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商群体探索“中国梦”的进程与现实启示

2014-04-09 14:01庞庆明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儒商中国梦现代性

庞庆明

(兰州商学院经济学院,兰州730020)

1840年鸦片战争至今,中国先是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后又相继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形态不断变换的背后自始至终隐含着中国对西方商业现代性的价值评判、文化论证以及取舍考量。西方商业现代性作为一种划时代的制度文明和生产方式,既有促进生产发展的“天使”向度,又有导致社会解体的“魔鬼”效应。西方商业现代性的内在悖论在中国不仅引发了现代商业的价值之争和存废之辩,而且在与中国历史传统、文化习俗、政治制度、地理环境相互碰撞、冲突、衔接、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商业现代性悖论的中国特殊样态。面对这一特殊样态,儒商群体立意高远、通权达变,在救国为民和富国裕民的生命轨迹中进行自我调适;而调适过程中的起承转合的逻辑进路也代表了他们对“中国梦”探索的艰辛历程。

一、儒商探索“中国梦”的双重维度

儒商群体指的是将儒学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和商业实践活动中,使之成为一套行之有效的经济伦理和商业准则并用来引导、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的工商业者群体。儒商群体人数并非多数,但由于他们占据了商业道德制高点,因而代表了中国商人的精神境界和中国商业文化的发展方向。近代以来的儒商群体除了作为中国商人的代表和中国商业文化发展方向的代表,还是探索救国救民真理的仁人志士的代表。他们通过自身独特的经营观念和行为风范,良好的文化素养和经营才能追求人生所期盼的理想和抱负,因而具有强烈而持久的报效家国、义利统一、通权达变、立己立人、自强不息的人格品性。包括工商业者、实业家和企业主在内的儒商群体以民族大义为重,忍辱负重、苦心经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孜孜以求、异曲同工,其共同致力于追求的实业救国理想和商业兴邦抱负构成了他们诠释“中国梦”的主旨和要义。

儒商群体对“中国梦”的探索具有双重维度:一方面,近代以来的儒商群体和其他进步社会群体一道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而儒商的群体梦只有融入“中国梦”的历史大趋势才有意义,才有实现的可能,这是儒商群体探索“中国梦”的理想维度。中国自古就主张“家国一体”,国以民为本,民以国为归。家国一体的社会管理模式使传统中国的政治权力得以集中、统一使用,社会保持高度稳定。这也是为何近代中国越是面临社会结构从单一走向多元,从统一走向分裂,从集中走向分散的被动局面,而以儒商群体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进步力量对独立、统一、富强、幸福社会目标、政治理想和道德信念的追求就越是坚韧和执著。具体而言,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备受欺侮,中国社会满目疮痍,中国人民艰辛探索,以期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现代化目标,盼望过上一种幸福、美好、有尊严的生活。儒商群体作为一支举足轻重的社会力量,在对“中国梦”的探索中既有自上而下商业强国的改革,也有自下而上商业救国的尝试;既有坚持中国传统商业伦理的本土情怀,又有学习西方现代商业文明的国际视野;既有内忧外患夹缝生存的顽强生命力,又有不懈探索救国救民出路的历史使命感。不过,辛亥革命的失败却也表明,儒商群体不可能在民族资产阶级的领导下真正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理想愿望。最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他们走上了实现“中国梦”的人间正道。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凝聚起儒商群体复兴中华的整体力量,吸收儒商文化的时代精华并开创出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和儒商群体根本利益的中国道路。

另一方面,中国人民对“中国梦”探索的每一次飞跃又为儒商群体梦想的实现提供了条件,奠定了基础,这是儒商群体探索“中国梦”的现实维度。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但人民创造历史是受客观历史条件制约的。儒商群体探索“中国梦”也是在客观历史条件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展开的。鸦片战争以来的清政府统治时期,西方国家不希望中国发展壮大民族工商业,封建统治者从自身利益出发也不允许民族资本自由扩张。儒商群体要么有如民族实业家,其创办的民族产业在夹缝中生存,先天发育不足,后天营养不良,竞争脆弱,时乖命蹇;要么有如洋务派和绅商阶层,其商业强国的核心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者的整体利益,他们对“中国梦”探索、实践的广度和深度均受到现存社会性质与经济结构的极大束缚。而作为探索“中国梦”第一次历史性飞跃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通过了一系列有利于民族工商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为儒商群体创富报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作为探索“中国梦”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新中国成立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又为儒商群体舍财报国创造了制度前提、客观环境和历史方向;作为探索“中国梦”第三次历史性飞跃的改革开放,则为站在新的历史坐标系上的儒商群体立足本土、放眼全球、诚信经营、开拓创新创设了优越的制度条件和经商环境[1]。

二、儒商探索“中国梦”的逻辑进程

近代以来儒商群体探索“中国梦”的道路可谓一波三折、道路坎坷,表象背后始终存在着一个需要解决的历史难题,那就是需要对近代以来的中国商业现代性悖论进行调适。所谓悖论,就是对一个事物的价值判断和实际选择存在逻辑上的二律背反。以中西文化冲突为背景,以欧美文明形态为参照系统,以具体历史阶段商业现代性悖论的特殊表现形式为划分标准,我们可以将儒商群体探索“中国梦”的历史进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鸦片战争以来儒商群体对西方商业现代性的学习和借鉴,这一阶段儒商群体需要调适的悖论是政府当局既要支持和利用商人资本,又要支配和控制商办企业;第二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儒商群体对西方商业现代性的隔绝与反思,这一阶段儒商群体需要调适的悖论是中国共产党既要消灭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又要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第三阶段是改革开放时期儒商群体对西方商业现代性的融入、追赶和超越,这一阶段儒商群体需要调适的悖论是社会主义中国既要实行市场经济,又要实现共同富裕。三个历史阶段分别是对西方商业现代性的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因而构成了“正—反—合”的一个逻辑循环。今后中国对商业现代性方案的选择还将处于永无止境的试验中,而儒商群体对于每一次这样的探索试验,都要对传统与现代、精神与物质、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关系进行调适。

(一)鸦片战争以来儒商群体在“尤必富在民生”与“官夺商权难自主”的悖论中调适

鸦片战争的爆发让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天朝上国被蛮夷小国打得惨败,旷古未闻的耻辱促使有识之士发愤图强、锐意进取,继而发起了诸如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试图改变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变革运动。洋务派积极从外国引进机器、原料、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维新派从日本引进立宪制度,革命派从西方引进共和观念。从器物到制度再到价值观念的一连串变革实质上都是在向强势的西方商业现代性文明进行学习和借鉴。在清末浩浩荡荡的学习潮流中,以实业救国为己任的儒商群体着眼于民族求生存、国家求发展的现实需要,自主设计,自募资金,商办工矿企业、银行、铁路、出版、通信等。然而,清政府始终不愿放松对民用企业的控制,不愿放手让民间自由兴办企业。对于民间开办的企业,朝廷往往实行“官督商办”,在给予垄断特权的同时竭力加以控制。完全商办的私营企业,清政府既不重视,也不予扶持[2]。面对此种状况,儒商群体从传统文化资源中汲取力量,勤勉劳作,为民请命,从而对“名为保商实为削商”的现实格局进行调整和适应。

首先,儒商群体从传统文化资源中汲取力量致力于中国商业现代性因素的积累。中国在外部强权进逼,内部多重困难阻挡的巨大危机中启动了社会现代化进程,而国民对国家、民族的伦理认同时时被这种危机所唤醒,为支持民族振兴释放出不竭的力量,特别是儒家传统的共同体利益至上的民族情感认同、关心国家命运的社会责任意识广泛侵润到生活在儒家生活方式的商人阶层心灵深处,储蓄着巨大的能转化为推动中国商业现代性积累的动力因素。儒商群体表现出的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社会责任意识以及选择社会现代化道路的现实关切尤为强烈。学习和模仿西方商业现代性是这一时期儒商群体实现国家现代化的理性表达;实业救国成为儒商群体探索民族复兴之路的根本选择。正如中国近代化先驱、大实业家张謇所言[3]:“救国为目前之急,…而其根本则在实业”。以郑观应、张謇为代表的民族实业家,在维护传统秩序和抵御西方扩张的二元张力中倡导和践行实业救国的理念,艰难创建民族工商业,努力改变经济命脉受制于人的积贫积弱状态。

其次,儒商群体勤勉劳作的生活态度使道德和功利一体化。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华民族是一个求真务实的民族,面对外来危机总是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对固有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进行调整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需要。近代以降,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各自展开的文化调适涉及个体生命与自我价值、服务社会与扬名后世等生活中的全部目标,而儒商群体则以勤勉劳作的务实态度将这些目标升华为儒家倡导的以诚待人、以信接物、以义为利的道德践履,并以事必躬行的道德责任兑现“实业救国”的承诺和誓言;反过来讲,由这种道德理想、道德情感产生的现实力量又可以支撑救亡图存、求富自强在内的一切功利性诉求。总之,儒商群体勤勉劳作的生活态度使道德和功利一体化。

最后,儒商群体在为民请命的公平性中促进了中国社会由传统性向资本主义近代化过渡的效率。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儒商群体着眼于地方产业发展,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力促清廷“变法新政”,如成立商部,设立商会,注重引进新技术,重视工业技术教育;另一方面,该群体力图阻抑外商资本的肆意扩张,争取自办商业企业。比如,商人陈启源于1873年在广东南海创办第一家机器缫丝业中的商办企业——继昌隆缫丝厂,带动了当地机器缫丝业的发展;引进西方工商理念、审时度势的宁波商人于1897年创办了中国第一家华人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积极把传统金融业向现代金融转型;侨商张煜南于1903年获准创办铁路公司,筹办中国最早的商办铁路——潮汕铁路,达到“以益民生”的目的。这种由儒商群体主持、参与和推动的对中国传统工商业的革命性变革,客观上使得中国传统经济有了向现代市场经济体系转型的趋向,加快了有益于发展生产、改善民生的近代化步伐。

(二)新中国成立后儒商群体在既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悖论中调适

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发展规律决定了中国革命胜利后既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也不能立即走社会主义道路,而是要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保护和发展有益于国计民生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事实上,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最复杂的不是论述政治问题,而是经济问题,即如何恰如其分地对待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问题。党的七届二中全会规定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既利用又限制的政策,利用中包含了限制的要求,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1956年12月7日,毛泽东同黄炎培、陈叔通等民主党派领袖座谈时指出[4]:“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政治觉悟高且富有远见的儒商群体能够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势所趋的形势下认清社会发展规律,主动掌握自己的命运,将其掌握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商业兴邦理想指引下增强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

首先,儒商群体在反思资本主义商业现代性过程中致力于中国社会主义商业现代性因素的积累。这一时期儒商群体深刻认识和反思传统西方式商业现代性所造成的资本剥削、工人贫困、两极分化等不平等现象,认为资本主义道路是“大鱼吃小鱼”,是“死路一条”[5],决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人身改造和企业改制。“坚守爱国守法的立场,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6],成为工商业者当时的首要任务。经过改造的儒商群体从国家大局出发从事生产经营,为社会提供日常生活用品,为国家提供资金,促进城乡交流和外贸发展,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既有利于解决就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又解决了生产无政府状态和国家计划性之间的矛盾,推进社会化大生产进程,为向社会主义过渡积累了不可或缺的商业现代性因素。

其次,儒商群体通权达变的人生智慧使道德和功利互补化。新中国建立后,儒商群体顺应历史发展大势,将企业捐给政府,为全社会商人阶层树立了义利不能兼顾下舍小利取大义的道德标杆。正如三大改造后的荣毅仁所言[7]:“对于我,失去的是我个人的一些剥削所得,它比起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投资总额是多么渺小;得到的却是一个人人富裕、繁荣强盛的社会主义国家。对于我,失去的是剥削阶级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互不信任;得到的是作为劳动人民的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信任,而这是金钱所买不到的。”

最后,儒商群体在享受待遇的公平性中促进了由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效率。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把对国计民生有利而又为国家所需要的资本主义企业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企业,再逐步将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其目的是要改变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促使生产的发展和提高。为保证这一既定方针的顺利贯彻,中国共产党用赎买的办法有偿地、逐步地改变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对他们给以必要的工作安排,对其积极拥护社会主义改造的代表人物给予适当的政治安排,这样他们既享受了经济和政治待遇的公平性,又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因而对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从被迫到自觉的态度,最终提高了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效率。

(三)改革开放时期儒商群体在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的悖论中调适

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在新中国存在的命运,前后只有七年时间。生产力水平的总体落后以及发展不平衡这一现实国情,需要我们通过改革开放补上商业现代性的一课。因为只有在不断解放和充分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出来。正如邓小平所说[8]:“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儒商群体紧紧抓住改革开放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沿着共同富裕之路继续追寻商业兴邦“中国梦”。

首先,儒商群体在扬弃传统社会主义商业现代性的一些观念和做法的基础上致力于追赶和超越西方商业现代性。一方面,以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为制度安排,以消除商品、货币和市场为思维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商业现代性,长远来看不符合中国国情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因而也不被儒商群体视为实现“中国梦”的现实可行解。另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经历的社会变革,可视为对传统精英主义和等级文化的大规模“平民化”,这使得所有人在稳定的政治制度和安全的社会条件下都有意愿和能力去追求新的美好生活。儒商群体就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采用中国式传统治理方式管理企业。例如,企业家在管理中灵活贯彻群众路线;打造铁的纪律,提高团队忠诚度;培养骨干,带动一片等等。总之,处于面向现代化与继承传统性之间的儒商群体不依赖特权实现对社会资源的不公平占据,而是通过知识和智慧创造财富以追赶和超越西方商业现代性。

其次,儒商群体立己立人的人生境界使道德和功利和谐化。改革开放无疑使中国摆脱了意识形态偏见的干扰,人们富有自主性且更加务实,经济获得飞速发展。但人们也普遍感到被自私、虚荣、嫉妒、仇恨、贪婪和背信弃义等不道德情感所包围,因而向往感恩、大度、慷慨、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美德。儒商群体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也受到商业道德观念的引导、规范和约束,他们将“利他”道德情操融入企业制度和市场秩序之中,使之永远种植在学养深厚的商人阶层心灵深处,其立己立人的人生境界促进了商业道德和物质追求和谐化。

最后,儒商群体在富有效率的市场竞争中努力推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公正结果。一般而言,富有效率的市场竞争不仅不会自发实现共同富裕,反而往往走向两极分化,这样一来便产生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离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也就渐行渐远。由于社会是一个合作体系,儒商群体在社会和社会合作中获得了较大的收益,在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自然应承担较多的经济和社会责任。不仅如此,当代儒商群体作为中国商人的代表,以儒家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为指导,以发展实业和市场竞争为手段,以充当社会发展骨干力量为己任,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所以有能力创造条件打破“小钱赚小钱,大钱赚大钱”的条件几率,从而在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上最终实现其商业强国富民的“中国梦”。

三、儒商探索“中国梦”的现实启示

由上述可知,儒商群体对实业救国理想和商业兴邦抱负的探索和践行不是一帆风顺的,实现由前现代社会的传统文明秩序向现代商业文明秩序大转型的社会理想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过,儒商群体从现有条件出发来完成他们所提出的时代任务,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有效化解了传统与现代、道义与功利、公平与效率的二元张力,因而对于当前进行文化传承、创新社会治理和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现实启发意义。

首先,儒商群体“中国梦”具有文化传承的实践内涵。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文化从史前时代诞生延续至今,其核心价值观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并达成全民共识的“三纲五常”。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逐步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用以取代封建传统伦理道德,不料却演变成“斗私批修”的斗争哲学。不论是排斥商业的传统封建主义,还是消灭市场的传统社会主义,其核心价值的历史命运已然终结。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是在反思传统、借鉴西方基础上重建中国人民安身立命的核心价值或精神内核。在这一点上,儒商群体的经商实践及文化资源恰是对精神和物质、传统和现代、中国和世界的有机构联,因而具有文化转化、普及与调适之优势,具有文化传承、创新与融合之便利。譬如,作为儒家思想核心范畴的“仁”解决的是“人应以什么方式存在”的问题,每个人都是有价值、有尊严的存在,所以相互之间都要把对方当人看待,人格尊严在儒家思想中具有核心地位。遗憾的是,后人未能从尊严中引出“权利”的概念,所以要向西方商业社会学习,将尊严概念进行调适和转化,把其视为权利和义务的综合,而儒商个体尊严就来自于每个商人道德义务的自觉履行以及国家对商人平等机会、自由权利的尊重和保障。集传统儒家文化、现代商业文化、超现代的社会主义文化于一体的古今相通、中西互补的当代中国儒商之道即为儒商群体探索“中国梦”的文化之维,这对于传承传统优秀文化,培养国民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精神气质显然具有初始效应和示范效应。

其次,儒商群体“中国梦”具有社会治理的实践功能。一般来看,一个国家长期和平发展容易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并导致利益分配格局固化,而当前中国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发展方式转型的战略机遇和矛盾凸显并存。利益分配凝固化往往使社会底层的民众很难通过自身努力摆脱现状,社会向上流动的渠道越来越窄,人生打拼出彩的希望越来越小,这不利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接受了儒家理想的商人群体,并不限于“孳孳求利”,而是自觉参与了社会新秩序的孕育。现阶段该群体以社会和谐、共同富裕为目标参与进行社会治理,可以通过三个方面贯彻之:一是利用商会、行会等商业组织将市场价格反映出来的资源禀赋各要素相对稀缺程度的信息搜集、整合起来并开创全新的资源使用方式、市场竞争领域和商业运行模式,按照比较优势原则帮助企业提升自生能力,健全资源禀赋各要素的社会流动机制。二是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等政治机制参与国家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让有利于商业社会自由贸易、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得以真正落实。三是利用商业系统、民商法律、金融创新等技术要素实现对社会治理的数字管理,拉近传统农业社会、现代工业社会向当代知识型商业社会转型的距离。

最后,儒商群体“中国梦”具有共同富裕的实践目标。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以效率为旨归,激发了人的创造积极性,大大增加了社会财富供给,满足了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各种需要。然而,市场经济以承认人的自然禀赋为前提,社会成员由于家庭出身、体力强弱、技术高低、劳动多寡存有差异,因而不可避免地出现社会阶层间收入差距的日渐拉大,加之二元城乡结构,政府调控不到位,少数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非法收入,以及自然、地理、历史等因素,结果导致居民收入差距过分扩大。一个良善的经济政治体制既要追求财富创造的效率又要注重财富分配的公平,做到公平与效率交互促进同向变动。对一个社会或企业而言,最高效率意味着资源配置达到最优,财富得到最大增加,利益得到最大增进,福利得到最大满足。儒商群体作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具有卓越的胆识和智慧,非凡的眼光和境界,有能力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双重价值取向。他们既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又深具社会责任意识,在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解决就业、关注公益、热衷慈善等领域提升自我价值和社会幸福水平,因而可以在兼顾自身利益和所涉群体利益关系中有效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1]石仲泉.“中国梦”三题[J].理论探索,2013,(6):43-46.

[2]廖代茂,杨会国.中华百年祭·经济[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

[3]张謇.张謇全集:第1卷[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

[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5]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第二卷:上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6]人民日报.全国工商联执委会会议告全国工商界书[N].人民日报,1955-11-22(1).

[7]人民日报.1956年1月荣毅仁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的谈话[N].人民日报,1956-01-22(4).

[8]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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