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寿命”

2014-04-17 01:32郑旭
民生周刊 2014年8期
关键词:危房老百姓短信

郑旭

远在东北的母亲近日打来电话问我:家里楼房已住了28年,再有两年是不是就该“寿终正寝”了?

母亲的问话虽未较真却很认真。原因有二:一是浙江奉化一栋居民楼突然倒塌,住户1死6伤。二是有官员说国内建筑的平均寿命仅为25-30年。这两条消息,足以让母亲担惊受怕。

房子的“寿命”咋就这么薄呢?

一个听上去还算“权威”的答案这样安抚国人:很多房子建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那个年代,为了解决老百姓住的问题,很多地方确实建造了一批快餐式的房子。由于当时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规范标准体系跟不上建设速度,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加上技术和资金方面的原因,建筑工程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照此逻辑,一切问题皆由历史原因造成。“历史”成了剪短房屋寿命的第一把“剪刀”,而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只要贴上“历史”的标签,就只有无可奈何和其奈我何了?

实则不然。塌楼并非个案,仅宁波一地在最近五年就发生了三起塌楼事件。而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应在50—100年。而这些楼房不到30年就轰然倒下了。

其实,稍加分析,这张敷在房子“寿命”论上的黄纸就会被戳破——质量监管失效和责任倒查机制缺失有关。

楼塌了,理应通过问题倒查,将质量责任精确到人,这样才能杜绝一些人借历史原因“逃责”。虽然全国多地都已建立了工程终身责任制度,但在管理制度的刚性要求上还有些疲软和乏力,违法违规的预期成本也显得不疼不痒。

最为关键的,无论是房屋的开发商与承建者还是监管者,都要明白一个最朴实的道理:房子的“寿命”是老百姓的“根”,根之不保,希望能在哪里?

房子对于今天的老百姓来说意味着太多太多,不仅仅是“安居才能乐业”这么简单的几个字能够概括得了的。拥有自己的房子,是许多老百姓一生的追求,在许多地方,购买一套住房,要耗费许多老百姓一两代人的辛苦积累。有房住使他们获得起码的尊严,住得安全踏实,更是他们的期盼和应有的民生权力。一个基本的事实正摆在人们面前:5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指望“以房养老”;60年代以前出生的一代人,正在代子女偿还房贷;70年代出生的一代人,刚刚告别房奴又要为90后的孩子们操心婚房;80一代因圆梦奔向“北上广”,又因无房不得不逃离“北上广”......

如果老百姓拿一生乃至一两代人的积累买到的是钢筋水泥做的“豆腐渣”;如果老百姓住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房屋里担惊受怕;如果老百姓买的是70年的不动产,到手只有30年的使用“寿命”,却以“历史”原因轻轻地交代了,那我们如何向“历史”交代?

那天与母亲通过电话,我本想接她来北京和我一起住,原因有二:一是住建部在北京,按说这里的房子质量应该没有问题。二是我在北京的房子才5岁,距“英年早逝”还有25年时间。

想法还没来及向母亲汇报,次日一早,母亲就发来一条短信:

“社区干部说会向上级申请把咱家的这栋楼列入危房整修项目,等资金批下来就会彻底加固维修一次。放心吧儿子,妈妈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看到母亲的短信,我是既喜又惊。天呀,才28年时间的房子就要列为危房整修项目,看来“有关部门”心里有数得很!

但愿母亲的这条短信不是善意的谎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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