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崇文
农业生产资料的真假优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假劣种子、劣质肥料、失效农药、不合格农机具,不仅给朴实的农民带来了严重的损失,而且还扰乱了农业生产秩序,侵害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重点农时,是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购销旺季,也是假冒伪劣农资混入市场的高峰期。江西省各地各部门根据不同农时季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农业生产需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保驾护航。
农资造假对农业生产危害甚大,假农资不仅严重侵犯了农民利益,影响了农业生产,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2011年9月7日,根据行政部门移交线索,上饶市鄱阳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伪劣种子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鹰潭农友种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委托横峰县种子经销商黄某某收购劣质种子,经包装加工后,将1万余公斤假冒“赣晚籼38号”的劣质水稻种子销售给鄱阳县20余家经销商,造成3900余亩稻田减产、绝产的严重后果,农户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此案就是2012年公安部公布的十起农资犯罪典型案例之一——江西鹰潭农友种业公司制售伪劣种子案。真可谓是一粒假种子,断掉农民一年饭。
假冒伪劣农资不仅使农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阻碍了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