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2014-02-03 07:23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力
中国民政 2014年8期
关键词:优抚烈士服务

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力

扎实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更加有力支持

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力

当前,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从国际形势看,世界格局正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给我国安全发展、主权捍卫带来新的压力,军队有效履行职能使命的任务将更加繁重和紧迫,对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国内发展看,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健全促进就业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等改革步伐将进一步加快,这对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既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从军队建设看,围绕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这一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深化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推进政策制度调整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等各项改革,正在论证推进之中,优抚安置工作如何及早主动顺应这些改革,更好地发挥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支持作用,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务实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近年来,优抚安置工作坚持支持国防、在服务军队中谋划,坚持依法行政、在加强政策创制中推进,坚持与时俱进、在顺应形势中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民政部参与修订《兵役法》,组织修订、制定《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研究出台涵盖优抚安置多项业务,涉及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服务管理等各个层面的部门规章6个、规范性文件96个,特别是在优抚对象住房优待、烈士安葬公祭和纪念设施抢救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军休住房改革和服务管理、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优抚对象巡诊和短期疗养等方面,丰富了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使优抚安置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为维护优抚安置对象权益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是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新增烈士褒扬金、士兵退役金、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精神病退休军人护理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等优抚安置经费项目10余个;建立健全保障经费自然增长、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两个机制,优抚安置经费连年大幅度提高,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661.5亿元,较2009年增幅55%,地方财政共安排资金182亿元,较2009年增幅82%,有效维护了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央财政每年以15%~20%的幅度提标,使优抚对象得到实惠。

三是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确立了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自主就业、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退休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的新型安置制度,免费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数十万人,妥善解决安置遗留问题数万人,强化安排工作刚性措施,较好实现了新旧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的平稳过渡。建立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和住房优待制度,基本实现优抚制度与城乡低保、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稳妥实施军休房改,兑现军休干部住房货币补差。积极改进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办法,注重从建立长效机制、规范交接安置程序、现场督导检查入手,圆满完成3年伤病残退役军人集中接收安置任务,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部队建设的老大难问题。

四是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首次将农村老义务兵、烈士老年子女等退役人员等4类对象纳入国家抚恤补助范围,实现了农村和城镇无工作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全覆盖。首次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累计投入近200亿元,完成60.5万座散葬烈士墓、9500多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开通“中华英烈网”,民政部会同中宣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举行清明公祭烈士仪式,今年全国已有2160多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烈士公祭活动。首次组织志愿军老战士、烈属赴朝祭奠抗美援朝烈士,全面启动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首次开展境外烈士遗骸迁回工作,圆满完成437具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回,展示了国家形象,凝聚了民族精神。

五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民政部相继出台文件,规范军休所、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军供站的服务管理标准,明确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目标。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组织各类人员培训、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开展标准化建设、建立部队医院与优抚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等方式方法,提升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服务水平。中央累计投入136.4亿元、地方累计投入约83亿多元,对14000多个单位进行维修改造,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的医疗水平、养护标准、服务功能和保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5年来,全国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较好地保障军休人员待遇落实,累计为800多万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康复、巡诊和门诊治疗,接待保障7亿多人次开展烈士祭扫和主题教育活动,完成军供保障任务。

六是双拥作用进一步彰显。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和社会化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加强信息化、军事重点工程、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和军事人才培养,配合完成训练演习、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和海上维权等军事任务,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第九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和命名表彰、纪念延安双拥运动70周年等重大活动,成功举办首届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开展双拥文艺节目调演,双拥工作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进一步提升。

各地还积极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军休工作先进典型等活动,探索建立复退军人之家、优抚对象联络员、志愿者服务等制度,创新优抚安置工作体制机制,激发优抚安置对象服务群众、回报社会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弘扬军队优良传统、积极投身经济和社会建设、勇于创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作用。

二、适应形势,明确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任务

近年来优抚安置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就,但仍然存在发展不够平衡、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以及一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等矛盾和问题,面临着一些优抚安置对象随着年龄增大、服务需求增多的压力,迫切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改革创新的精神,拿出有力的应对举措。

优抚安置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创新发展,就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保障优抚安置对象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与贡献对等的待遇标准体系、健全服务体系为重点,前瞻谋划,勇于创新,扎实推进,逐步建立充分体现普惠与优待共享、城市与农村一体、物质与精神并重的制度机制,努力开创优抚安置新局面。

优待抚恤要以完善待遇标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创新服务方式为重点,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要坚持待遇与贡献对等、普惠与优待共享的原则,研究设立科学合理的待遇参照指标和标准体系,逐步缩小“三属”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差别。要按照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继续提高抚恤优待标准,据实下达优抚经费,加强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力争年底前实现所有省份优抚信息系统四级联网,完成所有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要依托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探索“三社联动”的社会化、人性化服务新模式。

烈士褒扬要以弘扬烈士精神、强化烈士和烈属荣誉感、加强纪念设施建设保护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的精神。在弘扬烈士精神方面,要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开展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加强烈士名录和事迹整理编撰,加强历史史料研究,发掘烈士精神实质内涵,广泛宣传烈士不朽功绩和英雄事迹,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上发挥更大作用。在强化荣誉感方面,要抓住重要节日、重大纪念日等时机,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研究解决烈士评定疑难问题,健全完善烈属抚慰、走访慰问等优待机制;在建设保护方面,要以创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和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理顺隶属关系,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服务品质,全面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扎实推进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

退役士兵安置要以建立“阳光安置”机制、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安排工作岗位落实上,要通过完善政策预留部分事业单位岗位,尽快协调制定国有企业落实新招人员5%安置指标的具体办法,确保有岗可安;要建立健全“退役士兵公开竞争、用人单位择优招录”的安置机制,实现安排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加强免费教育培训上,要以就业需求和退役士兵愿望为牵引,选准用好培训机构,有针对性设置培训科目,尽可能推行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逐步完善省内异地培训组织方法,探索跨省异地培训等新的模式,保证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训,受训后基本能够实现就业。在就业创业服务上,要建立完善退役士兵技能专长和就业意愿信息与人才市场需求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协调召开专场招聘会、就业推荐会,细化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同时,要注重发挥退役士兵特有优势,努力把他们引导到城乡基层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领域内施展才干、建功立业。

军休安置要以接收好、保障好、服务好为重点,全面提升接收安置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在接下来、落实好“两个待遇”的基础上,着力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要结合贯彻有关文件精神,以开展军休机构星级评定为载体,加快推进军休服务标准化建设。要针对军休人员的特点,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公益实践。要着眼缓解军休人员需求多元与军休机构力量不足的矛盾,积极引入社会服务机构,借助社会力量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服务。要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趋势,研究理顺军休服务管理机制,探索军休机构直接服务与协调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服务相结合的运行模式。

事业单位要以强化规范管理、培养专业人才、创建特色品牌为重点,不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在强化规范管理方面,要紧密结合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探索研究对现有布局进行统筹调整,力求形成结构合理、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格局;完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推进事业单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在专业人才方面,要通过重点引进、岗位培训、联合培养等多种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提高专业技术力量;通过健全激励机制、搭建施展才能平台等,让优秀人才留得住、干得顺、出成果。在创建特色品牌方面,要强化服务意识,突出军字特色,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积极争取各类资金、物资、设备、技术投入,提高事业单位的科研、技术和装备水平,努力把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成优抚对象专业康复和养老的幸福之院,把烈士纪念设施建设成承载民族情感、弘扬烈士精神的重要阵地,把军休所建设成满足军休干部学习、娱乐、参与社会活动的和谐家园,把军供站建设成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部队驿站。

双拥工作要以规范创建机制、推进深度融合、发挥平台作用为重点,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要完成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的修订工作,规范创建命名标准体系,完善城县比例适宜、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要推进科技、教育、法律、文化等领域的军民深度融合,助推部队指挥、训练、管理能力和战斗力提升,更好地服务军队能打仗、打胜仗。要找准双拥与优抚安置等业务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双拥工作优势,促进相关政策完善落实、重点难点问题解决、优抚对象权益有效维护。

三、大胆探索,落实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保障措施

优抚安置工作涉及军地多个领域、多个部门,与国家和军队各项改革密切相关,特别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第一,要推进政策创制。这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方面,要继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政策主导作用。应该说,这几年优抚安置系统政策创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实践运用看,个别政策还存在前后不够衔接、上下不够统一等问题,需要及时调整完善;从工作实际看,还有许多矛盾和难题迫切需要从政策上去破解。对此,国家层面上,我们将围绕适应国家和军队深化改革进程,继续推进优抚安置工作顶层设计,在对现有政策进行系统分析梳理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立法工作,适时修订《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促进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各地民政部门要围绕落实优抚安置工作的新理念、新目标、新任务,加快推进地方性法规创制,及时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完善细化制度措施,为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另一方面,要强化法规意识,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切实吃透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做到依法办事;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法规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同时,要注重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让社会群众特别是广大优抚安置对象知晓政策、理解政策,支持和配合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第二,要强化经费保障。这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物质保障。当前,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及支出责任问题。要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协调,探索建立中央财政与地方分级负担、事权与责任合理匹配的优抚安置经费保障机制。地方民政部门特别是省级民政部门,也要与同级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立足体现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协调争取加大省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减轻基层财政的负担。同时,要注重经费的安全使用。希望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切实加大优抚安置经费监管力度。

第三,要健全服务体系。这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必要平台。近年来,我国优抚安置事业快速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和待遇保障体系日趋完善,但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与优抚安置对象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缩小这个差距,需要我们以现行政策法规为依据、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依托,通过开展机构专项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鼓励自我服务、倡导志愿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大胆创新,开展试点工作,创建示范区,加快推进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对重点优抚对象,可普遍建立生活状况、医疗健康、住房情况等家庭档案,对其中生活发生急难的、住房特困的,要有解决的渠道;对常年患病卧床的,要组织优抚医院定期上门巡诊送药,动员志愿者开展“一对一帮扶”;对其中的烈属和鳏寡孤独的,协调专业人员定期给予精神抚慰。对退役士兵,可提供解读优惠政策、介绍就业形势、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就业岗位服务。对军休人员,可普遍倡导互帮互助,对相对年轻和有意愿的,为他们融入社会、服务群众搭建平台;对高龄和空巢的,提供“一对一”挂钩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总之,通过建立服务组织、确定服务内容、设立服务制度等,逐步完善优抚安置对象服务体系,切实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关心关爱。

第四,要统筹利用资源。这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优势所在。优抚医院、光荣院、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军休服务机构、军供站等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既是我们直接服务对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也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资源优势。从实际情况看,这些事业单位在各自领域都发挥了较好的功能作用,但呈现着相互分割、资源分散的现状,不能充分发挥整体资源优势。对此,优抚安置系统要增强整体意识,善于统筹利用资源,发挥其整体效能,最大限度地为优抚安置对象服务。要探索研究区域性资源规划布局,尝试成立优抚安置服务中心等,统筹使用各项资源,综合利用各自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探索建立网络化、辐射性服务管理模式,优化服务内容,丰富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方式,努力使服务区域内的优抚安置对象享受更加便捷、优惠、优质的服务保障。探索研究组织保障机制,统一调度工作力量,合理安排资金保障,科学分配保障任务,确保各项资源充分利用、高效运行。

第五,要加强作风建设。这是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保证。目前,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深入推进中,各级民政部门要着眼优抚安置队伍建设的实际状况,以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把工作队伍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各级优抚安置干部职工不断强化民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把心系国防、情倾优抚安置对象的工作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真正成为服务对象感情上的贴心人、呼声上的代言人、权益上的维护人。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传帮带等,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要抓好市县级以下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爱岗敬业、细致认真、耐心谦和、务实高效地工作。要加强廉政建设,通过制定办事流程、推行“阳光操作”、深化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权利运行和资金管理,尤其要加大对建设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整个系统清正廉明、风清气正,为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健康环境。

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民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恪尽职守、勇于担当,锐意开拓、真抓实干,努力推进优抚安置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为优抚安置对象服务,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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