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主体化视域的雷锋精神

2013-12-26 01:54王亚伟潘智业
学理论·上 2013年11期
关键词:雷锋精神

王亚伟 潘智业

摘 要:社会涌现“活雷锋”,不是人们“学”出来的,而是环境塑造出来的,是客体主体化的结果,而绝对不是相反。如果认为能够以灌输的方式弘扬雷锋精神,可以用“精神”改造“意识”,培养出众多“活雷锋”,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就是唯心主义的思想观念。时势造英雄,环境改变人。弘扬雷锋精神的着力点在构建充满大爱的社会环境,根本在共产党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关键词:客体主体化;大爱;雷锋精神

中图分类号:G41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1-0187-03

客体主体化也叫客体非对象化,是表述人与自然相互作用过程的范畴,它与主体客体化(主体对象化)的运动方向相反,两者共同表述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双向过程。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象物,这就是主体对象化。马克思指出:“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消费中,物主体化。”[1]689在生产实践中,主体一方面通过能量的输出改变着客体,同时主体也需要把一部分客体作为直接的生活资料加以消费,或者把物质工具作为自己身体器官的延长包括在主体的生命活动中。这些都是客体向主体的渗透和转化,即客体主体化。人通过客体主体化的形式占有、吸收对象(包括前人活动的成果)不断丰富人的本质力量,提高主体能力。这一过程在意识、思维活动中同样存在,即通过人的能动活动,客观实在被反映为自身的主观意识。按照客体主体化的方向、路径和结果,笔者认为雷锋精神就是客体主体化的结果,因此,雷锋精神的培植、弘扬必须遵循客体主体化的方向、路径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结果。

在客体主体化视域下,可以相应地收获有关雷锋精神生成、传承、弘扬的观点、认识和方法途径。

一、拒斥丛林法则的雷锋精神,成就于人间大爱

雷锋精神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不懈追求。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提出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此后,雷锋不仅成了妇孺皆知的时代楷模,而且还是人们世代追随的光辉榜样,更是党的历代领导集体坚持倡导的先进典型。雷锋精神不仅成了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成了全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近些年来,雷锋精神还漂洋过海走向世界,成为世界人民共同传承的文明成果。雷锋精神之所以能够薪火相传,经久不息,全在其具有的巨大社会价值,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正能量,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识。雷锋精神就是共产主义精神,“谁愿当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者,就应该向雷锋同志的品德和风格学习”[2]4。雷锋精神是人类理想社会的永恒本原精神,它拒斥“丛林法则”,体恤弱者,倡导人们在相扶相携中团结奋进,在索取和奉献、知遇和感恩的互动中,彼此温暖着携手前行。只要人们还在致力于消除人类社会中弱肉强食的丛林现象,还在努力推进社会发展的文明进程,就一刻也离不开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是人类社会区别于丛林的根本人文精神,所以人们世世代代学习雷锋,工人学、农民学、学生学、解放军也学。

雷锋精神成就于人间大爱。从鸦片战争到抗日战争结束,旧中国遭受世界列强的百年侵略和蹂躏,丧权辱国,山河破碎。人民在水深火热中,家破人亡,受尽屈辱。正如毛泽东所说:“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特别是日本帝国主义的大举进攻,中国的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日益贫困化以致大批破产,他们过着饥寒交迫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2]2中华民族在强盗的铁骑和屠刀下,岌岌可危。当时,全体华夏儿女既面临反抗侵略、保家卫国的人间大义,又面临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人间大爱,又背负家破人亡的仇恨。雷锋在1960年11月15日的日记中写道:“那时,我虽然年纪小,对那些要命的野兽般的帝国主义和黑暗的社会是多么入骨的痛恨!那时我真想,要是有亲人来搭救我,我一定要拿起枪,粉碎那些狗豺狼,为爹妈报仇。”[3]18中国共产党高举大义、大爱的旗帜,凝聚反抗侵略、保家卫国的共识和力量,汇聚人民翻身求解放的巨大能量,引领广大人民群众推翻身上的三座大山,导演出一幕弘扬人间大爱的历史剧。雷锋是这一历史剧的重要角色,他以大爱沐浴者的身份,改变了黑暗悲惨的命运,走向光明幸福的新生,真切体会到党对自己恩情的厚重。雷锋在日记中写道:“伟大的党呀!英明的毛主席!有了您,才有了我的新生命。我在九死一生的火坑中挣扎和盼望光明的时刻,您把我拯救出来,给我吃的,穿的,还送我上学念书。”[3]17当时,“共产党像太阳”、“党呀,亲爱的妈妈”等大批赞颂党的话语,既表明人民群众对党的敬爱之情,又充分彰显了共产党对人民群众的大爱的厚重。雷锋也在1960年的日记里记下:“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旧社会的鞭子抽我身,母亲只会泪淋淋,共产党号召我们闹革命,夺过鞭子揍敌人。”[3]9众多雷锋式的人,抱着对党的无限感激、无上尊崇、无比向往,成长为党的忠诚战士,自觉把践行党的宗旨作为人生追求,甘愿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共产党主导下的人间大爱,恩泽天下苍生,激发出广大人民群众忠诚、奉献、感恩、回报党和社会的时代精神——雷锋精神。雷锋态度鲜明地表示:“可以说在我的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里,都渗透了党的血液。为了忠于党的事业永远作党的驯服工具,今后,我一定要更好地听从党的教导,党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决不计价钱。”[3]12这两句话更直观地反映出雷锋精神产生的真正根源在党对人民群众的人间大爱。

二、源于客观实在的雷锋精神,生发于社会环境

雷锋精神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文明成果。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4]152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意识生成及其本质的经典论述说明,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雷锋精神是雷锋生前所在时代的社会存在的主观反映。按照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可以转化为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过程来理解的话,作为主体重要构成部分的精神文明成果的创造过程,都是客体主体化的过程;人类的所有精神文明成果,都是客体主体化的结果。毫无疑问,雷锋精神是当时作为客体的社会现实通过实践的中介作用,融入作为主体的现时代的人们的精神世界,反映为人的精神观念,融合为人的时代特征。正所谓,时势造英雄,环境影响人。在好的社会环境里,坏人会变好;在坏的社会环境里,好人会变坏。春秋时期,齐国大夫晏婴机智地反讥楚王指盗者为齐人的羞辱时说:“婴闻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为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5]227晏子对楚王的有力回击正是巧妙地运用了人们对“环境影响人”这一道理的普遍认同,也是古人具有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关于物质决定意识,环境决定思想的观点,邓小平也曾有精辟论述:“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6]333邓小平所讲的制度指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是带有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社会存在,是人们思想意识产生发展的物质基础。雷锋精神成就于共产党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对人民群众的“大爱”里,“历史”不可复制,“大爱”不可复制,雷锋式的时代楷模不可复制,雷锋精神更不可复制。在企图通过弘扬雷锋精神,增进社会和谐的一切努力中,如果漠视社会现实的状况,脱离实际,仅仅一味地宣扬、灌输雷锋精神,期望以此改变人们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的行为观念,显然是本末倒置,徒劳无功。诸如此类的“学雷锋”,只能是对历史人物的解读,对历史精神的回顾和认知,而绝对不可能有效地转化为现实中的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因为“学雷锋”走上了企图以历史上的精神观念,改变现实中的社会存在的唯心主义道路。

弘扬雷锋精神的着力点在构建社会环境。马克思强调:“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2社会环境是人们的社会存在,雷锋精神是人们的社会意识,因此可以认为,社会环境决定雷锋精神,雷锋精神生发于社会环境。如果弘扬雷锋精神,仅仅借助文化熏陶、精神灌输、行为强化的手段,企图使广大受众认同雷锋精神,进而改造广大受众的思想意识,这种行为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做派,其效能只能体现在涉世不深的少年儿童、青年学生群体。对社会阅历丰富、社会认识透彻的成年人群来说,这种以“精神”改造“意识”的说教方式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徒劳无功,只会使唯心主义丧尽颜面。马克思也指出:“人们的意识取决于人们的存在而不是相反,这个原理看来很简单,但是仔细考察一下也会立即发现,这个原理的最初结论就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1]9 “爱国的义勇精神愤慨地起来反对这种无礼的观点,……这种世界观激起了德国庸俗的民主主义空喊家极大的愤怒。”[1]9我们要弘扬雷锋精神,也必须摒弃唯心主义的方向和路径,要遵循社会人的成长规律,沿袭客体主体化的路径,构建能够有效培植雷锋精神的社会环境,才是弘扬雷锋精神的正确方向。“学”雷锋仅仅是对历史人物的解读和认知,充其量被看作以史为鉴、告知现在、预知未来的思想意识活动,仅能在弘扬雷锋精神的实践中起到理论引导功能。“构建”充满人间大爱的社会环境,让人民被恩泽后,自觉自愿地感恩国家、回报社会、奉献他人,才是弘扬雷锋精神的有效着力点。

三、仰仗主体力量的雷锋精神,并行于党的实践

构建充满大爱的社会环境只能由共产党主导。党一诞生,就确立了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把和人民群众同甘苦、共命运,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准则。毛泽东曾义不容辞地向世人宣告:“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解救他们,我们要努力奋斗。”[7]1005党肩负起国家独立、民族解放、人民自由的使命,历经22年残酷斗争打倒一个个庞大、凶残、反动的敌人,建立人民政权,成长为独一无二的、伟大政治力量,升华为人民的“大救星”。目前,随着党的发展环境、历史方位的转变,类似于共产党解放全国人民那样厚重的人间大爱,不太可能重现了,曾经的雷锋精神也不可能现世了,因为生发雷锋精神的社会存在已成为历史,不可复制。然而,人们面对道德沦丧,诚信缺失的社会现实,对雷锋精神的追求和向往之情却有增无减。毋庸置疑,全国人民肯定有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认同和诉求,也不乏把弘扬雷锋精神的诉求付诸行动的“活雷锋”,只是这些停留在思想层面的诉求以及零星的个人行为,难以形成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社会风尚。只有借助具有强大教育、动员、组织功能的社会力量,有效构建充满人间大爱的社会环境,才能调动人民群众弘扬雷锋精神的自觉性。纵观我国社会,不难发现民主党派力量有限,社会组织力量缺失,唯有共产党具备领导国家、主导社会、恩泽天下的条件和能力。共产党是国家政治力量、社会力量的集大成者,具有无与伦比的组织动员力量,主导构建充满大爱的社会环境,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有效践行党的宗旨是弘扬雷锋精神的根本。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着力点是构建充满人间大爱的社会环境,呈现人间大爱的全部根据是共产党有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人民,只有人民才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兵民是制胜之本,要拥有人民的伟力,关键在于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关键在于党和军队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如毛泽东所说:“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7]1004-1005。历史上,共产党始终坚持根本宗旨,教育人民群众认清自己的利益所在,并动员、组织人民群众为实现自身利益而努力奋斗,使人民群众取得解放,翻身做了国家主人,这是党对人民群众比海深的爱、比天大的恩。现实中,共产党还要秉承根本宗旨,甘当人民群众的“仆人”,服务于人民有效认识权益、实现权益的伟大事业,续写恩泽天下苍生的人间大爱,让人民群众情不自禁地称颂共产党是“太阳”,是“母亲”。只有如此,弘扬雷锋精神才有物质前提,社会才会到处洋溢着体恤弱者的气息,广大群众才会情不自禁地奉献爱心、伸出援手。这就要求共产党必须以国家强盛、民族复兴、人民安康的大义为重,坚决革除官僚习气,避免滥用职权,杜绝与民争利,真正确立起现代的、科学的党群关系,在为“国家主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中将大爱撒满人间,唯有如此,构建培植雷锋精神的社会环境才能成功,弘扬雷锋精神才能有效。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陈广生,朱亚南.我们的雷锋[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8.

[3]雷锋日记[M].北京: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63.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晏子春秋[M].李成涛,译注.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9.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7]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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