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春,佟光霁
(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发展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将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联合起来,产生规模经济的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传播农业生产技术,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在我国各地自发形成。尤其是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后,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更加迅速。截至2013年底,河南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0 091户,比上年增长56.1%,居全国第三位;出资总额1 787.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4.61%,居全国第二位;成员总数达到46.83万,比上年增长46.98%[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河南省转变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提升农业生产水平,解决“三农”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助推器。河南省农民合作社呈现出这样的发展现状:发展速度较快,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经营领域不断扩大,服务层次逐步提升;组建类型多样化,组织内成员呈现异质性。然而贫乏的生产要素逐渐成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瓶颈,制约着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价格制度等种种原因,我国的农业生产资源大量流向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必备的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极为匮乏,成为这一新兴生产组织发展的制约因素。
1.1 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合作社成立的门槛较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主要的资金来源是成员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