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元,魏 涛,陈 文,秦 菲,金宗濂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食品科学系,北京联合大学生物活性物质与功能食品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100191)
加拿大对功能食品的管理
赵建元,魏 涛*,陈 文,秦 菲,金宗濂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食品科学系,北京联合大学生物活性物质与功能食品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100191)
在加拿大,功能食品被称为天然健康产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是目前世界上具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少数国家之一。本文从天然健康产品的范畴、相关管理法规、产品的审批上市、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明及标签与包装等几方面介绍了加拿大对天然健康产品的管理,为我国功能食品相关法规的建立提供借鉴,同时也为我国功能食品在加拿大上市提供一定参考。
天然健康产品,管理,加拿大
功能食品(Functional Food)也叫保健食品,强调的是除了营养和感官功能之外的第三种功能,即保健功能。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虽然对功能食品的称呼有所不同,但均有不同程度的使用,而且由于历史文化差异,各国对其管理也略有不同。在美国,功能食品被称为“膳食补充剂”(Dietary Supplement)属于食品的范畴,主要由美国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管理,产品在上市前生产企业不需向FDA申请注册审批,但产品不能有任何治疗功效的宣称;在日本,功能食品被称为特定保健用食品(Foods for specified health use),主要由药品与食品卫生委员会负责管理,允许产品标明其健康声称;在欧洲,一些国家将其列入药品的范畴进行管理,申请和审批的程序较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