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维武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南京210097)
在现代中国社会的伦理讨论中,“底线伦理”是一个比较令人关注的伦理范畴。自上世纪末以来,学术界对“底线伦理”的相关研究日趋深入,并且逐渐地对法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界等等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在道德教育领域,同样有不少学者关注和应用底线伦理的范畴来研究我国道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并且有学者提出了“底线德育”的概念。“底线德育”的提倡者认为,当前我国道德教育的重心,应当从传统德育致力于追求道德高标、培养道德完美的圣贤人格中解放出来,把道德教育的目标重心放在致力于培养人的最为基本的道德底线上。但也有些学者对“底线伦理”和“底线德育”提出了批评。这些批评中,近来较有代表性的是翟楠博士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0年第1 期中发表的文章《追求道德“至善”,还是退守道德“底线”——对现代道德教育的反思》,翟楠博士在文中提出了“追求道德‘至善’,还是退守道德‘底线’”的质疑,认为现代德育应该深刻地批判反思“‘道德底线’说的张扬”,在“高标道德与底线道德之间作出教育的取舍”,从而肯定了对道德至善的追求,而对道德底线说和底线德育则予以贬斥。①
如何看待学术界围绕“道德底线”和“底线德育”提出的批评?我认为,争议的问题实质是:在一个多元异质的现代社会里,在追求个人的美好生活或者各种价值理想中,如何处理道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