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吉林 长春130012)
自然语言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模糊性,这一点已为很多现、当代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承认。一般认为语言的模糊性是指语言的语义和语法所表现出的一种不确定性,即界限不甚分明的亦此亦彼的性质。具有模糊性质的语法范畴或词句的意义是一个具有不同隶属程度的元素的集合,虽具有较为明确的内涵,但其外延是不确定的。
近现代以来,一大批英美分析哲学家和语言学 家,如 Frege、Carnap、Tarski、Davidson、Montague以及Chomsky等长时间致力于使用数理逻辑的方法构思出各种各样的形式化公式,以求能精确地表达出自然语言所传递的信息(他们认为自然语言具有模糊性,无法精确地表达哲学和科学概念),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学者(日常语言学派)致力于将日常的自然语言作为自己的研究 方 向, 他 们 (Lakoff1973;Ross1973;Kempson1977; McCawley1981; Taylor1989;Channell1994;邓聚龙1986;何自然1988;伍铁平1999;索玉柱1998)明确地将自然语言的模糊性作为自己的研究目标和研究领域,最近几十年来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以数理逻辑为工具的形式化的研究方法,无论是逻辑实证主义、真值条件语义学、蒙塔古语义学或是转换生成语义学,都是以客观主义哲学及其认识论(西方认识论始终贯穿着经验论与唯理论的争论,Lakoff、Johnson等经验现实主义哲学家将上述两种主要观点统称为客观主义认识论,与之相对经验现实主义认识论为非客观主义认识论)作为其哲学基础的。客观主义认识论在近现代主要表现为实证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