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昭妍
摘 要:我国现行有关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立法已不能满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国家政策,当务之急是对予以修订,我国的水权和水市场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运行的一种新制度,本文在分析地下水保护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地下水资源的立法构想。
关键词:水权;地下水;立法
1 地下水资源制度建设基本原则
1.1 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原则
建立健全地下水水权制度,必须贯彻地下水资源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的原则。地下水资源统一管理必须坚持城市地下水与农村地下水管理相结合、水量与水质管理相结合、水资源管理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相分离的原则。
1.2 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健全地下水水权制度,既要保证政府调控作用,防止市场失效,又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提高配置效率。加大政府对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环境保护的责任,要以水环境承载力和水资源承载力作为水权配置的约束条件,利用流转机制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1.3 开发浅层水为主、采补平衡原则
对于对下水保护利用而言,要特别注意防治结合。以开发浅层水为主原则,根据地下水的补给特性,严格控制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对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应采取限量,调整开采层的措施。另外要采补平衡原则;盲目大量开采地下水会造成地下水采补失衡,致使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引发一系列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