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促村级留用地“落地开花”
——对杭州市余杭区村级留用地发展情况的实践与思考

2014-02-03 17:24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7期
关键词:余杭余杭区政府职能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朱 雨

多措并举 促村级留用地“落地开花”
——对杭州市余杭区村级留用地发展情况的实践与思考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朱 雨

自2006年起,杭州市余杭区开始实施村级留用地政策。截至目前,该区共核拨留用地额度1467亩,涉及74个村77个项目,其中已办理农转用1250亩,涉及64个项目;已供地项目43个,面积642亩。近年来,通过村级留用地途径返还各村(社区)土地出让收益超过5.2亿,极大地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结合余杭实际,创新发展思维。余杭区村级留用地政策起步较晚,但自2006年发展至今已经历了留用地摸索起步、初步发展和创新发展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余杭区留用地政策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创新思维破解留用地发展难题,不断调整和完善留用地政策。例如,提出“留用地额度预支办法”。通过额度预支,全区可享受村级留用地的村从之前的117个增加到190个,惠及面增加64%。另外,余杭区还契合余杭实际提出了两种新的开发模式,即“土地换房产”和“房产折额度”。这两种创新模式使村直接从留用地额度转化为房产证,最大化留用地价值,减少村干部廉政风险,解决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压力。

坚持村社主体,加强部门联动。村级留用地属村级集体所有,因此必须坚持村社为主体,充分尊重村民(股民)的意愿。另外,余杭区成立区村级留用地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村级留用地的开发、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负责对全区村级留用地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同时,镇(街道)、开发区也落实相应机构和人员,帮助、协调、监督和管理村级留用地,包括用地申请、手续办理、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等。通过各方紧密合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促使村级留用地政策扎实有效地推进。

调整政府角色,转变政府职能。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政府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制度建设上,提供有利于失地农民问题解决的制度安排。简单来说,政府在村级留用地问题上,应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把村级留用地交给市场去配置。与此同时,政府应积极落实留用地规划选址,搭建招商平台与融资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方位地为村级留用地谋出路。例如在招商引资上,政府必须统一平台,集中推介留用地,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留用地开发建设。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将村级留用地开发项目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帮助部分村尽快走出无商可招的困境。

强化政府监管,确保高效廉政。由于留用地项目开发建设周期长、环节多、金额大、导致留用地开发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廉政风险。因此,余杭区正逐步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科学的留用地监管体系。这不但有利于强化对村、镇(街)、各部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而且在最大程度上保护留用地项目参与者,尤其是村干部,最终确保留用地发挥出应有作用。同时,政府必须加强对留用地开发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无论是招商引资,资金管理,还是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都必须有相应的监督力量介入。提倡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合力。一旦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以打促防,从而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产生,政府扮演好留用地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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