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水建〔2013〕10号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豫水建〔2013〕1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现场行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省水利厅制定了《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河南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反馈。
附件: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规定(试行)
2013年3月5日
附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现场行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河南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河南省管辖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河南省水利厅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河南省水利厅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