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员的候选与任期

2013-12-19 13:20孙咏珊
公务员文萃 2013年4期
关键词:官位及第吏部

◎孙咏珊

唐代官员的候选与任期

◎孙咏珊

唐代有两项对士人生活影响最大的制度:科举制和铨选制。而守选制则是吏部铨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所谓守选,就是在家守候吏部的铨选期限。……在唐代,凡属吏部、兵部的选人都得守选。对吏部而言,主要是指及第举子和文职六品以下考满罢秩的前资官。所谓选人,是指获得出身或任职期满有资格参加吏部和兵部铨选的人。“守”有等待、等候的意思,故守选指的是选人在家等待吏部的铨选授官的期限。唐朝六品以下的文官铨选由吏部负责,六品以下的武官铨选,由兵部负责;而五品以上的文武官员选拔,则由宰相主管。

守选制的实质是,六品以下的文官不能连续为官,必须轮流休官。当时,除了个别特敕授官者之外,一般入仕者(包括高官子弟)都要从八、九品官做起,所以守选制具有普遍的意义。从及第举子方面来说,就是举子登第后不能立即授官,必须等待一定的年限,才允许参加吏部的铨选,以获得官职;从文职六品以下任职期满的前资官来说,就是不能连续为官,在完成一个任期后,必须等待一定的年限,才允许再次参加吏部的铨选以获派新的职务。

守选的根本原因是选人多而官缺少。唐代的职事官有固定的编制,每个职事官的员数都有明确的记载,吏部的官员根椐这一编制来铨选授官,如果他们超编设置官职和任用官吏,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如杖刑、徒刑等。另外,唐代官员实行任期制,凡六品以下的官员四年秩满,也就是说他们任某职满四年后就必须离任,在一定的期限后,再到吏部参加铨选,才有可能获派新的官职。官员任职期满离任后,原任的官位就空缺了出来,还有官员老病辞世、致仕、遭遇父母之丧(唐朝规定若父或母亲去世都不得为官,要守孝三年)、违法乱纪被查办等,都会使原任的官位空缺出来,吏部每年都要将这些空缺的官位会集到一起,以作为当年铨选授官的依据。

选人多而官缺少这个矛盾,太宗贞观(627-649年)初年已经出现。据史书记载:“贞观时,京师谷贵,始分人于洛州选集,参选者七千人,而得官者六千人。”说明当时有一千个获得出身的选人并未授以官职,这一千人只好等待下一年的铨选,这时已出现了一小部分选人要守选的现象。唐高宗以后,每年的选人数量有增无减,那时至少有一万多个选人。到开耀元年(681年),落选的人数越来越多,有“十放六、七,既疲于来往,又虚费资粮,宜付尚书省集京官九品已上详议”的情况。矛盾变得尖锐,亦引起许多选人的不满,所以唐高宗才命令会集长安九品以上的官员商议此问题。后来得出两大方向:一是增加官员的编制和数量;二是减少每年参加铨选的选人人数。除了增加固定的编制以外,武后、中宗时代,还增设了不少编制定员以外的试官、员外官等。这些都是暂时试用之官,非正式任命的官员,亦不是编制中固有的定员。

另一个方向是设法减少每年参加铨选的选人的数量。唐代每年参加吏部六品以下的文官铨选的选人有四类:一是任职期满或因故停职的官员(前资官);二是常举及第后尚未授官的士人;三是门荫出身获得参选资格的人;四是流外出身获允参选入流的人。第三、四类人的数量大概是第二类人的十倍。所以想要减少每年参加铨选的选人人数,首先要减少参加铨选的前资官的人数,正因如此,文职六品以下文官的守选制,便首先在六品以下前资官的铨选中制定和施行。

唐代自高宗之后,选人多、官缺少这个矛盾日益严重;大批选人长途跋涉、靡费资财来到京师参加铨选却落选者超过十分之八,难免使选人怨声载道。对国家而言,每年选人会聚京师,动以万计,也让负责铨选的官吏难以招架,铨选工作因而没法做到绝对的公平、细致。而文职六品以下的前资官守选制的建立,有效地减少每年参加铨选的选人人数,既缓和了选人多、官缺少的矛盾,又免除了一大批选人往来奔波的辛劳和靡费资财的负担。

(摘自《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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