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煜 成国华
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是财政管理的两大职能,是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为保障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活动正常有序运行,对相关主体的财政财务行为实施的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处理和处罚等活动的总称。财政绩效评价是通过制定政府部门、项目单位使用财政资金预期绩效目标,设计出衡量绩效目标指标和标准,采取科学的、发展的、系统的观点,运用适当的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运行过程及其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的管理行为。通过对财政管理绩效的综合评价,进一步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是从实务中看,财政监督与绩效评价均有其优越性和局限性。
财政资金的投入周期相对较长,而财政监督通常在检查时,项目资金所产生直接结果已经形成或是暂未形成但已无法改变,往往是属于“马后炮”式的评价。对于许多一次性项目资金,所形成的检查结果对项目本身已无任何作用,因影响项目的不可比因素太多,对其他项目也缺少借鉴意义。且传统的财政监督对于不同主管部门不同名目的一些项目,很难全面统一进行监督检查,往往是单位项目检查,这样很难杜绝多头申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