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 多措并举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4-02-20 01:42李诚
汽车与安全 2014年1期
关键词:超员校车道路交通

文 李诚

综合治理 多措并举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文 李诚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为保持良好的交通安全形势,改善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这些行动具有实施范围广、影响力度大等特点,引起了社会媒体及全国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广泛关注。

在贯穿2013年全年的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整治活动中,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履行责任,敢于担当,精心谋划,科学施策,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

1月-3月:

以春运为起点 拉开2013年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序幕

1月16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启动春运工作。在主要公路省际、市际、县际交界设置8300多个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务工人员包车和微型面包车的交通安全检查,及时发现超员载客、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等交通安全隐患。并向过往群众提供指路、休息、救援和饮水等便民利民服务。

同时,公安部还部署了全国开展“守护平安团圆路”爱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期两个月。此次活动动员全国交警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为人民群众春节回家团圆站好岗、执好勤、服好务,真正做人民的贴心人,主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项便民服务。

春运工作的提前展开及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为广大乘客在春节期间的安全出行创造了有利条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有力维护了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4月-9月:

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 有效遏制了货车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4月1日至9月30日,公安部在全国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无证、驾驶报废或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

通过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排查治理了货运车辆和驾驶人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了对货运企业、货运车辆维修行业的安全监管,提高了货运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创造了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5月:

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活动 切实改善了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环境

5 月3 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贯彻实施《校车条例》发出通知,要求公安交管部门狠抓各项校车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校车交通安全,让家长、学生放心。根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 号)及配套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及犯罪记录等情况,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律不得准许驾驶校车。加强校车通行时的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查处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等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国校车安全管理环境,为保证广大学生的乘车安全提供了强有力地保障。

6月: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 有效维护了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6 月13 日,公安部曾召开了视频会议,部署在全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及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改隐患,依法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会议精神,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全面排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型,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等车辆驾驶人,高速公路(包括城市快速路)、农村道路、山区道路等重点道路,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重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消除,决不放过。严格源头监管和路面执法管理,严厉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逾期未检审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上路;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注销牌证;对发现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及时查纠;对发现疲劳驾驶违法,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 时至5 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规定的,一律停车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对发现客车超员特别是农村面包车、运载学生的车辆超员的,一律停车卸客、严肃查处;对于监管制度和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彻查责任。

此次行动对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具有重要意义,取得了显著成效。

7月:

开展长途客、货车的安全治理活动 有效抑制了超载、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

7 月8 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视频调度会,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将长途客车速度降下来,连续驾驶时间减下来,防范客车超员违法。突出工作重点,以客货运企业的主体责任履行、防止大中型客车和危化剧毒车发生翻、撞、烧等为重点,落实分管领导、措施对策、要求期限,划清条块、层级、岗位职责。

各地通过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提升路面管控力度。科学布警设点,根据当地实际,在辖区划定管控的重点路段、重要节点,设立固定执勤点和临时管控点。提高勤务针对性,确保辖区的主要道路、重点路段、重要时段不能漏管失控,总队、支队指导协调各交警大队实行联勤联动,对公路划分责任路段,定人、定车、定时、定任务。突出重点管控,查处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和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提高处罚的及时性。对于全程监控的路段,要设置视频巡逻岗,由执勤民警依托公路卡口,对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现场处罚。在无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重点路段设置移动测速、移动摄录取证设备,对重点违法进行摄录取证,并在距离取证点适当的距离设置拦截检查点进行查处。

此次行动规范了大型客车、货车的道路运输行为,有效抑制了超载、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促进了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8月:

严查“三超一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 有效维护了夏季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

8 月份,针对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夏季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特点,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等野蛮驾驶行为。

各地集中优势警力,坚持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结合、网上巡查与卡口拦查结合,进一步加大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的事故多发路段,午间、夜间及凌晨等事故多发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客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剧毒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把省际过境和上下高速关,严防违法导致的重大事故。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客货运输企业,督促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教育管理和车辆维护保养,合理安排客运班线,落实GPS动态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8 月15 日,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了集中整治客货车“三超一疲劳”等野蛮驾驶行为统一行动,各地共查处超速14280 起,超员760 起,超载13782 起,疲劳驾驶2196 起,对确保夏季交通安全形势的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9月:

开展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切实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决定,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国组织开展以“美好梦想,安全起步”为主题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

此次活动中,面对交通形势的不断变化和日趋复杂化,在充分掌握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特点的基础上,各地公安交管机构联合相关教育部门,因地制宜地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有效保障了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并为以后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0月:

部署中秋国庆交通安全保障措施 有效降低了节日交通事故

2013年9月5日,公安部交管局召开深化交通安全大检查视频会,通报交通安全大检查开展以来的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中秋、国庆两节保安全、保畅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此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开展两个多月,共排查出逾期未检车辆265万余辆,查处不合格的驾驶人17.7万余人(次);排查运输企业19.9万余家(次);排查出道路安全隐患6.5万处,开展“降速”行动5.6万余次,查处超速违法行为498万余起;开展“警钟”行动1.3万次,查处疲劳驾驶15.3万起。

根据会议精神,各地针对中秋、国庆假日交通安全特点,提前研判,加强对重点车尤其是旅游客车、货车、农村面包车的管理,有效降低了两节期间拥堵情况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月:

部署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 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彻查管理漏洞,落实整改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切实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

这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11月10日前为组织部署阶段,11月11日至2014年2月10日为检查整治阶段,2月11日至28日为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

大检查期间,各地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每月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适时派出联合检查组赴各地检查督导。

此次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机动车生产、销售、改装、检验、登记、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排查了不按标准、不按规定生产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为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办理登记和检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机动车零部件,非法回收和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了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五类车辆;全面摸清了机动车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了管理制度,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2月:

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 大力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形成良好社会效应

围绕“全国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以“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机构联合及相关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在城市重点开展了“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开展了“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了“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

此次活动中,各地公安、文明办、教育行政、司法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强化协同作战,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充分发挥企业、行业的社会责任感,发挥群众关注交通安全的创造性,组织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志愿者开展“摒弃交通陋习”系列宣传及“交通伤害救助”等社会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了行业尽责,群众参与的局面。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第一周,高密度大范围的宣传对交通参与者产生了积极教育作用,促使他们自觉告别陋习、规范出行行为。11月25 日至12 月4 日,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同比下降39.7%,全国道路交通事故起数环比下降15.5%、同比下降29.4%,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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