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

2014-02-16 03:48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观察 2014年12期
关键词:区政府立案协商

文 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将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

文 北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一年来,北京市各区县政协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探索创新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推动全市政协提案工作迈上了新台阶。2014年10月28日、11月27日北京市区县政协提案工作交流座谈会(西片区、东片区)分别在丰台区政协和朝阳区政协召开。各区县政协介绍了提案办理协商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尝试,交流了一年来各区县开展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经验。

提高工作认识,增强提案办理协商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而提案作为政协工作最具特色的一个方面,做好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对于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平台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东城区政协对《提案工作条例》进行修订,明确要求提案委员会要与提案者和承办单位加强联系,及时协商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区委、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对承办单位进行培训,深化协商民主在提案办理中重要性的认识,对提案办理协商的步骤和方法提出要求。

房山区政协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中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协商要真。开展提案办理协商要有主题、有安排、有制度保障,要真沟通、真商量,真见到效果。二是协商要深。提案办理协商要使提案者与承办单位在提案的初衷上达成共识,在办理措施的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上达成共识,在提案落实的效果上达成共识。三是协商要勤。要保证协商效果和质量,就要勤协商,多组织协商活动,确保每一件提案都有协商的过程。

门头沟区政协、大兴区政协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年初制定了2014年提案办理协商工作计划,除传统意义上的会议协商外,又增加了走访协商、视察协商和调研协商。同时在区政协党组的领导下,经提案委员会多次研讨、征求各方意见,初步形成了《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

严格立案审查,夯实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基础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是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严把立案审查关,通过提案审查机制促进提案质量的提高,对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升提案工作实效具有重要作用。

昌平区政协进一步加强提案立案审查,坚持“先协商后立案”,根据提交的提案内容,一方面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协商,另一方面积极与承办单位沟通协商,形成“广进严出”的提案征集和审查立案模式,较好地处理了提案的“量”与“质”的关系,为下一步提案办理工作夯实质量基础。

密云县政协为增强审查立案工作的严谨性,提案委严格执行《提案工作条例》,着力把握好审查工作的三个时间节点。一是在全会期间,进行初审协商,积极主动与提案者进行沟通,对内容不明晰的提案加以补充完善。二是在闭会后,进行复审协商。及时组织提案委成员对提案的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和会审,并邀请政协专委会主任参加审查立案会,听取各位主任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不立案的提案进行再次协商,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区别不同情况逐件与提案者沟通,根据提案内容转作社情民意信息进行反映。

平谷区政协注重严把审查立案关,组织两次较为严格的提案立案审查会。对题材相同的予以并案,以减少承办单位的工作负担;对反映个人问题的,采取转为来信的方式反映委员诉求,做到既保护提案者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又确保提案的高质量。2014年全会共有10%的提案因为调查不清或超出事权管辖范围等原因未予立案。

加强办理沟通,提高提案交办的科学性

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委员提案常常涉及多个承办部门,因此提案交办的准确性就成为办好提案的重要前提。承办单位收到提案后,需要充分理解提案的内涵,从而进一步采纳合理建议,拟出办理计划。在此期间“提”、“办”双方的沟通协商对于促进提案办理落实至关重要。

朝阳区政协坚持在提案交办和办理过程中通气协商。对于党派(团体)提案进行交办前协商,通过提案系统公示交办单位,并要求承办单位就提案是否属于自身事权范围及时申报调整。对于委员自荐承办单位的,区政协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明确提案建议重点、承办单位分工,做好委员与交办部门的通气协商工作,保证提案交办准确。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对承办单位坚持“三联系”、“三答复”,确保了委员与承办部门的联系渠道畅通。“三联系”即:办理前与委员联系,准确了解委员的想法和要求;办理中反复征求委员对解决措施的意见,加强协商;办理后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三答复”即:对规定办复期内不能完全落实、但承诺委员在期限内解决问题的,分别在规定办复期内、逐步落实过程中、最终解决三个阶段,形成初步办理答复报告、阶段答复报告、结果答复报告,书面答复委员。

石景山区政协强化提案办理协商的沟通环节,分别召开了各党派主委、界别小组负责人、专委会委员代表座谈会,就提案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下大力度解决沟通不畅的问题,通过进一步加强办前协商,进一步落实办后走访制度等不断改进和加强提案办理工作。

丰富协商方式,提升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采取灵活多样的协商方式是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的重要保障。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这对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州区政协通过开展“三个协商”,切实提升提案办理实效。 一是“广泛协商”,在每年提案办理前,由提案委员会对立案提案进行科学分类,筛选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提案,并以适当方式向全体委员公示。二是“集中协商”,合并办理同类提案,通过“面对面”集中交流,取代“一对一”逐人面复,以便更好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效能。组织召开了由主管区长、委员、承办单位共同参加的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一些问题经主管区长的协调安排当场解决,避免了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三是“个别协商”,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启动提案者、承办单位、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政协提案委四方联动沟通的协商机制,专题召开四方协调会,以促进“提办”双方深入协商、达成共识。

顺义区政协、怀柔区政协、延庆县政协通过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会议协商、个别协商,在六个层面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一是政协提案委与区委、区政府两办的协商;二是区政府督查室与综合职能部门的协商;三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高位协商;四是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协商;五是区政府、区政协加强随时跟进协商;六是区政协对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重点协商。

突出协商重点,强化重点提案督办成效

各区县政协会根据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委员提案内容确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带队督办的重点提案。在督办过程中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现场视察、集中协商、进行督办,有力促进了提案作用的发挥。

西城区政协在提案办理结束后,联合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对提案办理结果进行分析,选择部分重点提案建立台账,根据提案办理报告中承办单位承诺的解决问题时限进行追踪督办,并一督到底。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将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或问题解决进度向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和相关提案人进行汇报,直至问题解决销账,以扭转提案办理的“重答复、轻落实”现象。

海淀区政协、丰台区政协与区政府共同组织提案现场督办,通过提案者介绍办理成效和面对面交流协商,让事实和效果说话,通过提案者、承办部门、政府办、提案委 “四方联动”,进一步增加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委员对提案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反映,在发函督办的基础上,与区政府联合组织召开提案复查补办协调会,要求提案承办单位通报办理的进展情况,提出存在的困难和解决的措施,并在此征求提案人的意见,确保提案办理质量。

市政协副主席闫仲秋在会上强调,区县政协提案工作交流座谈会促进了市区两级及各区县政协之间的联系沟通,是一项加强区县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举措。提案工作是最具政协特色的工作,各区县政协要在提案“提、立、办、督”各个环节的工作上下工夫,特别要在发挥政协委员、承办单位等各方面的合力、在提高提案质量上下工夫,推动提案工作从内容到形式上有全方位的提升。协商民主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要方面,提案工作部门要加强探索研究,充分利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的良好环境,以提案办理协商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加强提案工作规律的研究,把提案工作理论作为政协理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案工作的沿革、发展、问题和实践等进行全面的研究,不断提高全市提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责任编辑 崔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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