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工作规律的认识与思考

2014-02-17 01:14范和香
北京观察 2014年1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民主监督财政预算

文 范和香

对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工作规律的认识与思考

文 范和香

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在推动本市依法理财,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确保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政协开展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工作开始于1996年。在八届市政协第27次主席会上,经济科技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对本市财政收支情况加强民主监督的设想》,这一设想经主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成立了“财政预算协商监督小组”,后来改名为“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2013年3月13日根据十二届市政协驻会领导办公会的意见,又更名为“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以下简称“财政监督组”)。十多年来,财政监督组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两份书面报告,在推动本市依法理财,促进财政体制改革,确保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财政监督组之所以能够在历届市政协中得以继承和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我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和把握以下几点非常重要:

成立相对高层次的民主监督组,使财政预算专项监督有了组织保障。首先,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设立的层次比较高。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不是经济委员会的下属机构,而是在市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履行人民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职能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由主席会议任命,它形成的书面意见建议可直接提交驻会领导会和主席会议审议。其次,财政监督组注重组成人员的专业性和代表性。考虑到财政预算民主监督除涉及财税专业知识外,还涵盖经济、科技、教育、社保、城建、农林水利等方面发展问题。因此,其成员需要从各界别委员中选取,而不局限于某个专门委员会,为弥补政协委员中财税专家的不足,还允许外聘专家顾问。财政监督组以上规定为提高民主监督效果提供了充足的组织保障。

加强“三化”建设,是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加强民主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将民主监督的内容、形式、方法和程序确定下来,进而推动工作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可以使委员行使监督的权利得到保障,使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待监督的态度和行为受到约束,有助于减少监督工作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增强民主监督工作的效果和力度。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十分重视推进“三化”建设,一是制定并定期修订财政监督组工作简则。在每届市政协换届之初,财政监督组在总结以往做法经验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工作简则》,对财政监督组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人员构成、工作原则、履职形式和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使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都得到理顺和规范。二是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制度。三是建立并规范委员履职情况考核制度。

处理好两个关系,是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正确认识并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性质和特点是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前提。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反映统一战线各方面意见的政治监督;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非权力性质的监督,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在政协民主监督过程中,只要我们的意见全部反映了,建议和批评全部提出了,引起了党政机关的重视,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就应当说民主监督取得了实效。正是基于对民主监督性质和特点的准确认识,我们在开展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工作时,十分注重处理好以下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监督者和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监督不能仅仅是挑毛病、查问题,更不能居高临下,而是立足于帮忙和促进,把握好监督的尺度。财政监督组成员坚持以坦诚的态度、平等的地位,采取协商讨论的方式与市财政局进行交流,把实施民主监督的过程作为了解情况、沟通思想、研究问题、防范和纠正失误的过程,双方始终处于一种和谐、融洽的氛围中。二是处理好政协民主监督和人大法律监督之间的关系。在我国现有的政治制度下,人大和政协都设有针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机构。但人大的财政监督,主要侧重于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具体项目的合规性审查,而政协的财政监督,则着眼于政府周期性财政经济活动的科学合理性分析。因而,政协的财政监督应当更加具有宏观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对政府的财政经济活动规律有着更加深刻的揭示作用,对政府财政经济活动风险有着更加明显的预警作用。

提高委员知情权,是切实履行财政预算监督职能的有效保证。发言权、监督权的前提首先是知情权,让委员知情明政对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至关重要。财政预算工作特点是专业性强,需要掌握有关法律和政策,并熟悉经济工作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了解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情况非常复杂。要让委员在短时期内就能做到看得懂财政预算报告,让委员了解内情、实情甚至隐情,并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是相当困难的。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一方面每年都邀请财税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相关政府部门主管领导举办专题培训并通报有关情况;另一方面,我们还组织财政税收方面的专项考察活动,积极参与市级项目支出事前评估工作。让委员不仅了解上情,还要了解下情,为更好地实施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

总之,经过历届市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的大胆探索和实践,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有许多方面尚有提升的空间。比如,监督形式还可以改进,专项调研还需要深入,定期培训还应加强等等。以上这些问题,都需要市政协领导高度重视,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创新,为进一步推进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拓宽思路,开创新局面。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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