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就是要求必须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真正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四融入”,即个人融入企业、家庭融入社区、子女融入学校、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社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这一过程,既是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安徽各级政府制度创新的最佳展现。只有改善城乡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才能真正实现安徽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安徽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大省,目前城镇化率为47.9%,但按户籍人口计算仅为35%左右,虽已步入城镇化发展的加速阶段,但如何让数以百万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变为市民,不再过着“年轻在城市、年老回农村、工作在城市、保障靠农村”的“半城镇化”生活,健全农业转移人口普遍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机制,增强安徽城镇产业承载能力,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政府的制度创新就成为安徽各级领导必须思考的重要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农村转移人口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制度创新、提高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它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政府政策制度的不断创新,才能稳步推进。
笔者认为:政府的制度创新,首先要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安徽城乡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地区间差距,放宽城市落户条件,让不能落户、不想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都享有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