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科技资源要向企业流动

2014-02-01 11:05农业部
中国蔬菜 2014年2期
关键词:科研成果科研院所商业化

2013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 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 (国办发〔2013〕109号,以下简称 《意见》)。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科技资源要向企业流动,并且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措施,促进人才、资源、技术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一是通过推动确权交易,让种业科研资源及成果“流”起来。《意见》提出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国家拨款发明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可以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也可以上市公开交易。要求建立种业科技成果公开交易平台和托管中心。真正推动科技资源依法有序流动,使公共科研成果有效转化。二是通过强化合作交流,让科研人员“动”起来。《意见》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与企业开展人才合作;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育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明确商业化育种成果及推广面积可以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是通过创新科研成果收入分配机制,让科研人员依法“富”起来。《意见》要求农业部、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研究确定种业科研成果机构与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组织试点。通过试点改革,有效调动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提高新品种培育和转化速度,使得出好品种好成果的科技人员依法先富起来。四是通过完善市场导向机制和商业化育种机制,切实让育种效率“高”起来。目前我国在育种方面普遍采用的是课题组制,选育规模小、低水平重复、育种效率低,突破性品种少;而跨国公司普遍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以市场为导向,全面整合人才、技术、资源等科技要素,形成了科学设计、专业分工、流水作业、集约运行的商业化育种模式,实现了大规模、高通量、集团化、标准化育种,大幅度提高了育种效率,形成持续培育好品种的能力。《意见》推动人才、技术、资源向企业集聚,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按照商业化模式配置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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