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想像出来的城市

2014-03-25 18:37张海龙
中国周刊 2014年2期
关键词:野孩子兰州黄河

张海龙

黄河的水不停地流

“性子比孩子还野,酒量是上帝的一半。”

这两句狠话,是宋雨哲写给“野孩子乐队”主唱小索的,也同样适用于“野孩子”所出身的兰州这座城市。

八年前,小索因胃癌去世。一只疼痛的胃,就像我们和这个粗糙世界关系的隐喻。那些歌手,那些诗人,那些敏感的家伙,那些情真意切的兄弟,那些跟自己较劲的人,他们总会胃痛。他们吞咽下的食物总是太难消化,最终变成了致命的疾病。

每次提及兰州,我总能想到听了十年的野孩子乐队,耳边响起他们唱的《黄河谣》:黄河的水不停地流/流过了家,流过了兰州/月亮照在铁桥上/我就对着黄河唱……

这样干净有力的句子,让人无端热泪双流。因为我们身体里也奔流着一条大河,泥沙俱下,不舍昼夜,也因为唱歌的小索早已消失在这茫茫尘世。

一九九五年二月,索文俊和张佺在遥远的杭州组建了野孩子乐队。同年,他们又回到兰州,用一年时间对西北民间音乐进行考察,包括从延安出发沿黄河步行至内蒙古等等。他们来来回回地走,为的是反反复复地唱。这真是件耐人寻味的事:我们总是在远行之后才回望来路,然后试图给自己的身份一个定位,沿着脐带重回精神上的故乡。后来,我也出走杭州,却为兰州写下大量文字,成书《西北偏北男人带刀》。

小索和张佺一起去了北京,去了丽江,去了上海……居无定所,随时歌唱。后来,他们在北京三里屯南街开了那家著名的“河”酒吧。黄河的水不停地流,他们从未离开兰州半步。不管在哪儿,西北的音乐元素,始终是他们的灵魂。

二零零二年秋天,我在北京浪游,无意间撞入“河”酒吧。那里狭窄拥挤,环境粗糙,台上歌手和台下听众仅一臂之遥。他们一开口,我就傻掉了。那座我一直想逃离的城市被歌声直接空运过来,重重砸在眼前,就像孙悟空一直飞不过去的五指山。小索在台上笑着唱着,瘦脸上挤满了张艺谋式的皱纹。那天他唱的歌是只有两句歌词的《早知道》:“早知道黄河的水要干哪,修他妈的那个铁桥是做啥哩?早知道尕妹妹的心要变哪,谈他妈的那个恋爱又是做啥哩?”那天晚上我在这首歌里喝高了,坐在三里屯南街的马路牙子上打了一圈电话。我大脑一片空白,就像一颗被榨干汁水的橙子......

野孩子的歌,就像黄河的水不停地流。那条姓黄的河流,鱼龙混杂,泥沙俱下,野性十足。它的水质含混不清,万物被它裹挟而下,可能半途蒸发,可能中道断流,可能奔流到海,也可能就此沉积成大地的一部分。

在路上

兰州是座在路上的城市。这座城市里,几乎每个人,他们要么是刚从某个地方回来就又准备出发,要么是在打点行装准备前往某地。他们代表了对生活极大的、无休止的不满。年轻人长时间不见后再次碰面,第一句话总这样开始:“现在在哪儿呢?”

黄河从城中奔流而过,狭长的兰州城仿佛刀砍斧斫而成。粗粝简单,真实动人。那里的人从来率性而为,不像沿海一带算计成本,故事多少都有些命运感。很多人,很多事,都没有什么好解释的,就是本来如此,就是顺其自然,看得清楚却说不明白。

兰州是座漂泊之城,每个人都是风吹来的沙。传说中,这是一座被不断经过却不停留的城市:霍去病西征,用鞭杆在地上戳出了五眼泉水,就成了今天的五泉山;左宗棠平叛,于是栽下了左公柳,现在还长在黄河岸边;唐玄奘取经,据说是乘着羊皮筏子渡了黄河;成吉思汗驾崩,在兴隆山埋下了衣冢;李自成,兵败后传闻跑到青城做了和尚......

在兰州,土著甚少,听不到多少人在讲方言,大多数人操着口音可疑的普通话。他们来自哪里?似乎每个人都能找到远方某处故乡,但是故乡面容模糊。他们被岁月那种混杂力量裹挟至此,就像黄河浊浪中的滚滚泥沙。他们是里尔克所说“在时间的岁月中永远回不了家的异乡人”。在兰州,有一条街道的名字叫“一只船”。相传,此处曾经是一群江南亡人的墓园,他们因为某些罪名被贬发至此。他们在这里生儿育女,他们在这里制造爱恨情仇,他们在这里客死他乡,但他们修了一座船形的墓园,船头向着南方,望故乡。

从飞机上看不到兰州城区,云层之下是连绵起伏的干山,是满目焦渴的黄色。夜晚,从机场到市区,一个小时,七十五公里,让人昏昏欲睡、在长时间的荒凉黑暗之后,猛然间眼前灯火通明,拔地而起一座高楼林立人声鼎沸的城市,给人极不真实的超现实之感。似乎,这座城市就是平地里以搭积木的方式建造出来的。

曾经,有人从直升机上航拍了兰州,然后在报纸上发出大幅照片,感叹这座城市像香港,像深圳,像上海,像美国西海岸的洛杉矶,像尽一切繁华之城。总之,兰州是另一座被想象出来的城市,总是生活在别处。

离神更近的城市

土耳其作家奥尔罕·帕慕克如此评价伊斯坦布尔:“美景之美,在其忧伤。”

旅居美国的作家高尔泰这样述说兰州:“这是个美学上荒凉得可以足不出户的城市。”

因为荒凉,所以忧伤。以其忧伤,所以歌唱。就此而言,兰州与伊斯坦布尔这两座横担亚欧大陆桥两端的城市在精神气质上何其神似。一直以来,我称兰州为一座“离神更近的城市”。正因如此,才会有野孩子乐队,才会唱黄河谣,才会眼望着北方,才会感念“一切都会永远消失,一切欢乐都不停留”。

这是一座在酒精里泡大的城市,同时也是一座世俗与精神并行的城市。它兼具了酒的沉醉与暴烈,还有酒的神启与狂欢。这城市的深处有一种不可思议的酒神力量。整座城市似乎都在醉意中摇摇晃晃地行走,黄河从城市中间一言不发地穿行而过,每个人都神色凝重动作缓慢,脸上有风吹过的痕迹,像是刚刚从一场宿醉中醒来。

或许是源于酒神力量,兰州盛产行为艺术:为了给焦渴的南北两山铺上点绿色,几十年前的人们背冰上山植草种树;为了解决污染问题,人们引黄河水上来冲刷切割那座挡住了风口的大青山;

有个青年在校园的丁香树上挂起大大小小各种绳圈,再把绳圈送给每个路人,让他们把花香带回家;黄河茶摊上那些休闲的市民,把一捆捆啤酒直接浸在河水里冰镇;房地产商为开发一块楼盘,在黄河上横空建起一座大桥,但八年来从未通过车;endprint

还有个舞蹈演员出身的老头,衣着华丽,每天定时出现在广场上,带着一群妇女载歌载舞,居然也是数年……

他们醉了么?如果没醉他们就应该醒着,无所事事或者为钱奔忙。但他们在这个抬头就看见两座大山举足就与黄河同步时时大风凛冽的城市,如果不想法子释放出内心的水深火热,你让他们怎么办?

所以,这座城市天然地具有一种散漫混血的气质,漏洞百出却花样翻新,趣味庞杂但野心勃勃。在地图上,它处于中国地理的几何中心位置,却被称之为西北偏北。在南方人的臆想中,它周围沙漠横生,人们还骑着骆驼戴着面纱出行。很多人不知道兰州在哪里,却固执地认为它就在赫赫有名的敦煌旁边。可是,天晓得,兰州到敦煌还有一千公里遥遥路途。

酒在这座城市里的地位举足轻重,一个外地人来到兰州,如果没在酒桌上狠狠地醉过一次,就得不到更广泛的信任。如果没有饭局酒场,激情就会减半,事情就会受阻,时光如刀会将很多人迅速收割。

这是座不完美的城市,因此才离神更近。兰州城无酒不欢,在这旱码头上,各路欢乐神仙大呼小叫,猜拳行令,吃肉喝酒。几杯烈酒下肚,人们立刻燃烧起来,狂暴、沉醉、纠缠、不能自拔,并且迷恋于这种放纵。瞬息之间,就把自己变成了一座奔跑的火炉。而那些天生带有混血气质的女子,于美貌间更是带了几分锋利,谁想来征服她们,先得把持好手中这杯激烈摇漾的酒。否则,刀郎那首《冲动的惩罚》为什么会在张掖路拐角的那家音像店里足足放了三个月之久?

你知道的,每一天,这座城市里都有成千上万颗心被粉碎得如沙尘暴粉末然后重新勇敢聚集,再被无情粉碎。风吹来沙,再带走沙,没有停息。

这是神喜欢的城市,因为它有缺陷和不完美,所以神才有事情可做。

所以,我们对这城市恶言相向,却又生死不离。

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

你会发现没有新的土地,你会发现没有别的大海。

这城市将尾随着你,你游荡的街道

将一仍其旧,你老去,周围将是同样的邻居;

这些房屋也将一仍其旧,你将在其中白发丛生。

你将到达的永远是同一座城市,别指望还有他乡。

没有渡载你的船,没有供你行走的道路,

你既已毁掉你的生活,在这小小的角落,

你便已经毁掉了它,在整个世界。

—在卡瓦菲斯的《城市》一诗里,我终于读到了人和某座城市之间那种情人般的关系:你和她相爱,是因为你们彼此间心有灵犀;你和她争吵,是因为你们有更高的爱恋渴求;你和她离别,是因为你们不能忍受只有爱情;你和她相会,是因为你们一旦开始便不能停止。

对我们所有从此出发的“野孩子”来说,正是兰州,给了我们一种绝然不同的异域气质。我们飘零各地,四海为家,聚少离多,却众念归一:生活在与她相会的希望中。

偶尔,我们会遥遥举杯。我见识过她在这尘世上的踉跄难行,她亦深知我飘摇不定的苦楚。有许多次,我搭乘下午的航班向西飞行,北半球漫长的黄昏在舷窗外次第展开,原本弥漫的夜色奇异地渐渐消散,久违的风景竟越来越敞亮。我不动声色,深藏不露,内心却波澜起伏,涌出的全然是感恩与赞美。

某个黄昏兰州的背景:辽阔天空,长风浩荡,山高水远。我们在风中不停忏悔与祈祷,我们亦在书中无歇铭记与叹息。兰州,那是我们每个人的另一生世。

没有比这更好的地方。endprint

猜你喜欢
野孩子兰州黄河
夏天做个野孩子
野孩子乐队 我们在大地上只唱一生
“野孩子”不野!
黄河
野孩子
渡过黄河看雕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