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育林
(广东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湛江 524088)
新制度经济学派认为制度的作用在于节约交易费用,由于制度能创造收益,因此制度本身也是一种可变的、稀缺性的内生资源。[1]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是降低制度的成本、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益,以相对节约交易费用。我国渔业补贴制度在三十多年的变迁之中呈现出补贴金额不断提高、补贴制度种类不断增多的趋势。建立和维持一项新的制度的运行需要耗费一定的成本,而新制度在发挥其功效之后也会产生一定的收益,甚至创造出不可估量的巨大收益。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分析渔业补贴制度的变迁,可以解释渔业补贴制度变迁的动力、制度变迁的类型、制度变迁的主体和影响因素等问题,对指导渔业补贴制度在今后的构建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可以从政治、文化等多种视角来理解。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制度即人们进行社会活动时应遵循的集体规则、秩序或运行方式,它是人们设计出来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促进社会成员之间和谐相处的一种社会机制,且能够产生不可估量的社会经济效益。总的来讲,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或者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2]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思想和理念,制度是进行经济分析的一个内生变量,它与一个社会的经济绩效紧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