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释云,王建祥
(1.河北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2.河北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3.河北大学 新校区管委会,河北 保定 071002)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年版),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与之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1]。
“保护”指采取必要措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和延续进行保障和维护,这些措施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教育、弘扬、传承传播 (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从历史向度看,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历经岁月沧桑得以传承下来,是与对其进行的传承传播分不开的,只有在长期的传承传播中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不息的生命力。从现代社会角度看,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文化和生态环境的变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传承受到了冲击,“面对现代文明和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体现和代表的传统生活方式逐渐失去了对绝大多数人的吸引力,自我传承的原动力不断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乏人,生存面临严重危机”[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和意义就是保护和弘扬文化的多样性,保护它在生存危机面前不受或少受损害,使其能够传承下去,保持长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