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不如现管”的“灰规则”

2013-12-31 12:33陈仓
杂文选刊 2014年1期
关键词:吏治雍正皇帝县官

陈仓

康熙皇帝驾崩时,清朝的财税管理和吏治已经糜烂到崩溃的边缘。雍正皇帝继位后,遵照康熙皇帝遗嘱,大力整顿财税,刷新吏治,增强中央财力,再造皇家权威。

《清稗类钞》记载,雍正年间,内阁有个姓蓝的供事(清朝在京官署书吏的一种,相当于机关聘任的编外文员,俗称“相府家奴”),他老实本分,忠于职守,工作认真。一年元宵节晚上,同事们都回家过节去了,只留蓝某一人值班。闲来无事,蓝某对月独酌,正喝着,有一位衣冠华丽的长者走进了内阁衙署。

蓝某以为是宫廷值星官前来巡查,立即起身迎接,邀请他一起喝酒。长者欣然就座,问蓝某官居何职,蓝某说:“我不是官,只是小小供事。”长者又问蓝某的姓名履历,执掌内阁的其他人都上哪去了。蓝某如实回答。长者追问:“你为什么留在这儿?”蓝某说:“朝廷公务这么繁重,要是大伙儿都自顾自的,万一发生了意外,到时候由谁来负责?”长者又问:“做供事有什么好处?”蓝某说:“希望日后能够‘转正,做一个小官。”长者好奇地询问:“做不入流的小官有什么好的?”蓝某笑道:“假如我运气好,能到广东管个河泊所,那就太好了!”

河泊所执掌征收沿海鱼税,通常只有一个编制,无正式官名,其身份相当于最基层的“脱产干部”。一个“相府家奴”何以艳羡,甚至垂涎三尺地觊觎最基层的末流岗位呢?

长者诧异,蓝某解释道,河泊所靠近海边,来来往往那么多船只,渔民们大多会给点好处的!

蓝某的话让长者明白了其中的“猫腻”。第二天,雍正皇帝下诏任命蓝某为广东河泊所负责人。原来,昨夜来内阁“查岗”的长者正是雍正皇帝。蓝某的“殊遇”让同僚们羡慕得要死。但是,奴才们没有明白皇帝“查岗”之外的帝王心术。

蓝供事只说出人之常情,以及人人皆知的基层行政执法常态,还有更多的隐权力、泛权力,以及制造权力、自我授权、玩弄权柄、放大权势、滥用权力寻租等诸多“职务之便”,他不便多说,也没说明白,但是,雍正皇帝不但听明白了,而且举一反三,浮想联翩。在吏治腐败、财税体制混乱、税制信息不透明、无监管的情况下,河泊所可以借口收税,向渔民们敲诈勒索。

蓝某一旦当上河泊所负责人,他就是几万人之上的控制者,处于灰规则且运用灰色权力捞取灰色收入的顶端,即所谓“县官不如现管”。河泊所负责人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无人监督,自由裁量权很大,一个人说了算,自在实惠,“现管”胜过“县官”。

雍正皇帝只身夜访,从“喝高了”的胥吏口中探知吏治腐败与财税体制混乱的情况,以不入流的河泊所灰色腐败为例,大讲特讲明清两代存在的吏治腐败与财税体制漏洞,严厉警告各级官员,一个小小河泊所“现管”居然如此腐败,那么,重权在握的衮衮诸公们,不妨扪心自问一下。

【原载2013年11月5日《银川日报·杂文之声》】

插图 / 灰色收入 / 佚 名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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