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民工工作调研报告

2014-04-10 12:43李兴家辛瑞萍朱丽敏杨风田冲
山东工会论坛 2014年1期
关键词:农民工

李兴家,辛瑞萍,朱丽敏,杨风,田冲

(1.济南市总工会,山东 济南 250001;2.济南大学山东 济南 250022)

【职工问题研究】

济南市农民工工作调研报告

李兴家1,辛瑞萍2,朱丽敏2,杨风2,田冲1

(1.济南市总工会,山东 济南 250001;2.济南大学山东 济南 250022)

2013年由济南市农民工联合调查组撰写的本报告证明,济南市一百多万农民工在工资待遇、劳动管理、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政治权利、城市融入等九个方面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工作盲区或薄弱环节,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到侵犯和损害,特别是他们融入城市和现代社会的步履相当艰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济南市农民工工作的建议是:一是在工作思路方面,要把握“12345”总体要求,即掌握一个总体情况,掌握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的两个原则,消除三对矛盾,把握政策、对策取向的四个转变,健全五项民生工程。二是在服务管理方面,要强化十条措施。主要有在职能部门设立负责农民工工作的专门机构、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农民工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和制度衔接等。三是在社会资源方面,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四是在素质建设方面,要提升农民工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

农民工工作;农民工权益;社会公平;城乡一体化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是正在成长壮大的新型劳动力大军,是当代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民工工作,既是加快城镇化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人的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了解我市农民工现实状况,准确把握其利益诉求,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市委常委王以才同志直接领导下,成立了由济南大学、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有关领导和专家成员参加的调研组,从2月初到3月底,深入22家市直部门,分头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商务、城管、交通运输、制造等系统和行业进行系统调研。现将调查研究情况汇报如下。

一、济南市农民工基本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地加快,大量农民工进入我市务工就业,在建筑、商务、城管、交通运输、加工制造等行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市农民工的特点与全国农民工一致,户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基本融入城市生活,是一支充满生机和潜力的劳动大军。

(一)农民工基本概况

市公安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市暂住人口197.73万人(我市规定流动人口居住一个月以上需申领居住证),其中外来务工人员134.25万人,占暂住人口的67.9%;来济就医、探亲、旅游、出差及在济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人员63.48万人,占暂住人口的32.1%。外来务工人员中,来自省内的78.83万,来自省外的55.42万;男性86.43万,女性47.82万。外来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建筑、商务、城管、交通运输、加工制造等领域。

(二)农民工行业分布状况及特征

1.建筑领域农民工状况及特征。(1)总量和地域分布。我市建筑领域农民工约45万人,以35—55岁的中年为主,约占总数的80%,30岁以下新生代农民工约占总数的10%,且数量逐年减少,已出现断层和用工荒问题。女性农民工约占20%,且呈增加趋势。外省籍农民工约占65%,主要来自川、滇、贵、豫、苏、湘、鄂等农民工输出大省,仅四川巴中地区就?通过政府有组织地输入我市10多万名农民工。本省籍农民工约占35%,主要来自济宁、菏泽、泰安、聊城等地,来自本市的农民工约占来自省内农民工的10%。建筑领域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文化程度的约占70%,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10%,其余是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是文盲。(2)劳动和工资情况。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多数农民工每天工作10个小时以上,基本没有公休日,加班现象较普遍。工资收入高于其他行业,人均年收入6万元左右。普通工日工资100—150元,初级工日工资150—200元,中高级工日工资200—300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灵活。短期用工、临时用工、零星用工多为日结日清;长期用工大多是每月支付生活费(1200元左右)、每月结算工作量,余款待年底或工程完工一次性付清。(3)生活和保障情况。绝大多数农民工在施工单位免费提供的板房内居住,人均面积2平方米左右,部分农民工宿舍装有电视和空调,大型建筑工地普遍设有探亲房,建有流动图书室和阅览室。农民工一日三餐均在工地食堂就餐,每人每天生活费20—30元左右。农民工日常休闲方式以看电视、听广播、打扑克为主。受施工地点、工序和工期影响,农民工跨地区、跨项目流动比较普遍。外出务工大多靠老乡或亲朋好友介绍,多以劳务派遣的方式从事劳动,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率较低。出于现实需要,基本不交纳“五险”,但施工企业大多为农民工购买商业保险。

2.商务系统农民工状况及特征。商务系统农民工主要集中在住宿餐饮业、家政服务业和商品流通业。商务系统农民工流动性强,社会保障水平总体偏低,“五险”缴纳比例不足10%。(1)住宿餐饮业。全市住宿餐饮业约有企业及经营业户2.3万家,从业人员约36万人,其中农民工约28万人,有80%的农民工来自省内,其中60%来自济南。30岁以下较多,女性较多,占70%左右。住宿餐饮业档次越高农民工平均学历越高。农民工平均收入2000元左右,技术和管理人员工资高于一般岗位人员。工作流动性大。没有换过单位的占30%左右,连续从业五年以上的占15%。(2)家政服务业。全市有家政服务企业和单位480家,从业人员约4.8万人,农民工约4.3万人,其中济南市的占农民工总量的80%多。年龄大多在40岁左右,小学、初中、高中及以上学历分别占15%、70%、15%。平均收入2500元左右,工作时间长和信誉高、技能好的工资水平高。(3)商品流通业。全市有销售额10亿元及以上的大、中型流通企业47家,从业人员约24万人,分企业员工和租赁经营厂家员工两类。企业员工约4.6万人,其中农民工5520人,占企业员工的12%,主要来自济南本地和省内各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约占40%,平均收入2600元左右,管理岗位的工资水平高于其他岗位。

3.城管系统农民工状况及特征。城管系统农民工主要承担全市城建道路保洁、公厕和垃圾转运站(箱)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输,以及防汛、清雪除冰等工作。全市一线环卫工人21439人,其中外来农民工4857人,90%的来自济宁市泗水县,大多数是夫妻二人共同从事环卫工作。(1)基本情况。环卫农民工年龄普遍偏大,平均47岁左右。文化程度低,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0%,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不足10%。(2)工资待遇。环卫农民工月平均工资1278元,主城区工资最低的为天桥区(1120元),最高的为历下区(1432元),在全国省会城市处于下游水平。全部购买了意外伤害险,有1501人购买了“五险一金”,每年享受高温补贴、节日补助等劳保福利1200元不等。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严重制约了环卫队伍的稳定性,并带来招工难等一系列现实问题。(3)生活状况。环卫农民工居住在环卫公寓的只有852人,其余大多居住在租金便宜、位置较远、面积较小、环境较差的简易房内,人均面积6.2平米。环卫工所用的水电大多就近接入,按商业标准收取,生活成本较高。由于工资较低,没有交纳社会保险,环卫工子女上学成了难题。

4.交通运输系统农民工状况及特征。交通运输系统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客货运输、出租车等行业,对从业资格限制严格,劳动强度大,收入较高,但生活不规律,身体健康状况较差。(1)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主要集中在西外环高架和济商高速建设工地,约有农民工5000人,来自外省的占68%,省内其他城市的占19%,市内的占13%。工程施工队多来自济南周边区县及德州、菏泽、聊城等地。随着近年来务工人员工资上涨,青壮年劳动力逐渐减少,40岁以上的人员居多,女性务工人员所占比例呈增加趋势,整体老龄化比较明显。外来务工人员雇佣形式主要有三种: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临时用工(派遣工)。前两种形式均是由项目部与合作队伍、负责人签订劳务合同,与农民工没有直接合同关系。由于机械化施工水平越来越高,务工人员更多的是起到辅助机械施工的作用,工作强度普遍降低。但由于工作压力、季节施工、工序特点等要求,有时需要连续施工,工作时间较长(24小时昼夜施工时,每天工作12小时),施工地区不固定,工期普遍较短,一般施工季节为当年4月至10月,特别是冬季、夏季施工作业时,严寒酷暑,工作环境艰苦,农民工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2)道路客货运输领域。主要包括客货运输、大件运输、危险品运输、搬家运输等,全市公路客运车辆4598辆,营业性载货汽车8.2万辆,公交车辆4239部,货运船舶270艘。普通货运从业人员14万人左右,公交员工10899人,客运驾驶员5000人。道路运输驾驶员劳动强度大,月收入7000元左右,但常年在外,顾不上家庭;公司驾驶员年收入约5万元。(3)出租车行业。全市主城区共有38家出租车公司,8043辆出租车,注册驾驶员12007人,以本市周边农村、邻近市县农民工为主,其中本市占72.68%,省内其它城市占25.18%,省外占2.14%。72.29%的驾驶员已缴纳社会保险,其中职工社保占31.07%,城镇居民社保占20.20%,新农保占48.73%。驾驶员学历普遍较低,以初中学历为主。以男性为主,占91.49%。年龄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其中20—30岁的占9.54%,30—40岁的占42.12%,40—50岁的占37.39%,50—60岁的占10.95%。出租车行业以承包经营为主,出租车驾驶员每月上交出租车公司管理费4000元,月收入在4500—6000元左右。

5.制造业农民工状况及特征。交通装备、机械制造、信息产业已成为全市的支柱产业。这些行业用工主要分正式职工和派遣制员工两种类型。派遣制员工由劳务公司委派,各用工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需求按一定比例转正,享受与正式职工一样的待遇。如重汽集团正式职工两万人,派遣制员工1.4万人,对农民工身份比较淡化,主要看工作成绩和效率,基本做到一视同仁。二机床集团现有派遣制外来务工人员453人,多为高职毕业生,人均月收入3300元,与正式工同工同酬,如表现好可以转正。电子信息行业外来务工人员多为80后、90后高职和大学毕业生,很多户口不在济南,具有一定的流动性,月均工资4000元左右,绝大部分签订了劳动合同,交纳了“五险一金”。

二、当前济南市农民工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几年来,特别是济南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从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将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主要从夯实组织基础、维护经济权益、加强技能培训、健全劳动保护、改进户籍管理、保障子女入学、提升卫生服务、扩大社会保障、推进住房保障、丰富精神生活等方面全面做好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和重要成绩。

虽然说我市农民工工作不断加强,农民工生产和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是农民工总体状况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战略不相适应,农民工工作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农民工的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调整,服务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创新。当前我市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工资待遇方面

1.部分农民工工资收入较低。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目的。我市农民工中,月工资2000—3000元的近一半(49.4%),2000元以下的占了近四成(39.4%);其中环卫系统农民工月均工资1278元,略高于济南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

2.部分单位存在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薪现象。有的单位为了降低成本,按照不同编制将职工分为三六九等,农民工与正式职工相比无论是工资薪酬还是福利待遇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现象依然存在。2012年市总工会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489起,涉及农民工3658名,主要是拖欠工资问题,清欠农民工工资1866万元。

(二)劳动管理方面

1.劳动合同签订率行业差距较大。我市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约86.1%,但是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差距较大。据市城乡建设委不完全统计,建筑领域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于20%。

2.用工不规范,大量、长期使用劳务派遣工。部分用工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规避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劳务派遣形式要求农民工置换身份,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部分企业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范围,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并呈长期化趋势。

(三)就业培训方面

1.农民工就业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农民工进城务工多以“血缘、人缘、地缘”关系为主,依靠亲朋好友传、帮、带。就业渠道不通畅所带来的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扎堆”现象明显,难以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有效调节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二是岗位保障性差,加大了农民工进城务工的成本和风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市马路劳务市场问题突出,亟待整顿和规范。

2.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条块分割比较严重。从中央到地方针对农民工的培训主要有扶贫培训、阳光工程、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资金分散到扶贫、农业、教育、社保、工会、妇联、共青团、科技、城乡建设、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很多民营培训机构也参与其中。农民工培训多以部门项目的形式出现,这些项目从上到下分系统管理,培训资金也分系统下达,导致管理分散、资金分散,难以有效形成合力。

3.培训形式、培训内容与农民工需求存在一定差距。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培训需求比较强烈。据团市委调查,六成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尽管已将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了财政补贴范围并适时提高了培训补贴标准,可部分农民工并不买账。其中,培训形式单一、培训内容不实用、培训门槛较高是问题产生的主要症结。

(四)社会保险方面

1.农民工参保水平有待提高。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农民工“五险一金”全交的仅有7.6%,交纳“五险”的占55.6%,其余大部分由企业购买了“意外伤害险”或“第三方责任险”。农民工参保率不高,既有收入水平不高、保障意识淡薄、缺乏长远眼光等自身原因,也与用工单位为降低人工成本、有意规避有很大关系。

2.缴费较多影响农民工参保率。2012年,我市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下限提至1772元,上限为8859元。按照规定,我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20%、8%、2%、0.5%、0.8%,“五险”缴费占到一般工资的30%以上,即使按照最低标准1772元缴费,一个企业每年需为员工缴纳近6656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8%、2%、1%,按照最低标准,个人需缴费2339元。另外,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均为7%,按照最低标准计算,约1488元。总之,按照最低标准计算,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年缴费总额分别为8144元、3827元。

(五)公共服务方面

1.农民工居住条件亟待改善。除少数农民工有幸住进廉租房、单位公寓外,建筑行业农民工绝大多数住在施工单位免费提供的板房宿舍或者建筑工棚,家政服务业以及住宿餐饮业农民工要么住在用户家中要么住在集体宿舍。其余近六成农民工则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他(她)们大多集中居住在“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住处大多居住拥挤、设施简陋,存有安全隐患。

2.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问题。我市通过设立66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但是农民工随迁子女只能入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选择范围受到一定限制。此外,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公立幼儿园的问题尚未解决。

3.农民工文化服务供给相对不足。老一代农民工业余时间多是打牌、聊天、看电视、睡觉、逛街,新一代农民工以上网聊天、玩游戏为主,读书看报的较少。单调的业余文化生活使得农民工群体游走在城市文化的边缘。

(六)政治权利方面

1.农民工参与民主管理存在体制障碍。(1)行使选举权处于两难境地。由于我国选举权的行使是以户籍为界限划分的,除了极少数农民工通过在现居住地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参加现居住地选举外,绝大多数农民工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由于回去参加选举的成本较高,外加选举结果与他们的利益关系不大,严重影响了农民工对选举的认同与兴趣,要么选择放弃选举,要么通过委托方式参与选举。(2)参政议政的机会较少。一些企事业单位把农民工划入另册,农民工甚至不能参加职工(代表)大会。(3)参与社区管理存在一定的障碍,大部分社区将农民工排除在外。

2.农民工社会组织化程度较低。这是农民工政治参与缺失的一个主要原因。以工会组织为例,目前我市加入工会的农民工36.9万余人,约占农民工总量的五分之一。规模较小的单位和个体私营企业基本没有工会组织;农民工在国有和集体单位工会组织中基本上处于边缘地位。

(七)城市融入方面

1.城市融入总体水平不高。按照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农民工城市融入依次分为经济适应、身份认同、文化适应、行为适应四个层面。其中,经济适应是基础,身份认同是关键,文化适应是核心,行为适应是目标。我市农民工城市融入水平较低。“人口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研究”课题组对济南市的抽样调查显示,济南市农民工中认为自己“还是农村人”的占被调查者的59.4%,认为自己“已经是城里人”的占19.1%,“说不清楚”的占21.5%。调查结果一方面说明绝大部分农民工还是把自己定位于“农民”,认为自己不过是城市的过客,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强;另一方面也说明不少农民工对自己的社会角色定位模糊,不知自己属于“乡下人”还是“城里人”,具有明显的边缘人特征。

2.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意愿较强。团市委调查数据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打算在现在这个城市安家立业”的占了6成,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能力也明显高于老一代。但是由于受户籍制度等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也面临诸多困难。

(八)留守家庭方面

1.留守妇女问题。留守妇女要承担生产劳动、家务劳动、教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任,面临着劳动强度高、精神负担重、缺乏安全感三重压力。市妇联调查显示,留守妇女中认为生产劳动强度大的占38.4%,子女教育压力大的占26%,缺技能、资金的占15.1%,养老困难的占9.3%。留守妇女普遍感到孤独、寂寞、苦闷,由此产生了性侵犯、家庭破裂等社会问题。

2.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人身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但心理健康问题却常常被忽视。由于亲情缺失,缺少情感和心理关怀,部分留守儿童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行为孤僻等特征,不同程度地存在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由于缺乏父母督促和指导,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成绩不好,甚至不愿上学。禁止郊县学生市区入学政策所带来的郊县留守儿童问题亟待解决。

3.留守老人问题。多数留守老人身心疲惫,不仅要从事生产劳动、家务劳动,还要照看留守的孙辈,负担较重。

(九)服务管理方面

1.信息化服务建设滞后。农民工需要信息服务,尤其是就业、培训和维权信息服务;相关职能部门也需要掌握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培训信息、社保信息、保障房信息等。总体上看,目前我市农民工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2.综合服务平台不够健全。农民工服务管理涵盖劳动就业、子女教育、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诸多领域,服务管理主体涉及公安、劳动、工商、房管、税务、卫生和计划生育、街道办、居委会等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由于缺少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各部门之间既有“各管一段”互不衔接的问题,又存在“共管一段”责任不清的问题。“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亟待加强。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济南市农民工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着眼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民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市委书记王敏同志近期强调,做好包括农民工工作在内的群众工作,是重大、复杂、紧迫的问题。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农民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民工工作是群众工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一)工作思路:把握“12345”总体要求

“12345”总体要求中,“1”即掌握一个总体情况。从数量到分布,从社会特征到用工特征,应全面掌握我市农民工状况。要由统计部门牵头,建立一整套统计体系。“2”即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的两个原则。一是农者有其地;二是劳者有其尊,能体面劳动。“3”即消除三对矛盾。一是农民工城市融入与自身素质亟待提高的矛盾;二是用工单位建立稳定的高素质职工队伍与承担社会责任、用工成本投入不足的矛盾;三是城镇化、城乡一体化与公共服务资源手段不足的矛盾。“4”即把握政策、对策取向的四个转变。一是政府及行政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二是企业等用工单位从重物质资本、以物为本向重人力资源、以人为本转变;三是群团及社会组织的维权由重点关注农民工生存权逐步向发展权转变;四是农民工、进城务工人员由社会排斥向社会融入转变。“5”即健全五项民生工程:一是维权发展工程;二是社会保障统筹工程;三是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四是子女教育帮扶工程;五是心理援助工程。

(二)服务管理:强化十条措施

1.在职能部门设立负责农民工工作的专门机构,完善管理和服务。建议建立主管农民工工作的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和强化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以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为总协调机制,开展定期研究和专题部署,及时处理各部门反映集中的事项和问题,研究拟定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形成长效机制,为农民工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实现管理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江西、重庆等省市已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我省也在部分大中城市和县(市、区)建成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35处。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建议在东部和西部各规划建立一处大规模、高标准的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设立服务窗口,提供包括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社会保险、权益维护、居住证办理、餐饮住宿、医疗卫生、子女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平台。

3.建立农民工信息网络平台,形成农民工动态监测机制。我市人社局在建立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对就业、失业、培训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建议利用和整合统计、公安、人社、建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资源,运用网络技术,在全市范围建立统一的农民工信息网络平台,全面监测、追踪包括就业、失业、流动、收入、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居住、计生、子女教育等情况在内的各项信息,实现信息共享。这不仅可以大大提高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全面掌握全市农民工情况,分析规律、预测趋势、制定政策提供依据,而且也能有效加强部门之间、输入地和输入地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提高管理与服务效率。

4.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劳动管理和劳动保护。(1)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尤其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防欠清欠工作,继续完善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两金三制”保障制度(养老保障金、工资支付保障金,工资支付监控制度、预警制度、欠薪保障制度),依法加大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工资按时足额支付。(2)稳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和集体合同签订。通过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和谈判力量,促进工资合理增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继续重点抓好农民工相对集中行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强化监督力度,将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专项监察经常化,并加大惩处力度。(4)加强对劳务派遣地管理。针对目前一些劳务公司为逃避缴纳“五险”而将公司迁往外地,劳务派遣人员仍在济南就业的问题,借鉴上海的做法,规定劳务派遣工必须在劳务输出地参加社会保险,杜绝由此所带来的侵权隐患。(5)完善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制度。借鉴杭州经验,出台《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障办法》,推动开展职业危害检测和评价,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5.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和制度衔接,提高制度灵活性和保障力度。(1)推动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落实“先行支付”制度,简化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保障农民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明确工伤预防费用来源,有效发挥工伤保险的事故预防功能;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补充工伤保险的作用。(2)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继续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推进新农合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制度。(3)针对目前养老保险中的问题,国家即将出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我市应结合实际落实,尽快推动全市范围内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实现城乡统筹。(4)尽快扫除农民工社会救助的盲区。将在济工作居住五年以上的农民工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应急救助机制,对遭遇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民工,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应给予应急援助。(5)完善农民工子女社会保险,满足新的社会需求。

6.多渠道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1)积极改进政府主导的公租房项目。济南公租房项目门槛低,价格低廉,但在具体落实中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公租房的规划和分布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地域分布、收入状况等诸多因素,统筹考虑,平衡分布,解决诸如环卫工人因距离天桥区公租房太远而无法租住的问题;同时要积极完善公租房周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2)招用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以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建设部分农民工宿舍楼。(3)将出租屋纳入保障性住房规划体系。通过规划主动引导出租屋建设,制定出租屋建筑质量和安全标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自建出租屋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规划体系。加大对出租屋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4)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农民工公积金实行灵活的缴存政策,允许农民工用住房公积金租用住房。

7.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实现教育公平。(1)尽快制定实施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普惠性幼儿园为主”的政策,从加快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对贫困幼儿实行资助和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等方面,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园难问题。(2)逐步取消定点学校,实行农民工子女根据居住地就近入学,真正让教育资源公平地惠及农民工子女。(3)全面落实我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济升学考试问题。

8.完善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层次。(1)加强输入地和输出地之间的协作,开展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就业、创业培训和劳务输出。(2)依托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突出技能与岗位相对接,做好招聘和求职信息的搜集发布。(3)降低技能培训准入门槛,针对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农民工进行分档次培训,对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民工进行初步扫盲。

9.强化农民工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增进服务的公平化和可及性。(1)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提高农民工集中地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农民工享受安全、公益、便利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环境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2)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权益,建立职业病防治专项基金,实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行动计划,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借鉴云南水富县经验,将农民工职业病纳入新农合覆盖范围,解决职业病农民工后续治疗问题。(3)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网络建设,健全实有人口信息化管理体系,建立流动人口经费保障制度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市“一盘棋”机制,推进农民工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0.进一步保障农民工政治参与权利,促进社会融入。(1)扩大用工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农民工代表的比例,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2)探索农民参与选举的新途径,在各级人大、政协、社团、社区等吸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公平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落实农民工参政议政的权利。(3)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时,可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农民工的意见。(4)丰富民主形式,拓展多种渠道,让农民工及时表达自己的诉求。

(三)社会资源: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工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其组织类型主要有:各类民办职业介绍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农民工维权中心、心理咨询机构、文化娱乐组织、志愿者组织等。虽然服务领域与服务功能各异,但各类社会组织都为农民工发展提供了便利和保障。工会组织和社区组织也从不同层面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各种服务。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现象越来越普遍。2012年,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为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搭建了平台。今后,社会组织在服务、参与、促进和倡导功能的基础上需进一步强化为农民工服务的职能。

(四)素质建设: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

1.提升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存量高的农民工不仅容易获得较多的就业机会,取得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而且也容易融入市民社会,得到“老市民”的接纳和认可。农民工人力资本存量的高低与进城前人力资本存量的大小和进城后增加量的多少密切相关。为提升农民工人力资本,应引导和组织农民工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

2.提升社会资本。社会资本多少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农民市民化进程。为提升农民工社会资本水平,应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与市民交流、沟通,尽快融入城市社区,积极加入各类社会组织。

(责任编辑:张希宇)

The Research Report on the of Jinan Migrant Workers

Li Xingjia,Xin Ruiping,Zhu Limin,Yang Feng&Tian Chong

the report written by the team of Jinan migrant workers joint investigation in 2013 shows that:to the one million migrant workers in Jinan City,there exist to some degree work blind or weak link in wages,labor management,job training,social security,public services,political rights,urban integration,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often suffer abuse and damage,and their integration into modern society is especially difficult.Recommendations to further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work of migrant workers in Jinan are as follows:Firstly,in work idea,we should grasp the general“12345”requirement,i.e.,grasp one overall situation,grasp the two principles of safeguarding the vital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eliminate three contradictions,grasp the four changes of policy and countermeasure orientation,and perfect the livelihood projects.Secondly,in terms of service management,strengthen the ten measures,mainly including that in the main functional department set up a specialized agency responsible for the work of migrant workers,establish service centers for migrant workers,build migrant workers information network platform,establish migrant workers rights protection mechanisms,and promote the convergence of systems of urban and rural social security and so on.Thirdly,focus on the role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 social resources.Fourthly,enhance human capital and social capital of migrant workers in quality construction.

migrant workers;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social justice;urban-rural integration

F323.6;D412.6

A

2095—7416(2014)01—0017—07

2013-12-28

李兴家(1970-),男,山东章丘人,中央党校硕士研究生,济南市总工会副主席。辛瑞萍(1979-),女,甘肃泾川人,博士,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朱丽敏(1981-),女,山东泗水人,博士,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杨风(1972-),男,山东平邑人,博士,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田冲(1983-),男,山东平阴人,博士,济南市总工会政研室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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