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同管理 提高索赔处理能力

2014-03-27 09:04赵美红
科技经济市场 2014年1期
关键词:风险分担索赔

赵美红

摘 要: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要防止承包方采用不平衡报价获取超额利润,又能最大限度减少工程索赔和争议的发生,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量化风险范围、提高索赔处理能力。

关键词:低价中标;索赔;综合单价;风险分担

当前,建筑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大多数项目采用了固定综合单价合同,这使得“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材料价格调整、现场签证、工程量变更等引起的索赔则频频发生。因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形式下,如何合理分担合同风险将成为行业内的一个重要课题。

最常见的施工合同风险是材料调差的处理。例如:某市政工程,施工合同的专用条款中明确了钢筋、混凝土、钢管结算价格的调整办法:材料价格波动幅度的计算以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发布的合同工期内商品混凝土、主要建构筑物钢筋、钢管材料信息指导价格平均价格与2010年10月的信息指导价格相比为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计算调整系数A=(2010年10月份该项材料信息指导价-合同工期间该项材料信息指导价平均值)/2010年10月份该项材料信息指导价;

(2)如A≤5%或A≥-5%不作调整;

(3)如A>5%,结算时材料价格=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1-A+5%);

(4)如A<-5%,结算时材料价格=投标报价的材料价格×(1-A-5%);

该工程已竣工并结算,从实施的效果来看,这样的约定既对工程成本有了很好的控制,又从最大程度上保护了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利益,使得材料涨跌的风险能够合理分担,而且让承发包双方减少了争议,使得结算审核工作迅速有效。

除了材料调差这一项外,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工程量清单量与实际差异较大引起的索赔,则是另一种典型,而且往往这类情况的发生处理的难度都相当大。

就合同管理而言,上述案例无非是个成功例子。但是除了材料调差这一项外,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另一种典型则是工程量清单量与实际差异较大引起的索赔,而且往往这类情况发生后处理的难度都相当大。

例如:某地块出让的前期开发土质处理工程,施工合同中未对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风险承担方式做出明确约定,前期方案论证阶段对需要分选的杂填土的工程量估算又不充分,实施过程中发生分选土方量逐渐增大,且有远远超过招标时的估算量。为此,承包方提出了费用索赔,而对费用索赔的争议承发包双方各持己见,为了解决矛盾,同时也为了顺利推进工程进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并经承发包双方经多次协商最终确定:施工方承担工程量增加10%以内的风险,10%以外工程量对应的价格通过实时记录人机消耗量,确定新的综合单价。

此项调整不但给发包方带来了大几百万的损失,还使得承发包双方都耗费的很大的时间、精力来解决此项索赔,耽误了工期就更不用说了。

以上两个案例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也引发了一个深思:究竟如何进行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索赔处理能力呢?笔者认为:提高合同索赔处理能力,首先解决的问题就是明确风险如何合理分担,而不是转嫁。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以及中标后的合同谈判过程中,均应将双方的责任、风险进行量化,做到恰当合理、风险共担。以下是笔者对常见的几种合同风险进行控制的建议:

一、明确量的风险范围。比如施工合同中可以这样对量的风险进行约定:对于承包人工程量清单投标价高出拦标价的综合单价,如结算时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15%以上,则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拦标价格结算,除此情况外,结算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变,不随工程量的增减而作调整。

这样的预定一是防止了施工方不平衡报价,二是将双方的责任以及风险范围给与了明确的定量,一方面杜绝了索赔纠纷的产生,另一方面也有效的控制了工程造价。

二、明确人工、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对人工、材料价格的调整办法应像本文举例一的明确、详细约定一样,如果不能做出更详细的约定,也应该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可以参考的文件。而很多开发企业喜欢用“包括但不限于”来对风险进行囊括,而实际是往往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在结算时产生很大的分歧。

三、明确暂估价项目的风险范围。暂估价项目就是未来可以预见并对工程造价会有影响的事件,对此也应尽量明确各自应该承担的风险值。比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时套用何种定额,人工、材料价格如何取定,取费采用什么方式,最终该暂估项目如何让利等等。

四、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增加合同应变条款。施工合同是用来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并不是一方用来限制或强加于另一方的工具,双方的合法利益在同等条件下均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适当增加一些应变条款,使合同的适用性更强一些,如果遇到没有描述到的情形,也可以用做参考。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提高索赔处理能力重要前提。由于建设项目自身特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承发包双方均应对施工合同管理予以足够的重视,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要尽量考虑得全面、细致、周到,使索赔处理工作更简单,并做好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工作,逐步提高建设各方的合同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1] 郭小红.加强合同管理 规范市场行为[J]. 建材技术与应用. 2011(04).

[2] 王海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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