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扬帆 林金墉
摘 要: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一部部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陆续出台,中国法律体系趋于完善。但随着法律文化在我国的普及、社会管理经验的积累和文明的进化,当代社会所需的法律文化完善需求更是强烈。本文力求通过对中国法制建设的研究、总结经验,为完善具有民族性、时代性、独立性、兼容性的当代法文化,提出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法文化;法文化研究;发展建议
法文化是人类文明与法律有关的物质性要素、精神性要素与制度性要素的总称其侧重的内容是法律内容是法律现象中的精神部分。中国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与此伴随的是中国博大精深的中国法制史。所以说,中国从来不缺乏法文化。从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到明清时期的对“君权至上”提出质疑,在历史的大浪淘沙中,“儒家思想”脱颖而出,在兼收融合了阴阳家、法家、道家等学说后,形成了以“和谐”为核心理念的中国传统法文化。而这种法文化的显著特征就是法律道德化。近代著名学者严复翻译孟德斯鸠的《法意》时,在按语中写道:“盖在中文,物有是非谓之理,国有禁令谓之法,而西人则通谓之法……西文法字,于中文有理、礼、法、制四者之异译。”在这段按语中,严复向我们阐明了,在古代中国,“法”是不能与“理”“礼”相割裂的,彼此之间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作用。只有将三者作为一个整体来探究,才能真正理解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内涵,从而对当代中国法文化的研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