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亳州女子的孝行

2014-03-21 06:11:32张文禄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3期

张 文 禄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 亳州 236800)

明清亳州女子的孝行

张 文 禄

(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安徽 亳州 236800)

明清时期亳州女子十分重视行孝,她们在极为艰难的生活条件下,从饮食起居做起,给予长者无微不至的关爱。她们的孝行观中尽管还残存着封建迷信色彩,但她们发自内心的对长者的尊敬却实实在在使长者得到了老有所养,真真切切地维护了一个家庭。

明清时期;亳州妇女;孝行观

孝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维护家庭和睦、宗族团结、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光绪)《亳州志》所列女子孝行为核心材料,对明清时期亳州女子的孝行观做一探讨,以期深入挖掘亳州地方史的内容,深化中国古代孝文化的研究。

一

何为孝?孔子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礼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养,其下能养。”[2]孝顺父母,最起码是要让父母吃饱穿暖。正是从这个最低层次的要求出发,明清时期亳州女子绝大多数都是在家贫的情况下以“乃纺织以供衣食”[3]377开始,这种孝行在夫亡之后仍坚持依旧。如“黄氏,田永镇妻,年十六归于田,越两载,夫亡,遗腹生女,欲以身殉,因念两世孀姑将无所依,忍死孝养。”[3]380“刘氏,儒童宋之祉妻。夫亡,氏年二十一,姑老并无他子可依,氏躬纺织以养姑,甘旨无阙。”[3]382从志书中看,这一时期女子在事生方面行孝的方式是多样化的。除了“勤纺织以事翁姑”[3]387,为其提供最低的衣食保障外,还有舍身救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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