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媛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全,采用企业合并来实现自身战略发展目标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改制、购并、资产重组等经济现象不断出现,这些过程中产生的合并商誉应如何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理的问题也日益成为实务和学术界所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非同一控制;控股合并;商誉;净资产;减值准备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062-02
一、合并商誉的概述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企业的合并商誉,也就是企业在合并过程中所形成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在非同一控制主体下的控股合并一律采用购买法,若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首先应对两者的计量进行复核,如果经复核后前者仍然小于后者,其差额即为负商誉,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但因购买日不需要编制合并利润表,该差额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应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1]
二、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购买日合并商誉的处理
母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后,在未来持有该子公司的情况下,每一会计期末都需要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对非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抵消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