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灿,韩文龙
(西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即由传统的带有行政性色彩的集体经济组织开始向具有独立市场主体地位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转变。转变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虽然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没有在全国大范围的推广,但是其作为适应农村生产关系变化而出现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具有一定的生命力。在理论上,这种新型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基于此,笔者实地调研了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股份经济合作社,并从产权基础、治理结构、法律地位、组织绩效、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等方面对天乡路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了深入的剖析。
在农业中应用合作社的思想,最早是由Sapiro和Nourse两位美国学者提出的。后来该思想被应用到了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形成了各式各样的供销合作社、生产合作社和综合性合作社等。
在我国,20世纪六七十年代实行的生产队模式其实质就是政经合一的合作社形式。目前,国内学者对合作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专业合作社,二是股份经济合作社。下面分别给予介绍。在国内,郭红东、钱崔红(2005)综述了合作社理论[1],而王军(2010)则综述了合作社治理问题[2]。赵鲲、门炜(2006)从组建主体、经营过程、决策权分配、作用目标、退出机制和财产组织形式六个方面比较了合作社与有效责任公司的不同点[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