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这个安全概念与建筑物本身的质量无直接联系,而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意外伤害事故。由于建筑行业是事故多发性行业,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可能性较大,我国每年由于建筑事故伤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建筑业已经成为我国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危险行业。因此,提高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就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意义重大,同时,我国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其中提高和改善建筑业的安全生产状况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2 当前我们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容易存在的问题

2.1 建筑施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

当前,很多建设单位和人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避政府监管,有的建设单位不依法进行施工图审查、不依法招标和报建、不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有的建设单位还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个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这些现象也经常造成了建筑施工事故频发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的设计单位的安全行为不规范,有的设计单位挂靠的人员多,设计质量难以保证,违反强制性标准的现象屡见不鲜,施工图审查后随意迁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擅自变更,降低要求,从而也埋下了安生事故的隐患。

2.2 安全教育培训滞后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综合素质较低,达不到工程管理的需要,使得安全管理工作薄弱。另外,建筑工地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大部分施工一线人员没有经过全面职业培训和严格安全教育,特别是数量占施工一线人数80%的农民工,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比较滞后,导致大多数人未经培训就上岗。有的工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虽然齐全,也记录了教育培训等内容,但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2.3 安全监督不到位

不能否认,一些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有的甚至玩忽职守。有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不积极主动执法,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落实监督责任,不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日常巡查职责,致使规避监管行为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安全监督不能及时到位。

3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探析

3.1 加强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建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工作方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工伤保险、伤亡事故的处理等安全知识。

加强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自觉性,是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根源。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通过劳务交易,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时间必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3.2 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和运行机制

健全的法规要靠健全机构和高素质的人员去执行。所以,必须进一步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加强各级监督机构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企业每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地学习相关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同时,执法监察机构同时要打破过去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只管施工单位的单一管理模式,依据法律、法规,不但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还要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依法规范建筑市场主体的各种行为,落实他们的安全责任,使工地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

3.3 注重抓好施工现场和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应当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良好的形象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现场布置应周密策划,围墙、大门、办公室等应美观大方,现场料具堆放整齐,职工行为文明,材料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标志醒目,并按规定标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施工班组上岗前,还要按照当天的生产内容,针对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更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确保所有上岗操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3.4 坚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自查自纠,针对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并加以落实。特别要针对易发生事故的安全监管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重点检查。安全检查应做到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必须果断处置。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要跟踪监督,直到彻底消除为止。

结束语

总之,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是企业的质量生命所在,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永恒的话题。我们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措施,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建立起一个有保障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良好的施工环境。

参考文献

[1]韦丹特;刘颖,浅析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改革与开放,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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