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独自升起”:读叶弥短篇小说《独自升起》

2013-11-15 14:08张博实
小说评论 2013年5期
关键词:傻子小说历史

张博实

许多影视作品和小说,常把“傻子”作为叙事主人公或主角。我知道的,前者有且问鼎一九八八年度奥斯卡奖的影片《雨人》和一九九五年度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阿甘正传》;后者,有一九九九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君特·格拉斯的代表作《铁皮鼓》,还有一九九八年的“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这些作品,都凭借其独特的叙述视角和艺术表现方式,使得这些“傻子”们都展现出各自的“特异功能”,而且,其中各自都蕴藉着异常复杂的历史、现实和人性内涵。最近,我在叶弥的短篇小说《独自升起》(载《钟山》2013年第5期)中,看到了一个与“傻子”相关的故事,表现个人生活与历史记忆,个人命运与历史主体关系悖谬和错位的叙述,让我内心感到强烈的震撼。在叶弥以往的小说中,她除了注重呈现个人成长记忆的历史性挖掘,还喜欢叙写现代社会生活中各种悖谬的生命形态,以及这种生命形态在世俗生活中的尴尬、窘境。这篇小说虽仅仅只有七千字的篇幅,却有丰富的文学元素在其中:有朴素的故事和独特的人物,有隐喻、意象和寓言,有从容的叙述和坚实的结构,写得轻松自如,娓娓道来,沉重的题旨被自然得体地融汇在朴素的日常叙事中,不经意间,甚至还带有几分哲学的幻影。就像洪治纲曾经对叶弥写作审美方式的描述,叶弥是以“轻逸,与沉重的历史进行优雅的对抗”

小说叙事的起止点是“文化大革命”开始,直到这一当代重大历史事件结束。故事发生在一座江南古城吴郭市。但在整个作品的叙述中,“文革”却被作家有意地“忽略”了。小说叙述的重心和主人公,是小说的主人公阿当,一个晚清状元的后代。他从小就被认为是“先天傻”,他的行为大大迥异于他人。我感觉,小说在着意地捕捉他行为的许多细节,耐心地呈现他超常的特性。我们在阿当的生活里,根本看不到任何“历史”的阴影。她在勾勒事物和人物时,也是按照其自在的逻辑来呈现,而不是把人与事物强行地框定在宏大的“历史”当中。在叶弥的小说里,无论外面的世界如何动荡,阿当始终活在自己的空间里,纷扰的世事沧桑,总是在他身边轻轻地滑过。她的叙事在每一个具体的个人那里,是很难找到“历史”的。也许,这是小说家独特地展现或思考世界的一种“方法”,如何在叙事中实践这种方法,是需要作家对历史开阔的理解和对文本智慧的“执行力”,重要的是,这种“方法”,在叶弥的写作中,就是“遵从基于人性的伦理建构,坚守她的善意、温情和尊严”

表面上看,这篇小说在讲述一个再平常不过的世俗故事,但叶弥的力量就是能够在“庸常”的故事里突围,最后将作品带进一个意想不到的层面。早些时候,主人公阿当的童养媳阿桃原本应该与他结合,但由于时代和形势原因,却嫁给一个解放军。可是多年来,他们之间仍保持着很友好的往来,念旧情的阿桃,常来看望她,每一次对于阿当来说,都像是一个隆重的节日。而实际上,阿桃每个月只来看望她一二次,但阿当却非常执着、也不可思议地每天都在汽车站等她。

最令人惊异的是,阿当的记忆能力超强,居然能认识全城的人,能够记住许多别人根本不经意的细节。“有人不服,指着一位妇人问阿当她是谁。阿当说,她去年夏天到日夜商场买东西,从公交车下来是下午五点,最后一班车。穿的是天蓝色的裙子,下车时候裙子下摆夹在屁股沟里,她自己还不知道。满车的人看着她笑。”特别是,他居然还能对一只癞蛤蟆给予他人不可能有的关注,甚至知晓两只蛤蟆之间的关系,知道“大概五年以后,它和它同住的那位一块不见了”。这种细节实在是很难令常人们想象。他是,“一个极端安静的人,他的世界是放大的,别人看不见的细微东西,只有他能看到,别人无法分辨的东西,他能辨别。别人感知不了的东西,他能意会。”因为小说选择的叙事背景是“文革”,因此,在十余年里,吴郭市的人们在社会与时代的潮涌中,带着他们没有理智的疯狂,不可避免地被裹挟并参与到这场运动里。阿当的怪异和宁静,就与那时人们的“狂躁症”“疯癫”形成鲜明的对照。我们看到,这样一个“特别安静的人”,他只是关注他有兴趣的事物,其余任何外在的事物似乎都与他无关,也就是说,任何“他者”,都不会成为他的“地狱”,他只游弋在自己的内心世界,而且,很自然也很坦然地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每一个生活的细部或者细节,尊重每一种存在。

实际上,在小说中,“傻子”阿当已经成为一个洞悉这个疯癫世界的“视角”。“虽说他们和以前不太一样,一个个声嘶力竭,上下蹦跶,身体扭曲,脸孔变形,但他还是一眼就把他们全都认出来了。他们有的是某年某月从电影院里出来和人吵架的,有的是躲在暗处偷看女人的,有的是在墙根小便的,有的是在街上放声唱歌的,有的是在走着走着突然暗笑起来的……”这些人的日常生活,他们的丑态、品性和本质,尽收在这个有着独特禀赋的“傻子”眼底。那时,似乎也只是这些人,成了“真理”的“守护者”,打倒一切“牛鬼蛇神”的“先锋队”英雄,正在进行着彻底的“革命”的“主力军”。他们只顾着所谓的“革命”,火烧教堂,赶走修士,砸乱文化,无视他们蜂拥挤掉在河水里的落水者,不顾阿桃们的生死。当时,在这些人的信念、伦理中,个人的利益要服从于大的集体利益,为了所谓“集体“,哪怕是牺牲再多个人的生命或尊严也不足惜。于是,他们驱走了蝴蝶和鸟儿,还有琴声、木鱼声,还毁损了阿当的记忆——在跃入水中拯救阿桃的那一刻,阿当“失忆”了。其实,这里的所谓的记忆”,对阿当来说不过是一种公共性的集体记忆,一种充溢罪恶而肮脏的记忆。即使失去了这种记忆,他依然是生活在他自己的内心世界里。他依然只记得与他有关的事物,有关阿桃的一切都历历在目,耿耿于怀。或许在他看来,一切都是那么的轻,一切都是那么荒谬,世界在轻与荒谬,颠覆而且践踏着生活应有的秩序和逻辑。显然,阿当是因为看到了真正的世相是什么样,但却“失忆”了,可见,小说叙述在这里埋藏了很大的伏笔和寓意。

阿当无疑还是幸运的,他找了一条通往救赎“秘密通道”。也许,可能是阿当所拥有的这种独特秉性意外地挽救了他,使其无意间避开了“十年浩劫”中的诸多的喧嚣与惊扰。在庸众们热衷于“打倒一切”之时,他却在教堂的地窖里躲避着灾难,日夜与那尊被扭断了头的木质耶稣雕像为伴,他像对待一个婴儿一样呵护它。而“耶稣的表情不喜不怒,眼里流露出超常的平静。但他全身上下都笼罩着慈悲和忍耐的光彩。以一个东方人对痛苦和爱的理解,与西方的原产地不差多少。这就是大师手笔”。十年之后,当全城人都在为“四人帮”被“粉碎”的重要历史时刻而欢庆的时候,他却在苦苦思索一个与此毫无关联的问题:被什么人扭断的耶稣的脖子为什么竟然连起来了?可以说,叶弥在此写出了一个人的一个简洁、素朴的心灵,这个心灵没有精神的错乱和蜕变的痛苦,只有那个年代最可贵的“我行我素”,他只是作为一个小写的人“合情合理”地存在着。所以,叶弥相信“人心是世界上最顽强的东西,没有什么能战胜它”

我在想,叶弥缘何选择阿当这样一位有所谓智力“奇崛”的傻子充当小说的主人公?《雨人》、《阿甘正传》、《铁皮鼓》、《尘埃落定》这些文本中,都各自细致地呈现“傻子”的“心象”,展现他们的“异秉”,而且,他们在历史、时代、俗世的风风雨雨中,总是错位于现实的紧要,过自己的生活。这些“傻子”都以不同的方式来关注自己与他人,任何举动或行为都与历史、与“他者”的胁迫无关。这些人都凭借着各自的独有天赋,或者避开了历史的灾难,抑或给他人带来意外的福祉。《雨人》中的主人公凭借其超人的记忆力,使得其弟弟在拉斯维加斯赌场赢得了大笔的金钱;《铁皮鼓》中的“不想长大”的奥斯卡虽然是个侏儒,但他却有着能“唱碎玻璃”的特异功能,正是这种天赋,使得他始终与丑陋的成人世界保持着距离,回避但又面对了一个人类现代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十二年的“纳粹”统治,最终成为了一个名利双收的铁皮鼓演奏大师;在《尘埃落定》中,土司的“傻”儿子,其灵性使得他时常做出“聪明人”所不能为之事,多次为其父亲立下赫赫战功。影片《阿甘正传》,把一个智商低于常人的阿甘,放置在二战后美国诸多复杂的社会事件的背景之下,这些宏大的“历史”对于阿甘来说,正如“文革”之于阿当。导演和作家,之所以如此悉心而细腻地叙述“傻子”,自然有很深的寓意埋藏其中。《独自升起》这部小说的阿当就是如此。我们通过阿当的故事,能深切地体察出叶弥在小说《独自升起》里所寄予的深意。可以说,叶弥的这部短篇小说与上述经典作品一样,正是通过对一个“傻子”的视角来呈现、来思考个人与历史复杂、微妙的“互动”关系。“傻子”好像是自我遮蔽了什么,实际上却用另一种目光“看见”的许多。

在任何时代,很多时候,人们大多是被自觉或不自觉地裹挟在时代潮流之中,常常会不知不觉地失去自我。关于这一点,心理学家弗洛姆有过类似这样的思考:人的内心都或多或少地有着“受虐狂”和“虐待狂”的倾向,而这一倾向则源自于内心的孤独感。小说中的那些庸众们,在“革命”的过程中通过疯狂的“打、砸、抢”的方式,试图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内心的空虚,他们“一个个声嘶力竭,上下蹦跶”,他们个个觉得“革命要紧”。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他们在虐待他人的同时,自己也甘愿为“领袖”的意志所奴役,为了追求某种“纪律”,为了不受“异己”的排斥,他们不惜降低自己的人格和情操。我们看到,这些人“身体扭曲、脸孔变形”,“唱着《国际歌》,手里拿着枪或者毛主席语录本”,可以说,他们自然界的许多动物近似,寻求着免遭伤害的“保护色”。从更大的意义上来说,他们更在历史的荒谬中沉沦、放纵着自己。这时,“傻子”阿当的心理、形象与举止,却使得他意外拥有特别的“豁免权”。阿当不仅有理由不参与他们的“荒谬”,而且还仍然十年如一日地专注着自己内心的世俗生活。当庸众都与这个世界进行“斗争”时,阿当作为个人,作为一种自我,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并以特殊的方式与世界达成默契与和谐。正如小说的最后一节所渲染的意象:“阿当做了一个梦,梦见耶稣身后升起一轮鲜红的太阳,随着太阳升起,他也慢慢升到了空中。醒过来,他想,许久没有看见太阳升起了,这是耶稣让他去瞧瞧太阳升起”“……又有一个奇迹发生了,他认出了所有的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奇迹”,并不是因为历史灾难的结束,压抑解除造成,而是因为他心中的阿桃出现了,这是阿当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历史,与“他人”的“大历史”无关!在这里,让我们想到很多历史书写者在记录历史的时侯,往往容易陷入这样的怪圈:他们把人放置于一个潮流当中,把人的一切行为或话语都与这个“时代”硬性地粘合,令它们纠结在一起,而个人的魅力,则被无情地湮没在“历史”的烟尘之中。常常是,历史的书写者习惯于概念、意志、理念先行,先预设一个大的概念,将符合这种概念的事物或人置放进去,将不符合其理念的予以清除,最终使被“清除者”成为了“异端”。

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叶弥的小说打破了历史“总体论”的藩篱。她用阿当的个人历史,来解构或反思拥有大多数人、领袖们参与的“权威”历史,进而为个人的基本权利正名。同时,拒绝、反抗遗忘,保存记忆,就成为这篇小说对生活所做的最大“加法”。叶弥是选择用她的短篇小说,重新梳理业已尘封的个人历史,重现生命在“宏大”历史盲点中的生命形态。另外,小说叙述试图用阿当这个“傻子”,来对抗所谓“大历史”的同时,叶弥有时竟然也“忍不住”偶尔要“代上帝说话”,即让一种活泼而富有幽默感声音跳出文本,以调侃的语调,为作品增添了许多的欢快的气氛与张力,最终缓和文本世界与读者的紧张关系:“至于会鸣叫的虫,对不起,没有人会去数了”“慢说,占了空间是对的,怎么说占了时间”,这样的话语,才是富有生趣的语句,看上去是“闲笔”,却潜藏着真意与智慧的。所以,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调和了人物与环境的紧张关系,又使得作品与读者之间达成了感受上的和谐与默契。

世界上谁最聪明?是谁在与历史不断地开着玩笑?究竟是谁的神经出现了真正的错乱?我们能从历史中打捞出什么?我们不是历史虚无主义者,而实际上,历史也的确是作为一种真实的存在而存在着。但真正的历史是由具体的、小写的个人所融合而成的一幕幕的“悲欣交集”。当我们回到个人,回到历史本身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只有尊重人,尊重人性的美好,让人获得内在的尊严,这个世界才是一个完整的人的世界,而不是暴力与扭曲、空洞与虚妄的世界。这样,每一个个人才可能真正地独自升起。

注释:

①洪治纲:《轻逸的叙事与南方的智慧》,载《百花洲》,2003年第2期。

②张立:《她一直忠实于自己——叶弥传》,载张立、范嵘编《苏州作家研究·叶弥卷》,复旦大学出版社,19页。

③叶弥:《人心是世上最顽强的东西》,载《长篇小说选刊》2006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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