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落实,特制定实施指导意见如下。
能繁母猪1652.25万头。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省内项目县数量和任务量根据上年执行进度,可做适当调整。
奶用能繁母牛897.5万头。继续对全国751万头荷斯坦牛(含娟姗牛),安徽、福建、河南、湖南、湖北、广西、贵州、云南等8省(区)51万头奶水牛,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0个项目区54.5万头乳用西门塔尔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万头褐牛,青海省4万头牦牛,以及内蒙古自治区5万头三河牛实施良种冻精补贴。
肉用能繁母牛451万头。项目省区和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种公羊24.7万只。项目省区和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牦牛种公牛1.82万头。继续在四川、西藏、甘肃、青海、新疆5个牧区省份实施,补贴任务量与上年保持不变。
2014年畜牧良种补贴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1。各省级畜牧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将任务分解到项目县。
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重点支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近的优势产区,注重提高抗灾害能力、畜禽渔业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畜禽标准化养殖主要支持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畜种。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各省(区、市)2014年支持肉牛、肉羊养殖场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