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鸥
(河北经贸大学 学报编辑部,河北 石家庄 050061)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种新型的公共文化治理模式,旨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2005年“十一五”规划提出“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至今,政府愈来愈重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普及性、公平均等性、多样性、公益性和便利性。
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涵及内容的界定,因研究视角不同而存在多种观点,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公共文化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的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不仅仅是狭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公共基本文化需求,例如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的建设),而是包括了文化惠民工程,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工作,其范畴近似于“政府为主举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三个系统:一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系统,即为了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文化服务建设,例如免费开放的图书馆、博物馆和艺术馆等,承担公共文化信息服务的设施例如文化站等,艺术场馆,艺术团,艺术活动(例如艺术节,文化交流)以及艺术教育等。二是公共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创新系统,包括各文化遗产的保护,古籍的整理以及文化的发展繁荣等;三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支持系统,相关的法律政策、资金保障、运行评估监管机制等。
河北省“十一五”以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得以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