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缘何新设组织部

2014-04-08 23:11陈劲松
看天下 2014年9期
关键词:监察部中纪委审理

陈劲松

“组建这两个部门,不是简单地改名称、换牌子,而是职能更明确了,责任更大了,担子也更重了。”3月2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接受网络访谈时说。

十天前,3月18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头条刊发《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深化机构改革》,根据该文,中央纪委监察部整合了原有的6个内设机构,新设3个机构(2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同时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即组织部和宣传部。

这也是王岐山就任中纪委书记后,第二次对中纪委内部机构进行调整。

机构屡经变迁

“中纪委机构调整工作一直在进行着。”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介绍,1978年恢复重建之初的中纪委,只有5个内设机构,第一是办公厅,第二是研究室、司,第三是检查室、司,第四是审理室,第五是信访室、司。

李永忠认为,1993年1月,中央纪委与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纪检工作外延随之不断扩大,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内涵却不断缩小,以至于纪委由过去的“五套班子”之一降格为一个部门。

王岐山书记的改革,“是自1978年中纪委重建以来,纪委开始回归党内监督专门机关本位的第一步。”李永忠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则认为,经过最近这两轮的机构调整,尤其是这次幅度较大的调整,显示了中央纪委和监察部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进一步的整合,例如将原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来的机构改革应该按照大部制思路,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整合”。

解决省级纪委书记提名考察权问题

3月18日宣布的中纪委机构调整中,新组建的组织部尤其引人注目。

“目前的纪委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李永忠说,“一个完整的领导权需要有四个权力做支撑,第一是人权,第二是事权,第三是财权,第四是物权,在这四个权里面,上级纪委通常只有0.5个权力,而同级党委往往拥有着3.5个权力。”

这半个权力在于人事。“在中纪委组织部成立之前,省纪委这一级的干部是由省党委提名,然后中组部进行考核,最终报中纪委认可。”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说。

中紀委组织部就是由干部室演化而来。最早的中纪委办公厅干部处只负责机关内部的人事工作,1989年改为干部室。1993年,原来的中央纪委干部室和原监察部人事司整合为新的中纪委干部室。此后一直沿用这个名称。到2004年,中央纪委对派驻纪检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把派驻干部管理也纳入了干部室职责范围。

而今年的这次调整“解决了省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提名考察权问题,市级纪委和县乡纪委也会跟着来,最重要的人事权变成了以上级纪委为主”,李永忠说。

“有一个问题”

除了组织部和宣传部外,这次机构调整新成立了三个部门,干部监督室和两个新的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的数量增加到12个。新成立的纪检监察室分别是第四室,监管金融单位;第五室,监管国企。

据中纪委内部人士透露,2013年初,王岐山从纪检监察学院借调了两百多个编制名额,这批编制后来全部用于纪检监察室的扩编。

“有一个问题,办案室增加了很多,但案件审理室还是一个。办案角度来说,所有的案例都必须经过审理才能成为铁案。十二个办案室对着一个审理室,工作量太大,我觉得审理室应该增加三个。”庄德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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