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区供暖形式介绍

2014-03-31 07:59:37金文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上半月 2014年1期

金文

一、我国供暖区域特点

中国的集中供暖制度始于20世纪的50年代,参照当时苏联的模式,初步建立了建筑供暖体系。根据前苏联的气候计算方法规定室外温度5摄氏度以下定义为冬天。因此,只有累年日平均气温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被界定为集中供暖的地区,主要包括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图1)

中国划分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线是1908年由中国地学会(即现在的中国地理学会)首任会长张相文,从自然地理分区的角度出发提出的,这条线最初是用于指导居民建筑和农耕。因此,上世纪50年代,以秦岭、淮河为界,划定北方为集中供暖区,南方不集中供暖,这即为南北供暖线(见图1)。

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南方”,是指我国秦岭淮河以南的全部区域。上世纪50年代,由于当时“能源奇缺”,周恩来总理亲自主导以秦岭、淮河为界,划定北方为集中供暖区,南方不集中供暖,此即为南北供暖线。划定理由是年日均气温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被界定为集中供暖的地区,主要包括华北、东北、西北等。

由于历史原因,南方地区的城市集中供暖基础设施基本为零。若要像北方一样,全面建立起取暖管道、供暖泵房等基础设施,需要大量的经济投入。不仅如此,传统的南方住宅建筑外墙还涉及到围护结构保温等问题,这也是供暖计划中必须考虑的细节。

二、南方供暖方式现状

清华大学2009年对该地区的上海、苏州和武汉分别开展了针对生活方式和居住能耗的社会调查统计,调研获得1861份有效问卷。……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